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我这不叫欺诈吧?毕竟在当时,可绝没人愿意花三块钱买八个破破烂烂的“明钱”光膀子还占了我的便宜呢。假如到一九八五年,新中国第一只股票——上海“电真空”上市时,每股不过九毛一分钱,我买了下来,等它涨到一千七百元的时候抛出去,也无人能说我是欺诈。
这大概就是穿越者的先天优势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