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社会自由讲学之再兴起【宋元明三代之学术】(第6/7页)

所由认取此万物一体者,在我谓之“性”,【或称“仁”。】在外谓之“理”。【或称“天”。】

程明道之识仁篇,程伊川、朱晦庵之“致知格物”、“居敬穷理”之口号,即由此生。

认识此理后应有之活动或工作,则为大学一书所包括。【即“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之三纲领,以及“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八条目是也。】

其理想境界,则如朱子所云:“当世之人无不学。其学焉者无不有以知其性分之所固有,职分之所当为,而各俛焉以尽其力。此古昔盛时所以治隆于上,俗美于下,而非后世之所能及。”【朱子大学章句序。所谓“古昔”,即他们之理想境界也。此后王阳明拔本塞源之论,更畅发此意,见传习录卷中“答顾东桥书”末一节。】他们可说是一种“秀才教”。可说是范仲淹诸人以来流行于一辈自负以天下为己任的秀才们中间的宗教。

凡内在有一种相互共同的信仰,向外有一种绵历不断的教育,而又有一种极诚挚、极恳切之精神,自发自动以从事于此者,自广义言之,皆可目之为宗教。宋、明儒的秀才教,大体以大群全体为归宿,可谓一种“新儒教”。即先秦儒家思想之复活与翻新。彼辈与先秦儒不同者,以“理”字代替了先秦儒的所谓“天”。【而先秦儒讲仁义,似嫌偏于人事,道家遂起犄(jī)其后,阴阳家则还取道家之自然观,以补儒学之不足,遂以阴阳五行求天道,而颇涉于怪迂。宋儒以“理”字释“天”,亦颇采酌道家、阴阳家之长,以弥缝先秦儒在此方面之缺陷。】又为先秦儒所言心性补充了许多存养的工夫。【孔子言仁孝忠恕,皆心性也。孟、荀屡言心性,并注意及于心性之存养,然尚不如宋儒之深切著明。宋儒于此方面,提出“敬”、“静”等字,颇采酌道家、佛家之长。】

在畸轻畸重之间,遂有程 朱“性即理”与陆 王“心即理”之分别。亦即在畸轻畸重之间,而有晚明 顾亭林、王船山、颜习斋诸人之纠驳。若以和尚、道士方外之学目宋、明儒,则犹未能通观宋、明儒之大体也。【论宋、明学渊源,当着眼范仲淹、胡瑗,则得其真相矣。】

他们对自身同有一种严肃的态度,来遵行他们一种纯洁高尚而肫挚的信仰。对他人则同时有一种开明的理性来传播他们的信仰,而形成一种合理的教育。

不幸当时社会智识界之扩大,比他们那一种宗教【或教育。】之进展还要快得多。【即是有机会读书以及有资格做官的人,比肯以天下为己任的人,数量上超过甚远。】因此他们对于时代徒抱理想,而无法实现。他们对政治常是悲观,或持反对的态度。结果政府【为一辈官僚所盘踞。】亦常敌视他们,屡兴党狱。

程伊川、朱晦庵皆列党禁,王阳明亦几不免。明代书院屡遭焚毁。

而让有名的东林党来结东这一个最后的冲突。

顾宪成尝言:“官辇毂(gǔ),念头不在君父上;官封疆,念头不在百姓上;至于水间、林下,三三两两,相与请求性命,切磨道义,念头不在世道上;即有他美,君子不齿。”可见东林精神极端注重政治与世道。稍后复社诸子,虽以时文相号召,与东林讲性理不同,然其为一种社会结党,足以上撼政治则一。

此种社会讲学、结党干政之风,自宋迄明,弥后弥盛,潮流所趋,至清人入主而中绝。【东汉党锢之狱,由名士清议所激起。唐代之牛李党争,北宋之新旧党争,皆由在朝官僚实际政事之争。与宋、明儒聚徒讲学,而引生朝野之争者有不同。】

四、宋明学者主持之社会事业

宋、明学者彻底改革政治的抱负,始终未有达到;但他们对社会事业,却有相当成绩。举其要者:

一、义庄

此事起于范仲淹。在一个宗族的单位下,来主持救贫、恤孤、公积及义务教育等事业。

二、社仓

此事起于朱子。“常平仓”始于西汉天凤中,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令边郡皆筑仓,谷贱增价而籴(dí),谷贵减价而粜(tiào),故曰“常平”。

至隋文立“社仓”。常平纯为政府事业,社仓则由民间自办。唐代并置常平【积谷或钱。】及义仓。【专积谷。】天宝中,天下诸色米积九千六百余万石,而义仓得六千三百余万石,此皆民间积贮以备荒歉也。

宋神宗行新法,以常平钱为青苗钱,司马光非之,谓:“尽坏常平,专行青苗,丰年无钱平籴,荒歉何以赒(zhōu)赡?”至朱子推行社仓,【在孝宗乾道四年,至孝宗淳熙八年,下诏诸路推行。】谓:“常平、义仓皆藏州县,所恩不过市井游惰之辈。深山长谷之力农事,至远离州县之民,虽饥饿濒死不能及。又其法太密,吏避事畏法者,虽视民莩(piǎo)亦不肯发。往往全其封鐍(jué),递相付授,至累数十年无一訾(zī)省。”社仓则设置于乡村,且不仅于饥饿之赈恤。每年夏,贫民得贷粟,秋熟偿,加息十之二。【若仓积至原本十倍时,则以后贷粟可不征息,惟一石加耗米三升。】其法有似青苗,惟青苗贷金不贷谷,主以官府,不主以乡里,社仓较可舞弊。

三、保甲

此制王安石力主之。以后递有兴废,要为中国社会组织中一要项。而明人戚继光倡团练,破倭寇。及清代,曾国藩、左宗棠等亦以湘军平洪 杨。皆保甲之变相而扩大者。盖古者兵民合一之制既坏,以此补地方之武装而自卫也。朱子社仓,亦以保甲法推行。以十家为甲,甲置甲首一人,五十家则置社首一人,社首、甲首【或保正。】负管理社仓之责,县官则检点帐簿,于每岁贷付及回收之际,列席监督。

四、书院

书院多由民间私办。如祥符二年,曹诚即戚同文讲学旧居,建学舍百五十间,聚书千五百余卷,愿以学舍入官,遂以曹诚为书院助教。【其后以书院为府学,乃正式为官学。】孙复起学舍为泰山书院,周行己筑浮沚书院讲学,皆是。书院有学田,【州县学亦有学田。元至元二十三年,诏江南学校旧有学田复给之以养土。】亦由民间捐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