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 中世纪欧洲的基督教文明(第7/17页)

教区的教堂,特别是农村的教堂,是社会生活的创造者和倡导者。在命名礼、婚礼、坚信礼和葬礼中,教会以庄严肃穆的仪式深切地触动了年轻人和老年人的内心世界,激发了努力向上的昂扬斗志。教堂精心设计的会餐、禁食、圣日假期等各种节目,深刻地触及所有群众的心灵,在不安与危难的时代,鼓舞他们做好日常工作,使人们的身心都得到提高。

第18章 中世纪的政府

一、政治上的杂乱拼缝

与近代国家对比?如今,我们对全球的主要国家颇为熟悉,如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以及美国。各国政府做到了法律严明,社会稳定。政府一般把宗教等一些事务的权力交给个人自由处理,而教育、医疗等则由政府的相关人员来办理。然而,在中世纪的欧洲,则情况大不相同。

一幅政治上杂乱拼缝的地图?如果要为中世纪初期欧洲政治画一幅地图的话,可不能仅仅给出几个发达民主国家,如法国、意大利和德国,而是必须展示出几百上千个小细节,诸如公国、伯国、城邦和主教国家。

例如,法国有诺曼底、勃艮第、波旁、吉延和加斯科尼等公国,还有巴黎、昂热、普瓦提埃、布卢瓦、阿尔图瓦、瓦罗等伯国。意大利有萨瓦和米兰公国,又有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和锡耶纳等城邦,拥有教皇的主教国,以及西西里和那不勒斯王国(即著名的“两西西里”)。德国有巴伐利亚、奥地利、萨克森、西里西亚、卢森堡等公国;有符腾堡和蒂罗尔等伯国;有勃兰登堡和路萨提亚侯国;有科隆、美因茨、特里尔、斯特拉斯堡、闵斯特尔、乌得勒支、马格德堡和萨尔茨堡等主教国家;有汉堡、吕贝克、不来梅、拉提斯本、纽伦堡、沃尔姆斯、法兰克福等城邦。

以上所列举的只不过是中世纪初期欧洲政治杂乱拼缝版图中的一小部分碎片而已。在这些碎片中,有的面积十分辽阔,有的则很小,既有共和国,也有君主国,还有贵族政体国家。

国家与“等级”?封建的形式在当时十分盛行。中世纪国家最普遍的就是由附庸领主的庄园和一些城镇所组成的公国或伯国。国家元首——公爵或伯爵,一般会将自己的城堡设立在首都,并在这里听政。通常还会有一支由封建骑士和雇佣兵组成的部队和代表国内“各等级”(estates)意见的议会。

“各等级”?“各等级”在这里的意思是社会各阶层。其中教士是最高级阶层,贵族相较而言次之,而其他人等经常被统称为第三级。

在“各等级”的认同下,每个封建宗主均可颁布法律、征收赋税、铸造钱币,与其他国家宣战、缔结条约、治理领土以及在宫廷中审理案件。

大部分中世纪封建国家的历史都是杂乱而又无趣的,总是在那里重蹈覆辙。然而时代一直在进步,变革终于出现了。

国王与王国?在中世纪的封建国家中,有的是国王取得了胜利,如英国、法国是把许多公国、伯国合并成统一的民族国家。但有的国家,如意大利和德意志,公爵和伯爵们把国家分裂成了许多块,并有许多独立的城市。

本章计划?前一章关于封建制度的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这幅杂乱拼缝的地图。而本章则要进一步讲述国王是如何在他们的领土上建立起一个个封建国家的,下面首先介绍教会和神圣的罗马帝国。

二、教会和国家

在中世纪的欧洲,最具有权力的可能就是基督教教会了。主教和国王的关系也是错综复杂,时而保持着亲密的联系,时而又会刀剑相向。

教会的体制?据我们所知,西方基督教会的最高领导人就是教皇,也就是身处罗马的主教。基督教会将教会所在的各个国家分别细致地分为大教区、主教管区和教区。大教区是最高的划分,一般占地面积十分辽阔,在大教区中地位最高的被称为大主教或者总主教。主教管区则是大教区的一部分,由一名主教来管辖。而教区又是主教管区下面分出来的一小部分,每个教区只会有一个教堂,教区从地域上包括来教堂的礼拜者所在的城镇或村庄。在每一个教区内都会有一名神父来负责主持弥撒并管理圣事,而在一些比较重要的教区可能还会有助理神父和会吏帮助神父。大主教、主教、神父、会吏这些教士则通通称为世俗教士。因为他们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和工作,所以才被称为世俗教士。

正规教士?正规教士包括修士、托钵修士、修女,他们脱离了世俗的生活与工作,并按照一定的宗教规定来生活。

正规教士一共有以下几种:(1)本教会修士和修女,分别居住在规定的男女修道院中。(2)十字军教团,如12世纪时出现的圣殿骑士团或者条顿骑士团,由教会组织按照军事体制训练。(3)托钵修士,或行乞修士团。最初的托钵修士并没有固定的居所,只是四处云游,依靠人们的救济来生活,所以才会被称为“托钵的”或“行乞的”。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向人们传道。这些托钵修士是在13世纪开始崭露头角,而其中最著名的要数“圣方济会”修士及“多明我会”修士。前者仿效阿西西的弗兰西斯(1182—1226),主要宣扬要对生活贫困的人谦卑友善;后者则是多米尼克(1170—1221)的信徒,他们激发了托钵修士们布道的热忱。

许多正规的教士都曾经立过誓言,甘愿终生贫困、单身并且遵守教义。在中世纪本教会的修士和托钵修士具有很高的学识,许多大学者都是托钵修士或修士。许多正规教士也都会加入世俗教会组织,有的成为主教甚至教皇。

政府中的教会?最初,教会的主要作用是引导和规范人们的宗教生活。但是随着人们欲望的膨胀和中世纪那黑暗的时代缺乏政府法律的有效管理,直接导致教会做了许多其他的事情。正如人们所见,由于没有足够的设施,修道院开始为旅客提供方便。因为缺少公立的学校,教会便承担起教育孩子们的任务。时间长了教会越来越擅长行政管理,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到了后来,教会甚至拥有了名为教规的完善法律体系。

教会的法庭不仅审讯有关于教士的案件,还涉及平信徒的婚姻、渎神和遗产纠纷等案件。许多主教和修道院长成了封建宗主,他们统治着广大的地区,在各自区域内行使立法、铸币、征税等权力。教皇则成为了整个罗马地区的最高统治者,并在中世纪的政治中占据了重要的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