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二 · 滦 阳 消 夏 录 二(第14/20页)
磬(qìnɡ)折:弯腰如磬状,表示恭敬。
咈(fú)然:不高兴的样子。咈,通“怫”。
魏忠贤杀裕妃:魏忠贤与熹宗朱由校的乳母客氏狼狈为奸,结党乱政。裕妃张氏身怀有孕,魏忠贤、客氏屡进谗言,张氏被断绝饮食,活活饿死。
东厂:全称“东缉事厂”,明代的特权监察机构、特务机关。东厂只对皇帝负责,不经司法机关批准,可随意监督缉拿臣民,是明朝宦官干政的开端。
迥:远。
译文
老仆人魏哲听他父亲说:顺治朝初年,某生距离我家八九十里,忘了姓名,和妻子先后去世。过了三四年,他的妾也死了。当时他家的雇工夜里赶路避雨,借宿在东岳祠的廊庑下。在似梦非梦时,看见某生戴着枷锁站在庭前,妻妾随在身后。有个神灵,看衣冠像是城隍,恭敬地弓着腰对岳神说:“某生污辱了这两个人,有罪;救了二人的性命,也有功,应该相抵。”岳神不高兴地说:“这二人怕死而忍垢含耻,还可以原谅。某生救这两个人,正是为了奸污这二人,只能定罪,怎么能说功罪相抵呢?”挥手把城隍神打发了出去。某生和妻妾也随后出去了。雇工害怕,不敢吱声。
雇工天亮之后回去告诉了家人,大家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某生过去的仆人哭道:“真是怪事,他竟然因为这件事被记录了罪孽么!这事只有我们父子知道,因为受恩深重,发誓不说。如今已经隔了两朝,才敢说说以前的事。两位主母实际上都不是女人。在明代天启年间,魏忠贤杀死裕妃,裕妃的宫女太监,都被秘密逮捕送到东厂,都死得很惨。有两个太监,一个叫福来,一个叫双桂,改名换姓逃亡躲藏。因为他们与我主人是旧相识,而主人正在京城经商,就夜里投奔来了。主人把两人带进密室,我从门缝往里偷看。听见主人对他们说:‘你们的声音相貌,不男不女,和别人不大一样,一出去肯定会被抓住。如果改换女装,就认不出来了。但是两个没有丈夫的女人寄住在别人家里,形迹可疑,也一定会败露。两位已经净了身,和女人也没什么两样了;如果肯委屈当我的妻妾,就万无一失了。’二人进退不得,沉思了好久,都只好曲从。主人于是为他们采买女人饰物,扎了耳朵眼,渐渐可以挂耳环了。还买来软骨药,悄悄为他们缠脚。过了几个月,居然变成两个漂亮的妇人。于是主人用车载二人回家,撒谎说在京城娶的。这二人久在宫禁之中,都皮肤白皙、举止温雅,没有一点儿男子的样子。这件事又远出乎人们的意料,竟然没有人察觉。只是奇怪两个人都不做女红,以为是仗着宠娇懒惰罢了。二人感怀主人的活命之恩,所以在魏忠贤死后,仍然甘心与主人在一起过到老。主人实际上是花言巧语引诱胁迫他们就范的,并不是同情他们无处投奔,所以岳神惩罚他也是应该的。可见,人可以欺骗,鬼神不可欺骗啊!”

乾隆己卯,余典山西乡试,有二卷皆中式矣。一定四十八名,填草榜时,同考官万泉吕令
,误收其卷于衣箱,竟觅不可得。一定五十三名,填草榜时,阴风灭烛者三四,易他卷乃已。揭榜后,拆视弥封
,失卷者范学敷,灭烛者李腾蛟也。颇疑二生有阴谴。然庚辰乡试
,二生皆中式。范仍四十八名,李于辛丑成进士
。乃知科名有命,先一年亦不可得,彼营营者何为耶?即求而得之,亦必其命所应有,虽不求亦得也。
注释
乾隆己卯:乾隆二十四年(1759)。
(lín):此处为人名。
弥封:把试卷上填写姓名的地方折角或盖纸糊住,以防止舞弊。
庚辰:乾隆二十五年(1760)。
辛丑:乾隆四十六年(1781)。
译文
乾隆己卯年,我主持山西的乡试,有两份卷子都考试合格了。一个定在第四十八名,填写草榜时,分房阅卷的考官万泉县令吕,把他的卷子错收在衣箱里,怎么也找不到。一个定在第五十三名,填写草榜时,不知哪来的冷风吹灭蜡烛三四次,换了别的卷子才罢。榜揭晓以后,拆封查看,卷子找不到的叫范学敷,填草榜时风吹灭蜡烛的那张卷子的考生叫李腾蛟。于是疑心这两个考生有缺德之事,所以冥冥之中受到了惩罚。但是乾隆庚辰年乡试,这两个考生都取中了。范学敷仍旧是第四十八名;李腾蛟在乾隆辛丑年成为进士。这才知道科举功名是有命数的,早一年也不可得,那些忙忙碌碌钻营追逐的人为了什么呢?就是追求而得到了,其实也必然是命里所应该有的,即便不去追求也会得到的。

先姚安公言:雍正庚戌会试,与雄县汤孝廉同号舍。汤夜半忽见披发女鬼,搴帘手裂其卷
,如蛱蝶乱飞
。汤素刚正,亦不恐怖,坐而问之曰:“前生吾不知,今生则实无害人事。汝胡为来者
?”鬼愕眙却立曰
:“君非四十七号耶?”曰:“吾四十九号。”盖前有二空舍,鬼除之未数也。谛视良久,作礼谢罪而去。斯须间,四十七号喧呼某甲中恶矣。此鬼殊愦愦,此君可谓无妄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