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仙明会”:一个狐仙群集的庙会(第2/3页)

庙会的正日子这天,主办者在经棚旁边的空地里支起了十多处香桌。每个桌子都意味着一个单元,亦即由来自附近邻村的信众们组成的各种形式和名目的“会”或“香会”。围绕着一张张桌子,锣鼓喧闹,各“会”信众分别跳起各有特色的礼拜和娱神舞蹈,十分热闹。基于各村相互间的庙会走动及轮值的规矩,南大厅庙会期间,近邻各村一些有关系的“香会”组织都会前来表演,既人神共娱,亦相互重温和重申了村际、人际或会际的联系。庙会主办者需要招待各村的来宾,但用餐颇为简单,有“五角钱吃饱”的说法。通常是用所谓“大供”招待来宾即来自外村的客人的。东汪村“仙明会”和周围村落的一些“香会”,相互间有着一种串联、互惠、捧场和轮值的关系,经由这些关系,我们可能了解到实际存在着一个地域性民俗宗教的信仰体系(亦可称为“祭祀圈”),而类似“仙明会”这样具有“四大门”信仰之属性的部分,亦在其中有一定的位置。

过会期间,操办者依据惯例,必须以黄榜公布每位捐献(助善)者的名单和捐助的金额。这种黄纸实际上正是庙会活动专用的,由于助善者颇多,黄纸条排列开去,贴满了庙会会场北面民居的墙壁,看上去很是壮观,也颇有庙会的宗教氛围。标语上写有“榜上有名,无尚光荣,欢迎监督,接受指正”等字样。每张黄纸上一般写5个人名,其捐款数额以5元或10元居多,也有50元、100元的。捐款最多的有300元的,对其要以单独的纸条表示。初步估计,助善捐款者约有2300人左右,仅此一项,“仙明会”就能收入达2—3万元。

黄榜最前面的“榜首序言”,内容如下:“在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各条战线都呈现出欣欣向荣新局面,改革开放高速发展。为了村风活跃,市场繁荣,在南大厅物交会,为使人多众广,特邀石高大型丝弦剧团演唱五天,应聘邻村民间多种文艺及武术进行表演,与此同时,涌现出许多慷慨解囊与无私奉献、乐善好施、道德高尚之仁人君子,给以大力支持,谨将各位施主芳名与资助金额若干及其他供品,登上鸣谢,以示广众。”落款为“东汪镇南大厅物交会筹备会 古历二月十二日”。同时公布的还有“市场管理委员会”的名单,包括1名主任、2名副主任和7名委员。

这段话清楚地反映出当地人有关该庙会的顾虑。为淡化“仙明会”的宗教或神仙气氛,降低“仙明会”实际面临的被指斥为“迷信”的可能性,操办者为它起了另一个名称,即“南大厅物交会”。庙会期间、的工作人员大都佩有黄布条的标志。但仔细观察,黄布条实际有两种——“南大厅物交会服务员”和“佛会招待员”,虽然都盖着“物交会筹备会”公章,但显然可能存在两个“系统”,或至少有两套说法。庙会的筹划运作,据说也没有具体的“头儿”,主要是由二十多位老人出面组织的。

“仙明会”举办期间,东汪村有各种配套的活动。例如,既有由庙会的“筹备会”请来的“丝弦剧团”,十五日这天演出戏曲节目(上午《铡徐孟》,下午《对花枪》,晚上《三进士》);也有个人奉献的如赵某、杨某某合包电影一场(十五日晚放映)。当然,还有设于经棚旁边空地上的集贸市场。

关于南大厅庙会的缘起,据说“文革”前就有了。早先时,附近野地里有座“窑疙瘩”,即垮塌了的砖瓦窑,有人发现里面住着几只狐狸。于是,从一点点香火,逐渐地就形成了一座小庙。“文革”破四旧时,“狐仙”是显而易见的“牛鬼蛇神”,首当其冲,庙就被拆了。1978年以后,据说先是村里几个“娘儿们”,在原先庙址附近不远处立砖设了小祠。约到1987年前后,有位姓赵的人因许愿发了财,遂还愿为狐仙们重修了现在这座小庙。总之,南大厅小庙的重修在该村是一个自发的过程。

