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深山游猎】(第2/2页)
“咩……”金洋洋连连摇头,抬起前蹄晃动了两下。
“还不满意?那行,回头给你用兔子肉骨炖萝卜,丫的你倒是挺会吃,认准我的萝卜了?那东西可不便宜啊……”
朱小花等人都看傻了,这猎打的……就没见过这么懒的猎人。
周易这样的打猎手法,其实就是晚清时八旗子弟的那一套,架鹰弄犬,耀武扬威。只不过他没有鹰犬,只有头小金猪而已。
所以哥几个真正羡慕的还是他这份闲适劲儿,这才叫游猎、这才是享受生活!不像那些风里来雨里去的苦猎户是在讨生活。
“差不多了,烤兔子去……”
周易在峰下疾走奔射,金洋洋化身猎犬四面出击,转眼就弄到了七八只野兔,算计着足够众人吃了,才找了个背风的山窝,用带来的水将兔子洗剥干净,又在地上挖了火坑,将兔子一只只串在烤架上,开始烧烤起来。
‘厨神的烤肉架’自带美味加五和去除野味腥膻的作用,因此周易只用精盐提味,凭借他对火候的掌握,将野兔适时翻动,不多时一只只色泽金黄的烤兔就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这几只野兔已经被烤得脂香四溢,而且绝无一丝焦黑的痕迹,让人看了就食欲大动;朱小花他们这几个吃货就不用说了,就连‘花朵’她们三个弱女子,竟也一人取了一只在手里大嚼,再配上周易从李元芳处讨来的云省苗风糯米酒,吃一口肉喝一口酒,个个都仿佛化身成了梁山上的好汉、水泊内的英雄,比起在装饰豪华的餐厅内品尝那些精脍细菜,却是另有一番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