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能量获取:交替上升(第22/24页)
古代国家(约公元前2500~前800年)
公元前2500年以后,特别是公元前2000年后,随着更复杂的社会形态的出现,能量获取的增长率大大加速了。像在西方一样,由于没有对人体骨骼数据的大规模系统性的搜集和比较,未能直接记录下古代国家的出现对人类体格的影响,但存在其他变化的迹象。
其一是稻子种植在中国北方的推广,特别是在约公元前2300年之后;其二是动物骨骼在公元前第三个千年晚期和第二个千年的定居点中的大量增加。到公元前2000年时,驯化的猪一般在家养的畜类中占到2/3以上。文献记录也提到了公元前第一个千年农业组织方面的各种各样的改革,也许反映了真正的变化。
《孟子》第三篇上部提到井田制,据说是公元前第一个千年早期西周王朝设立的制度,尽管孟子所言一定是对当时混乱的现实的理想化描述。历史学家们经常把这种土地占有制度称为封建制,尽管这似乎不完全适当。
总的来说,东方农业生产力(无论是劳动力人均还是每单位土地)似乎一直比当时的西方要低得多。公元前第三个千年的考古遗址中出现了不少铜器(大多是装饰品),但在公元前800年之前,极少见到金属农具的实例。在公元800年前,木头、石头、骨头和贝壳始终是占绝对优势的最重要的农具材料。除非有更好的证据出现,否则我们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东方古代国家农业产量的增长,慢于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的西方古代国家的灌溉农业体系所带来的。
然而,在公元前2500~前800年,非食物能量获取水平看来的确有强劲的增长。由于考古学家们让人出乎意料地对后新石器时代的中国定居点缺乏兴趣(不是因为缺乏实际的遗迹,而是因为考古学家们只关注贵族坟墓和重大建筑),我们的想象受到了限制。为数不多的出土物的确显示,到公元前800年时,房屋的面积和质量都有所改善。洞穴屋依然在建造,但更多人住到了地面上,有人住在结实的矩形房屋中,有挖了防护壕的地基、夯土或泥砖的墙、灰泥抹的地面,以及墙围。一些房屋中有绘画装饰,也有一些房屋是围绕着一个宽敞的院子建造的。墓穴中发现的浸满水的木器,说明细木工技术得到了较大改善。这些事物发展的年代顺序尚不清楚,但宽泛地说,我们可以相信房屋建造水平在公元前第三个千年的晚期到第一个千年的早期,有了长足进步。
家居用品的数量和质量也有提高。公元前第二个千年时,陶器已经普遍使用飞快旋转的轮子制作了,丝绸、漆器和玉器也更加常见了。最早的铜器出现在大约公元前3000年,几乎可以肯定是受到了越过大草原传来的西方冶金技术的推动。金属似乎非常罕见,直到公元前第二个千年早期,二里头、郑州和安阳才出现了巨大的铸造作坊,打造武器和一些手工工具,最重要的是铸造祭祀器皿。铜陵保存完好的矿井遗址显示了早至公元前1600年的中国冶金的规模。
鲜有像样的家庭考古资料,意味着我们对金属的日常使用情况知之甚少,不过坟墓中出土的物品和财宝似乎意味着,到公元前800年时,青铜器皿已在某种程度上照社会等级自上而下流传了。在上层社会,金属的使用量是极大的,公元前12世纪的后母戊鼎(大概是从安阳的王室陵墓中发现的),使用了将近一吨的青铜。自公元前1046年商/周更迭后,有铭刻的青铜器皿的数量呈爆炸式增长,也许证实了一个非常富有的贵族阶层的出现。考古学家们也已经确定了上层社会中发生了“祭祀革命”,自公元前9世纪起开始用青铜器陪葬,这似乎与青铜工艺的巨大进步,包括脱蜡法和焊接法的应用,是相适应的。
上层社会的重大建筑在公元前2500年以后也有重大发展。公元前第三个千年晚期最大的一些遗址(有时会占地200~300公顷)开始夯出通常会高达两米的土台。其中最宏伟的陶寺遗址有早至公元前2600年的一个占地5公顷的宫廷院落;到公元前2300年时又筑起了厚达9米的防护墙,有巨大的圆形碑,还有墙上有绘画的宫殿。
大约从公元前1900年开始,在可能是夏朝和商朝的都城的二里头和郑州,建起了规模大得多的宫殿。而从公元前13~前11世纪,尽管曾遭受洗劫,安阳的商朝王陵无论依什么标准,仍然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至今发掘出的西周宫殿都不及其前朝商朝的宏伟,不过其都城酆京遗存的房屋仍然极大而坚牢。公元前1046年后,富裕的墓葬骤然激增。贵族炫富的程度和能量获取水平在公元前1000~前800年也许是持平的,但比公元前2500年时要高得多。
像西方一样,在古代国家时期,确定无疑地发现了最早的地区性崩溃的证据,最明显的是公元前2300年左右陶寺的陷落和山东复杂社会的瓦解。不过,像公元前2200年和公元前1750年西方的崩溃一样,陶寺/山东的衰落对于能量获取水平并没有产生明显的影响,至少对于如此粗略的度量工作来说是如此。
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800~前200年)
东方没有经历像公元前1200年西方的崩溃那样的灾难。西方的崩溃使其核心地带的能量获取水平一连下降了好几个世纪。东方的能量获取水平则相反,上升得越来越快。像古代国家时期一样,缺乏对人体骨骼资料的系统性搜集和家庭考古的不足,限制了我们,但相同的是,仍有充分的证据使我们可以勾勒出总体的画面。
文献资料证实,土地占有制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特别是出现了向私人土地所有制的转变。土地掌握在法律上自由的农民手中,国家课税取代了有人身依附关系的农民在土地上为他们的主人劳作的制度。这方面最早的清楚记载是公元前594年鲁国对农产品课税。到公元前3世纪时,这种向自由持有土地的制度的转变可能已经完成。这种土地所有权的改变大概鼓励了农民自发地加大了投入;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更高的产量便是其理所当然的结果。土地所有制的改革还伴随着农业理论和方法形成了成熟的文献并不断发展,以公元前440年魏国的李悝为开端。
多茬复种的文献证据似乎也是与这种新的土地所有制相伴的。到公元前200年时,两种作物轮种(中国北方是小麦和粟,南方是粟和水稻)已显然成为常态,偶尔也会种些豆类,可能两年轮种3种作物。还有一些历史学家提出,“牛”字的流传说明公元前第一个千年中叶时,役畜也变得重要起来(至少是在上层社会)。然而,在更确定的文献证据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国家大规模地涉入水利工程始于公元前4世纪30年代魏国的地方官西门豹。战国时期所有国家都大力投资开凿运河,以提高农业产量,其最高峰为大约公元前300年秦国的李冰在新征服的四川兴建的大型水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