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二 · 滦 阳 消 夏 录 二(第4/20页)

宋按察蒙泉言:某公在明为谏官,尝扶乩问寿数
,仙判某年某月某日当死。计期不远,恒悒悒
。届期乃无恙。后入本朝,至九列。适同僚家扶乩,前仙又降。某公叩以所判无验。又判曰:“君不死,我奈何?”某公俯仰沉思,忽命驾去。盖所判正甲申三月十九日也
。
注释
按察:负责巡察、考核吏治,隶属各省总督、巡抚,为正三品官。
扶乩(jī):一种迷信活动。扶,指扶架子。乩,谓卜以问疑。术士制丁字形木架,其直端顶部悬锥下垂。架放在沙盘上,由两人各以食指分扶横木两端,依法请神。木架的下垂部分即在沙上画成文字,作为神的启示,或与人唱和,或示人吉凶,或与人处方。
悒悒(yì):忧愁,不安。
甲申三月十九日:这天是明朝覆亡的日子,崇祯皇帝自缢煤山,明朝百官从主赴难。甲申,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
译文
按察宋蒙泉说:某公在明朝时做谏官,曾扶乩向神仙求问自己的寿命,神仙判断他当死于某年某月某日。某公计算日期已经不远了,因此郁郁不乐。可是,到了那天却安然无恙。后来他归顺清朝,官至九卿。一次同僚家扶乩,当年那个神仙又降临了。他就问当年判断没有应验的原因。神仙给他的判语说:“你不死,我有什么办法?”某公仰首沉思,恍然大悟,急命备车告退。原来,神仙所判的某公死期是甲申年三月十九日。

沈椒园先生为鳌峰书院山长时,见示高邑赵忠毅公旧砚,额有“东方未明之砚”六字。背有铭曰:“残月荧荧,太白睒睒,鸡三号,更五点,此时拜疏击大奄
。事成,策汝功,不成,同汝贬。”盖劾魏忠贤时,用此砚草疏也。末有小字一行,题“门人王铎书”。此行遗未镌,而黑痕深入石骨,干则不见,取水濯之,则五字炳然。相传初令铎书此铭,未及镌而难作。后在戍所,乃镌之,语工勿镌此一行。然阅一百馀年,涤之不去,其事颇奇。或曰,忠毅嫉恶严,渔洋山人笔记称
,铎人品日下,书品亦日下,然则忠毅先有所见矣。削其名,摈之也;涤之不去,欲著其尝为忠毅所摈也。天地鬼神,恒于一事偶露其巧,使人知警。是或然欤!
注释
山长:唐、五代时对山居讲学者的敬称。宋元时为官立书院置山长,讲学兼领院务;明清时改由地方聘请。
“残月荧荧”九句:大意是,残月淡淡,太白星闪闪。鸡叫三遍,更敲五声,这时写奏疏弹劾大宦官。事情成功就记你一功,不成功则和你一起遭贬。睒睒(shǎn),闪烁的样子。奄,同“阉”,指宦官。
渔洋山人:王士祯(1634—1711),原名士禛,字子真、贻上,号阮亭,又号渔洋山人,谥文简。清初杰出诗人、学者、文学家。
译文
沈椒园先生任鳌峰书院山长时,拿出高邑人赵忠毅公的一方旧砚给我看,砚额上有“东方未明之砚”六个字。砚背有铭文:“残月荧荧,太白睒睒,鸡三号,更五点,此时拜疏击大奄。事成,策汝功,不成,同汝贬。”大概在弹劾魏忠贤时,是用这块砚研磨书写奏疏。末尾有一行小字,题道“门人王铎书”。这一行字漏刻了,但黑色痕迹深入砚中,砚台干时看不见,用水一浸,这五个字就清清楚楚显出来。相传开始让王铎写这段铭文,还没来得及刻,赵忠毅便被贬了。后来赵忠毅在贬所刻了这段铭文,告诉刻工最后一行不要刻。然而过了一百多年,这一行字还没有被洗掉,这事也很奇怪。有人说赵忠毅嫉恶如仇十分严格。渔洋山人笔记中说,王铎人品日下,书品也日下,而赵忠毅已先自察觉了。不刻他的名字,就是摈弃他的意思;但他的名字仍洗不掉,是为了显示他曾为赵忠毅所摈弃。天地鬼神,常在一件事中偶然显露出机巧来,让人有所警醒。这件事也许就是这样的吧!

乾隆庚午,官库失玉器,勘诸苑户
。苑户常明对簿时,忽作童子声曰:“玉器非所窃,人则真所杀。我即所杀之魂也。”问官大骇,移送刑部。姚安公时为江苏司郎中,与余公文仪等同鞫之
。魂曰:“我名二格,年十四,家在海淀,父曰李星望。前岁上元
,常明引我观灯归。夜深人寂,常明戏调我,我力拒,且言归当诉诸父。常明遂以衣带勒我死,埋河岸下。父疑常明匿我,控诸巡城。送刑部,以事无左证,议别缉真凶。我魂恒随常明行,但相去四五尺,即觉炽如烈焰,不得近。后热稍减,渐近至二三尺,又渐近至尺许,昨乃都不觉热,始得附之。”又言初讯时,魂亦随至刑部,指其门乃广西司。按所言月日,果检得旧案。问其尸,云在河岸第几柳树旁。掘之亦得,尚未坏。呼其父使辨识,长恸曰:“吾儿也!”以事虽幻杳,而证验皆真。且讯问时,呼常明名,则忽似梦醒,作常明语;呼二格名,则忽似昏醉,作二格语。互辩数四,始款伏。又父子絮语家事,一一分明。狱无可疑,乃以实状上闻,论如律。命下之日,魂喜甚。本卖糕为活,忽高唱“卖糕”一声,父泣曰:“久不闻此,宛然生时声也。”问:“儿当何往?”曰:“吾亦不知,且去耳。”自是再问常明,不复作二格语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