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三 · 滦 阳 消 夏 录 三(第9/21页)

程编修鱼门曰:“怨毒之于人甚矣哉!宋小岩将殁,以片札寄其友曰:‘白骨可成尘,游魂终不散;黄泉业镜台,待汝来相见。’余亲见之。其友将殁,以手拊床曰:‘宋公且坐。’余亦亲见之。”

译文

编修程鱼门说:“人的怨毒之心真不得了啊!宋小岩临死前,寄了一封信给朋友,说:‘白骨可成尘,游魂终不散;黄泉业镜台,待汝来相见。’我亲眼见过这件事。他的朋友将死时,用手摸着床说:‘宋公请坐。’我也亲眼见过这件事。”

相传某公奉使归,驻节馆舍。时庭菊盛开,徘徊花下。见小童隐映疏竹间,年可十四五,端丽温雅如靓妆女子。问知为居停主人子。呼与语,甚慧黠。取一扇赠之,流目送盼,意似相就。某公亦爱其秀颖,与流连软语。适左右皆不在,童即跪引其裾曰:“公如不弃,即不敢欺公,父陷冤狱,得公一语可活。公肯援手,当不惜此身。”方探袖出讼牒,忽暴风冲击,窗扉六扇皆洞开,几为驺从所窥。心知有异,急挥之去,曰:“俟夕徐议。”即草草命驾行。后廉知为土豪杀人,狱急不得解,赂胥吏引某公馆其家,阴市娈童,伪为其子,又赂左右,得至前为秦弱兰之计。不虞冤魄之示变也。裘文达公尝曰:“此公偶尔多事,几为所中。士大夫一言一动,不可不慎。使尔时面如包孝肃,亦何隙可乘。”

注释

驻节:指身居要职的官员于外执行使命,在当地住下。节,符节。

驺(zōu)从:古代贵族、官员出行时的骑马侍从。

草草:匆忙仓促的样子。

廉知:察考,访查。

秦弱兰:北宋初年,宋主准备进攻南唐,先派遣翰林学士陶谷前去劝降,同时探听虚实。陶谷到了南唐,气焰逼人,倨傲万状。南唐丞相宋齐丘看出陶谷虽然外状骄矜,却品德俱亏,是个好色之徒。于是宋齐丘和金陵名妓秦弱兰设一计,陶谷果然坠入计中,只得听凭人家摆布。事见北宋惠洪《冷斋夜话》。

译文

相传某公奉命出使归来,驻留在接待宾客的房舍里。当时庭院里菊花盛开,某公在花下散步。他看见有小童隐约映现在稀疏的竹枝间,年纪大约十四五岁,端丽温雅,像个靓妆的女子。一问才知道是房舍主人的儿子。某公把他叫来说话,发觉他很是聪慧灵巧。某公送一把扇子给他,他目光流转送情,意思像是要主动亲近。某公也喜欢他秀美聪颖,就同他温声软语,流连不舍。恰巧左右的人都不在,童子当即跪下,拉着某公的衣襟,说:“您如果不厌弃,我也不敢瞒您。我的父亲蒙冤下狱,有您的一句话,他就可以活命。您肯救助,我一定不惜这个身子。”童子刚从袖子里摸出状纸,忽然一股暴风冲击,把六扇窗门全部刮得大开,他们谈话的情景,几乎被侍从们偷看到。某公知道有异样的情况,就连忙挥手让他走,说:“到晚上再慢慢商量。”马上急急忙忙叫人驾车离开了这里。后经访察,知道是因为土豪杀了人,急切之间翻不了案,就买通了官府里的小吏,引导某公在他家留宿,又暗地里买了娈童,假装是他的儿子,买通左右,让这个娈童出现在某公面前,用的是秦弱兰引诱陶谷的计策。没有料到冤魂显示变异。裘文达公曾经说:“此公偶尔多事,差一点儿中了计。士大夫一言一行,不可不谨慎,如果某公当时面孔像包公,别人又哪里有机可乘。”

明崇祯末,孟村有巨盗肆掠,见一女有色,并其父母絷之。女不受污,则缚其父母加炮烙。父母并呼号惨切,命女从贼。女请纵父母去,乃肯从。贼知其绐己,必先使受污而后释。女遂奋掷批贼颊,与父母俱死,弃尸于野。后贼与官兵格斗,马至尸侧,辟易不肯前,遂陷淖就擒。女亦有灵矣,惜其名氏不可考。论是事者,或谓女子在室,从父母之命者也。父母命之从贼矣,成一己之名,坐视父母之惨酷,女似过忍。或谓命有治乱,从贼不可与许嫁比。父母命为娼,亦为娼乎?女似无罪。先姚安公曰:“此事与郭六正相反,均有理可执,而于心终不敢确信。不食马肝,未为不知味也。”

注释

絷(zhí):拴,捆。

绐(dài):欺骗,欺诈。

辟易:退避,避开。

不食马肝,未为不知味也:相传马肝有毒,食之能置人于死。比喻不应研讨的事不去推究。出自《汉书·辕固传》:“上曰:‘食肉毋食马肝,未为不知味也;言学者毋言汤武受命,不为愚。’”

译文

明朝崇祯末年,孟村有大盗疯狂抢掠,盗贼见一个女子长得漂亮,就连同她的父母一起捆绑起来。女子誓死不肯从贼受辱,盗贼就捆绑她的父母,用烧红的烙铁烫。父母痛得惨叫,让女儿依从大盗。女子说释放了父母,才肯依从。大盗知道女子是在欺骗自己,一定要她先依从才肯释放她的父母。女子奋然冲过去猛抽大盗的耳光,结果和父母一起被大盗杀死,尸体扔在了荒野。后来,大盗与官兵格斗,马跑到女子尸体旁的时候,后退着不肯前进,终于陷进泥潭里被活捉了。是这位女子的魂魄显了灵,可惜已经无从考知她的姓名。说起这件事,有人认为,女子未曾婚嫁,应该听从父母之命。父母让她依从大盗,她却为了成全自己的名节,坐视父母遭受酷刑,似乎是太狠心了。有人认为,父母之命有理智的,也有糊涂的,从贼不能与出嫁相提并论。如果父母叫女儿去做娼妓,难道也要听命去卖淫吗?这个女子似乎没有任何罪过。先父姚安公说:“这件事情与郭六的事情正相反。各有各的道理,但平心而论,实在不敢确定谁是谁非。不吃有毒的马肝,算不上不知道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