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嵩焘离婚未遂案(第2/2页)

“郭三条”很快就扩散了。至少王闿运借此劝过嵩焘两次,一则云“若妇果至,必能相安,使老夫无妻而有妻,尤快事也”[同治九年(1870年)十月朔日记],再则云“妇顺弥贞,深居思咎,默而自守,又已八年,两姓前諐,可以消矣”。闿运还拿这封信向嵩焘说合,据其日记,嵩焘的回答是,好。不但说好,还掏出另一封江南来信,说李鸿章建议,钱夫人若来,应先在湘绮楼(王宅)住下,经考察合格,再与嵩焘相见。只是,后来闿运从另一位朋友处得知,嵩焘对李、王如此热心撮合的评价是:“和尚劝间,奇事。今不惟劝间,又迎其妇居于庙中,奇之又奇也[同治十一年(1872年)七月朔日记]。”最终,钱夫人也没有理会郭三条(嵩焘云朋友“皆不敢加保”),而是隔了二十八年来实践这三条。

四十年后,俞大纲评论这件朋友圈的往事,说“细审先生内疚自讼之言,知夫人不负先生”(《跋郭筠仙先生玉池老人自叙未刊稿》);却未发现前此李鸿章虽不能协和此事,却早已逮住机会公开表明了态度。鸿章为嵩焘写《墓表》,记叙未亡人,是这么下笔的,“公娶陈,继娶钱,先后封夫人,妾凤、梁”;不仅表明钱夫人的身份,还刊落了邹妾的姓氏。

嵩焘有四妾,邹、凤、梁、李,固可在铭墓文一一载明(王先谦撰《神道碑铭》即如此)。但是,四妾中唯凤、梁产子,鸿章特悬高格,不录无珠,也算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