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分等分类三题之二:秦汉冠服体制的特点(第2/18页)

在同一个冠服体制中,几种差异往往是同时被利用的,但其重心落在了哪种分类或分等上,却不相同。所谓“重心”,是就官僚队伍的主体而言的,这个主体就是品官。品官之外还有各种杂色人等,他们人数众多、且各有其服,但其杂服并不构成王朝冠服体制的主体。“重心”和“主体”的概念是有意义的,因为品官冠服和杂色人员的杂服,其变迁趋势很不一样,二者应加区分。

那么本章思路是这样的:面向官僚队伍的主体,观察历代冠服主要依据或重点突出了哪些差异,用什么方式去表现那种差异,进而探讨其用意、效果和原因。这种分析方法与单纯服饰史的研究不同,打个不甚恰当的比方,可以说是“结构主义”或“形式主义”的,即,旁置了冠服的实际外观或服饰元素的物理形态,而只考虑各种冠服及元素的排列样式,以及它们被叙述的样式,由此分析冠服的分等分类及其变化。后文的讨论,将围绕周朝、汉朝和魏晋几个时段,而陆续展开。

二 周代冠服体制:自然分类与级别分等

首先来看周朝的情况。夏商周属早期国家阶段。经夏商而入周,典章大备而文物灿然,冠服体制也略具形态了。“衣冠”,成了这个“礼乐之邦”的重要标志。赵武灵王打算“胡服骑射”,随即就遭遇了“莅国者不袭奇辟之服,中国不近蛮夷之行”的抵制(12)。

古人是很重冠的,或说“以首饰为重”。“在身之物,莫大于冠”(13)。冠礼上的三次加冠,都有庄重的象征意义(14)。子路在卫国遇难,被击断了冠缨,说是“君子死而冠不免”,“遂结缨而死”(15)。

各种冠帽之中,“冕”是最重要的礼服与祭服,以致后来“冠冕”都成了仕宦的代称了。礼书说周代大夫以上戴冕,士戴爵弁。《周礼》还描述了一种复杂严整的“六冕”等级制,由大裘冕、衮冕、鷩冕、毳冕、絺冕、玄冕组成。天子服大裘冕以下,公服衮冕以下,侯伯服鷩冕以下,子男服毳冕,孤服絺冕以下,卿大夫服玄冕以下;士不服冕,而服皮弁以下。六冕等级,主要依冕旒之数和服章之数而定,旒章等级则遵循着十二、九、七、五、三、一的级差。这种在同一套服装上,用类似的服饰元素制造等级的做法,在我们看来就属“级别分等”。

当然,冕服的旒章等级是否真像《周礼》说得那么整齐,是可疑的(16),不能全信。从《左传》“乘轩服冕”的记载看,礼书“大夫服冕”说法不是空穴来风。周代册命官员时的赐物中,往往有命服。就册命金文看,命服有“玄衮黹屯”,也有“玄衣黹屯”。“衮”是龙形纹饰,“玄衮”和“玄衣”的区别,就在于是否绣有龙纹了。是否能用“龙”为服章,看来因地位高下而异。《荀子·富国》:“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故天子袾裷衣冕,诸侯玄裷衣冕,大夫裨冕,士皮弁服。”(17)“裷”即“衮”。天子、诸侯可以服衮,但大夫不能;大夫可以服冕,但士不能。《荀子》是先秦作品,他说礼服有等级,应有其据。

又,册命金文所见命服中,各种“巿”和各种“黄”(18)呈现不同组合,等级现象是很明显的,对之学者已尝试了各种排比(19)。“巿”即“芾”、“韨”或“韠”,本来是一幅兽皮蔽膝,后来尊贵起来,成了身份标志。“黄”即“璜”、“珩”,是玉组佩中一块横玉。《诗经·小雅·采芑》:“服其命服,朱芾斯皇,有玱葱珩。”(20)看来,“朱芾”和“葱珩”中是“命服”最夺目耀眼的地方。芾、珩等级,礼书有载。《礼记·玉藻》:“一命緼韨幽衡,再命赤韨幽衡,三命赤韨葱衡。”(21)《说文解字》卷七下:“天子朱巿,诸侯赤巿,大夫[赤巿]葱衡。”(22)珩或璜的数量和颜色,都是有等级性的。由出土组玉佩看,一璜、三璜、五璜、六璜、七璜、八璜的都有。金文赐物中还有“朱黄”。古人很少用红颜色的玉,但古玉中却有玉器涂朱现象,“朱黄”大概就是涂朱的璜(23)。作为赐璜之一种,将之涂朱,是为了制造等级差异吧。“巿”的颜色,就册命金文看也有等级差异(24)。前面所引的《荀子·富国》篇也说天子穿朱衮、诸侯穿玄衮。后代的“服色”制度,周代已有先声了。“巿”、“黄”的组合与命数相应,也属于一种“级别分等”。

西周春秋的制度还比较原始,礼服等级肯定也不像帝制时代那么井然有序(25)。战国以下的礼书作者,把礼服的纹样、色彩、质料和尺寸等等弄得过分整齐了,那未可尽信。不过首先,那种把礼服等级整齐化的努力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渊源有自,乃是早期中华文化的等级精神孕育出来的。进而就今所知的周朝冠服而言,人们毕竟能看到,其时服饰安排主要围绕“分等”而展开,由此强化“级别差异”;其具体表现,就是在外观相似的礼服上,通过是否戴冕,以及纹章、佩玉、服色等差异,来区分等级。而“职事差异”即特定的职事群体穿着特定服饰的做法呢?这方面的人为安排,史料所记就少得多了。那并不说明西周春秋冠服不存在“职事差异”,只能说,当时仍是一个职能分化简单,而身份分等非常严明的社会。冯尔康先生观察周代社会结构,得到了一个“简单而贫乏的社会群体”的印象(26)。那时候统治者对服饰之区分功能的关注,主要是分等。

从考古材料看,商周的冠与服,其实是形制各异、多姿多态的,其“自然差异”相当之大(27)。但“冠服体制”不完全是自然状态,而是一套人为规划和人为概念,是统治者如何安排和阐述冠服。在面对“自然差异”时,人们有意识地强化一些东西,同时略去了另一些东西。比如描述冠服吧,是用史学家的眼光尽力客观叙述各色冠服呢,还是站在社会生活支配者的立场来规划冠服呢?二者是不一样的。早期史料中所看到的更多是后者,考古所见繁多冠服在文献中没有充分反映出来,只看到少数有等级性的冠服。富裕的人穿得阔、饰物多,那也算一种自然差异吧;然若人为规定某等级的富人才准使用某服某物,甚至将之安排为数列形式,不准逾等僭用,那就是“冠服体制”了。若暂时排除了“自然”成分,而重点观察冠服上那些人为安排的痕迹,以及周人对冠服的阐述,那么他们最关心的东西,不是如何把不同职事及其承担者区分开来,而是如何把人的尊卑贵贱区分开来,让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各得其所。正如《管子》所云:“度爵而制服”;或如《周礼》所云:“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各视其命之数。”(28)打仗穿军服,祭祀穿祭服,朝廷穿礼服、丧礼穿丧服之类情况,当时当然有,但也不如等级差异那么引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