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变相的封建势力【魏晋南北朝之门第】(第2/3页)

国立太学的传统教育为六经与礼乐,而当时名门世族的家庭风尚,是庄老与清谈。六经礼乐本求致用,【此两汉之学风。】庄老清谈则务于自娱。【中央政府无权驾驭世族,世族亦不愿为中央所用。】

直到东晋成帝时,【咸康三年。】还有人【国子祭酒袁环、太常冯怀。】以为江左寖安,请兴学校。遂重立太学,征求生徒。然当时士大夫多讲庄老,看不起儒家,终于没有人来理会。

宋文帝立玄、史、文、儒四学,乃以玄为首,国立太学改讲庄老玄谈。然庄老根本理论便不承认国家有教育人民之必要。宜乎南朝立学,皆旋立旋废,亦仅为具文而已。

中央既无登用人才之权,如何再能鼓舞人心来受中央的教育?

三、南渡后之侨姓与吴姓

九品中正制已为门第势力安置一重政治上外在的护符。晋室东迁,中原衣冠,追随南渡者,依借勤王之美名,又在政治上自占地步。故当时有侨姓、吴姓之别。

过江者为“侨姓”,【王、谢、袁、萧为大。】东南则为“吴姓”,【朱、张、顾、陆为大。】吴姓不如侨姓。

东南本为胜国,自不敢比望中原。南士无仆射,多历年所。齐孝武帝欲以张绪为右仆射,以问王俭,俭曰:“绪少有清望,诚美选,然南士由来少居此职。”乃止。褚彦回曰:“江右【指东晋。】用陆玩、顾和,皆南人也。”俭曰,“晋氏衰政,不可为则。”

而侨姓中又分早、晚渡江之不同。

杜骥兄坦告宋文帝:“臣本中华高族,亡髙袓因晋氏丧乱,播迁凉土。直以南渡不早,便以荒伧赐隔。”

中央政府本属虚置,只得对之优借。

故“甲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以过立试吏”。【梁书高帝纪。】宋、齐以来,甲族“起家即为秘书郎”。【南史张赞传。】帝王偶尔破格用人,便足自傲。

梁武帝以张率为秘书丞,谓曰:“秘书丞天下清官,东南望冑未有为之者,今以相处,为卿定名誉。”

这都是当时政治上的不成文法,为故家世族拥护权益。

四、当时之婚姻制度与身分观念

故家世族为要保守他们的特权,亦复处处留神,一步不放松。最紧要的自属婚姻制度,这是保守门阀一道最重要的防线。齐代王源嫁女富阳满氏,沈约至特上弹章。【沈文云:“自宋氏失御,礼教凋衰,衣冠之族,日失其序。”可见当时门第势力已日就隳弛。又云:“源见告穷尽,因与满为婚,聘礼五万。源先丧妇,以所骋余直纳妾。”是门第之混淆,大率由于贫富之颠倒也。】侯景请娶于王、谢,梁武帝谓:“王、谢门高非偶,可于朱、张以下访之。”

不仅他们对于婚姻制度如此谨严,即日常私人交接,亦复故意的装身分,摆架子,好像他们果然舆别人有一种不可踰越的界线。

中书舍人王弘为宋太祖所爱遇,谓曰:“卿欲作士人,得就王球坐。若往诣球,可称旨就席。”及至,球举扇曰:“若不得尔。”弘还启闻,帝曰:“我便无如此何。”纪僧真幸于宋孝武帝,曰:“臣小人,出自本州武吏,愿就陛下乞作士大夫。”帝曰:“此事由江斅、谢蕍,我不得措意,可自诣之。”纪承旨诣斅,登榻坐定,斅命左右移吾床让客。纪丧气而还,帝曰:“士大夫固非天子所命。”

士大夫在政治上的官爵以外,别有其身分与地位,此事从东汉以来已有之。【除却道德、学问等问题不论。】惟东汉尚为名士,而至此遂成贵族。【名士及身而止,贵族世袭罔替。】然而士大夫特意装身分的故事,至宋、齐以下而转盛,【永明中,王俭与贾渊撰百家谱,谱学亦自此乃盛也。】这便是告诉我们,当时士族门第的界线,实已将次破坏了。还有一事可以见出当时士族门第势力消长之朕兆者,便是朝廷御史官之轻重。御史本为朝廷振肃纪纲之官,当时士族既目无中央,自不乐于有此职。此在宋、齐时极显见。

宋延颜之为御史中丞,在任纵容,无所举奏。王球甚矜曹地,从弟僧朗除中丞,谓曰:“汝为此官,不复成膏粱矣。”齐甲族多不居宪职,王氏分枝居乌衣者为官微减,王僧虔为中丞,曰:“此是乌衣诸郎坐处,我亦试为耳。”故齐明帝谓“宋世以来无严明中丞”。

但梁、陈以下,御史官遂多称职,此亦世族渐失地位之一征。

江淹弹中书令谢朏等,齐明帝称为“近世独步”。张缅居宪司,号劲直,梁武帝至遣工图其像于台省。其它如张绾、到洽、孔休源、臧盾、江革、【皆在梁。】孔奂、袁宪、徐陵、宗元饶等,【皆在陈。】皆以任御史举职称。

五、北方的门第

士族门第同时亦在北方留存,但北方的士族其境遇与南方不同。

一、南渡者皆胜流名族,在当时早有较高之地位,其留滞北方不能南避者,门望皆较次。【故思想上南渡者皆能言清玄,而留北者,皆较笃实。(时称“鄙俗”。)】

二、南渡衣冠,藉拥戴王室之名义,而朘削新土,视南疆如殖民地。北方士族则处胡族压逼之下,不得不厚结民众,藉以增强自己之地位,而博得异族统治者之重视。故南士借上以凌下,北族则附下以抗上。情势既异,其对各方态度亦全不同。

三、南方士族处于顺境,心理上无所忌惮,其家族组织之演进,趋于分裂而为小家庭制。

宋孝建时,【孝武帝。】周朗【魏书刘骏传以为周殷。】上书献谠言,谓:“今士大夫父母在而兄弟异计,十家而七。庶人父子殊产,八家而五。其甚者,乃危亡不相知,饥寒不相恤。”隋卢思道聘陈,嘲南人诗曰:“共甑分炊饭,同鐺各煮鱼。”【日知录卷十三有“分居”一条论及此。】

北方士族处于艰苦境况下,心理上时有戒防,时抱存恤之同情,其家族组织之演进,趋于团结而为大家庭制。

宋书王仲德传:“北上重同姓,谓之骨肉,有远来相投者,莫不竭力营赡。”【南人则有邻而各自为族者。】河北有薛、马两姓,各二千余家。【北史薛允传。】薛安都,河东汾阴人,世为疆族,族众有三千余家。【宋书。】杨播、杨椿兄弟,“一家之内,男女百口,缌服同爨。”【其家仕魏有七郡太守、三十二州刺史。】魏书节义传:“博陵李氏七世共居同财,家有二十二房,一百九十八口。”其它六世、五世、四世同居者甚多。又颜氏家训谓:“北土风俗,率能恭俭节用,以赡衣食。江南奢侈,多不逮焉。”南北奢俭之风,亦因处境积虑而异。【家训又云:“江左不讳庶孽,丧室之后,多以妾滕终家事。河北鄙于侧出,是以必须重娶。”此亦因家庭制度之大小而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