第四章 不言而喻的真理革命共和国的建立(第2/11页)
当然,一些殖民地已经通过议会尝试对非洲奴隶的进口征收高额税,英国议会也对这些尝试全部加以制止,但双方的动机都不是出于任何道德的考量。杰斐逊认为,英国王室阻止废除奴隶进口,说明他们“宁可贪图少数非洲海盗的眼前利益,而不顾美洲殖民地的长远利益,不顾这种不光彩的做法是多么严重地损害了人性的权利”[2]。杰斐逊对殖民行为寄予了太过积极的期待。殖民者想要的是税收,并不希望税收的来源被切断。杰斐逊认为殖民地希望废除奴隶制,但事实上非但没有证据支持这一点,反而有大量相反的证据否认了这种判断。
杰斐逊并不会轻易放弃这个信念,而是会与之苦苦斗争。在《独立宣言》和之后的《弗吉尼亚纪事》(Notes on the State of Virginia,1787年)中,他屡次重提这个主题。在《弗吉尼亚纪事》中,他思考了奴隶制对于白人的负面影响,认为“主人与奴隶之间的整个交往,就是不断施加最为狂暴的肆虐,一方无尽地压迫,另一方屈辱地服从”。在杰斐逊看来,奴隶制会使白人社会的工业和经济丧失活力,更糟糕的是,它对于这个新国家自身的根基具有腐蚀作用。杰斐逊问道:“当一个国家的人民坚信自己的自由是上帝所赐,而我们却移除了这唯一坚实的信念基础,这个国家的自由还能够被认为是安全的吗?”这当然只是一种设问,杰斐逊自己也清楚答案。他总结道:“当我反思到上帝是公正的时候,我确实为我的国家忧虑。而他的正义不会永远沉睡。”[3]
这个国家决定切断与大不列颠的殖民关系时,并没有决定废除奴隶制,但这并不能全然归咎于《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事实上,在杰斐逊的《独立宣言》初稿中,关于奴隶制的内容要比最终版中多得多。在初稿中,杰斐逊指出,乔治三世在殖民地犯下的最终的,可能也是最无争论余地的罪行就是“向人性本身发起残忍的战争,剥夺了一个从未开罪于他的遥远民族最为神圣的生命和自由的权利,捕获和贩运他们到另一个半球为奴,或者使得他们在转运的过程中遭受悲惨的死亡”[4]。杰斐逊想要将奴隶贸易的过错转嫁于大不列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个人很难站在奴隶拍卖台前宣扬自由。此外,杰斐逊以那些殖民地的名义落笔起草宣言的时候,那些殖民地也不只寻求在大不列颠面前为自己辩护,而是着眼于所有那些对此感兴趣的世人。
在这些世人当中,有一位知名的作家兼批评家,名为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约翰逊在殖民地是一位家喻户晓的人物。他因编著《英语大辞典》而扬名,其小说《拉塞拉斯:一个阿比西尼亚王子的故事》(The History of Rasselas, Prince of Abissinia,1759年)也于1768年引进美国出版。在当时的大西洋世界中,贸易、消费和印刷文化大多与奴隶制和奴隶贸易紧密相连。同样作为大西洋世界的参与者,美洲殖民者和英国人都准备好了去仔细研读约翰逊对于《不可容忍法案》的辩护。这份辩词以小册子的形式呈现,标题为《税收并非暴政:对于美国国会决议与致辞的回应》。在这份辩词中,约翰逊提出了与杰斐逊相反的观点,认为那些针对英国国王的反爱国主义“偏见”仅仅是“夭折的愚蠢派系闹剧”。约翰逊暗示这些人“生来只为尖叫和死去”。在辩词主体的结尾部分,有一句广为流传的名言,在美国奴隶制度废除之前被一再提起:“有人说,美国人如果屈服于此,将可能导致我们自己的自由越来越少,只有极具洞察力的政客才能够预见此事。”他接着问道:“如果奴隶制果真具有这样致命的传染性,我们又为何听到黑人领导者为自由奔走疾呼?”[5]虽然杰斐逊做出了尝试,但天晓得,这并不是一个他可以回答的问题。
不论杰斐逊怀有何种信念或期望,在独立革命爆发前的几十年中,许多美国人从来就没有想过废除奴隶制。18世纪末期,美国和英国对于非白人文化都持蔑视的态度,事实上,他们认为,除了白人之外的任何人种的文化都没有资格被称为文化。这方面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美国第一位黑人女诗人菲利斯·惠特利(Phillis Wheatley)在最初出版诗集时遭到的质疑(图16)。惠特利年幼时就被卖到美国成为奴隶,在主人家,也就是波士顿的惠特利家族中长大。1773年,她出版了一本名为《宗教与道德诗歌集》(Poems on Various Subjects, Religious and Moral)的诗集。不过,在这本诗集的前言中,不得不找来很多波士顿当时的显要白人男性,包括后来马萨诸塞州总督的托马斯·哈钦森(Thomas Hutchinson)等人,向那些持怀疑态度的读者保证,他们面前的这本诗集的确是“出自菲利斯这样一个年轻的黑人女孩之手,她刚刚从非洲被卖到这里不过几年的时间,在此之前,她只是一个未经开化的野蛮人”。这些人在前言里通情达理地承认,菲利斯自从来到殖民地后,一直都“在镇上一户人家家中为奴”。正是由于菲利斯是奴隶身份,她的才智和文学才能就必须要靠那些白人男性来证实,性别和肤色让这些白人男性获得了毋庸置疑的可信度,也让菲利斯自己失去了话语权。[6]

图16 菲利斯·惠特利《宗教与道德诗歌集》首页插图(伦敦:A. 贝尔,1773年)。这幅版画最初的创作者是西皮奥·穆尔黑德。
就算菲利斯没有因为出色的写作能力脱颖而出,她在波士顿为奴的命运和当时主要生活在南方的其他大多数奴隶的命运也还是会截然不同。他们中的大多数(当然不是全部)生活在南方。革命的硝烟也许已经遮蔽了马萨诸塞的奴隶制,但在18世纪,奴隶制的分布仍旧十分广泛,遍及社会各个领域,并一直持续到19世纪。大多数奴隶买卖,不管是私下的还是公开的,都主要集中在波士顿和纽波特两地。贵格会废奴主义者约翰·伍尔曼(John Woolman)对此感到十分沮丧,他在日记中透露了自己得知有一名贵格会教友也在买卖奴隶时的痛苦感受。“我渴望我的教友们可以竭力向立法机构请愿,以阻止今后的奴隶进口,”他在日记中写道,“因为我明白这种贸易是非常邪恶的,并且会招致更多的麻烦。”不过,伍尔曼担心这样的尝试是没有意义的。他也意识到,殖民地越来越认定“黑人就是奴隶、白人本应自由这种观点”。“在一些地方,这些错误的观点已经深入人心,”他观察道,“我们很难从中脱身。”[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