南大厅庙会虽然热闹,但也并非全社区的共同庆典。因为东汪村有不少村民是“奉教的”,即是天主教徒,他们是决不来南大厅“上香”“行好”的,也不会为庙会捐献钱物。实际上,他们对这样的庙会活动颇不以为然。相反,南大厅里那些狐仙之类的信奉者们,也对“奉教的”颇有微词,因为即便自家的老人死了,他们也不哭泣。相比之下,庙会的信仰者要比“奉教的”更多一些。

除了“南大厅”,东汪村还有“虫王庙(蝗虫)”、“灵官庙”、“药王庙”和“奶奶庙”等,相传以前还有“玉皇庙”。据说,该村以“奶奶”生日(四月十八)为会期、主要内容为“祈子”和“还愿”的“奶奶庙”庙会的规模还要更大一些。因考察时间较短,有关南大厅庙会和该村其他庙会、其他小庙及“奉教的”人们间的关系,尚不是很清楚。

类似南大厅这样以狐仙为主的庙及庙会,其实在中国各地的历史上并不鲜见。《宋史·五行志》记载,宣和七年秋,有狐直入禁中,据御榻而卧,故有“诏毁狐王庙”之事。1931年铅印本《太谷县志》上说,当地狐公庙有庙会,“狐公庙会”的会期在七月初五日。据1935年铅印本《张北县志》记载,张北也曾有过“狐神庙”;旧时在九月九日这天,人们要“为谢狐仙,集会庙前”。另在东北的桓仁、海城,河北的定县等地,据地方志记载,也都有过“狐仙堂”的存在。

东汪村有关“狐仙”、“狐神”之类的口碑材料也颇为丰富,但因时间较短,我们只采访到一些零碎的片段,诸如“过年时的饺子被狐仙搬动”,野地里常见有“狐仙灯”(也有村民解释为“磷火”),狐狸修行有“千年黑,万年百”的说法,狐狸会头顶死人骷髅“讨封”,见人便问“我像不像人?”等等。有一些传说有鼻子有眼,能具体到某位村民的个人经验。如说某人他娘,去地里种黑豆,回来时天色已晚,看见几个人在野地里烤火,因为天冷,自己也伸手去烤,结果,火一下子就没了,那几个人也忽然不见了。又比如说,某人推着独轮车,走了整整一晚上,直到天亮,才发觉自己原来在某处坟地里转了一整夜。关于赵县大夫庄的“蓝家坟”,相传以前的村民办红白喜事时,可去坟地租借桌椅板凳。无独有偶,东汪村南大厅的“窑疙瘩”也有此说,据说过去只要写个纸帖说某日要用,第二天去了就有,用完还回去即可。由于有人少还或不还,慢慢地也就从狐仙那里借不出来了。

在宁晋,“狐仙”之类很容易成为老少咸宜、大家都感兴趣的话题(68)。该县北鱼乡北鱼村,以前关于一个大土堆就有狐仙的传承,例如说人从土堆过,往往就有狐仙附体,烧了香才能解除。这类说法直到合作化以后才慢慢趋于消失。素丘乡柏房村的村民,多以做线香出售为副业,据说,该村正月初八有“安疙瘩”庙会,也与一个大土堆有关,身体虚弱者不能从“安疙瘩”经过,很容易被“仙”附体。村民常传说,夜里行路遇见“好胡仙灯”,领你上路;遇上“坏胡仙灯”,便领你到井,或让你在坟地里走不出来。家里供有“仙”的人家,每月初一、十五均要烧香、叩头、上供,这便是“行好”。同县贾家口乡大营上村,农历三月三日,据说还有个以“青龙仙”的生日为“正日子”的庙会,前后会期有六天之久。在从宁晋至辛集的公路的路北边上,有一处用几块砖砌成的小庙,上有黄帖写着“老仙庙”几个字。与庙会不同,这可能与个人性的许愿、还愿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