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 如 是 我 闻 四(第11/25页)

高淳令梁公钦官户部额外主事时,与姚安公同在四川司。是时六部规制严,凡有故不能入署者,必遣人告掌印,掌印移牒司务,司务每日汇呈堂,谓之出付;不能无故不至也。一日,梁公不入署,而又不出付,众疑焉。姚安公与福建李公根侯,寓皆相近,放衙后同往视之。则梁公昨夕睡后,忽闻砰訇撞触声,如怒马腾踏。呼问无应者,悸而起视,乃二仆一御者裸体相搏,捶击甚苦,然皆缄口无一言。时四邻已睡,寓中别无一人,无可如何,坐视其斗。至钟鸣乃并仆,迨晓而苏,伤痕鳞叠,面目皆败。问之都不自知,惟忆是晚同坐后门纳凉,遥见破屋址上有数犬跳踉,戏以砖掷之,嗥而逃。就寝后遂有是变。意犬本是狐,月下视之未审欤!梁公泰和人,与正一真人为乡里,将往陈诉。姚安公曰:“狐自游戏,何预于人?无故击之,曲不在彼。袒曲而攻直,于理不顺。”李公亦曰:“凡仆隶与人争,宜先克己;理直尚不可纵使有恃而妄行,况理曲乎?”梁公乃止。
注释
砰訇(hōnɡ):碰撞的声音。訇,石头碰撞的声音。
译文
高淳县令梁钦先生做户部额外主事时,与姚安公同在四川司。当时六部规章制度很严格,凡是因故不能入署上班的官员,必须派人报告掌印官,掌印官到司务官那里备案,司务官每天汇总呈报正堂,称为“出付”,谁也不能无故不到。一天,梁公没有到署,也未“出付”,众人都疑心他出了什么事。姚安公和福建李根侯先生的住所都靠近梁公家,下班后就一道去看望。原来梁公昨夜睡下后,忽然听到“砰砰”的撞击声,如同马发怒了跳跃踢蹄子。呼问没人应答,他吃惊地起来察看,原来是两个仆人和一个车夫裸体搏斗,打得难解难分,但是都闭着嘴巴不说一句话。当时四邻都已入睡,家里别无一人,他束手无策,只好坐观其斗。一直打到晨钟鸣响,三个人才一同扑倒在地上,到天亮才苏醒,三人遍体伤痕,鼻青脸肿。问他们为什么打架,他们却都说不知道斗殴的事,只是记得晚上一起坐在后门口乘凉,远远看见破屋的废址上有几只狗跳来跳去,他们开玩笑扔砖石砸狗,狗嚎叫着逃走了。睡下后,就发生了这件互相斗殴的怪事。现在想来那几只狗本来是狐,因为月下看不清楚,误认作狗了吧!梁公是泰和人,与正一真人同乡,想要找正一真人控诉狐精。姚安公说:“狐精自己游戏,碍着人的什么事呢?无缘无故砸它们,理亏的是人。你偏袒理亏的,攻击理直的,这在情理上说不过去。”李公也说:“凡是自己的仆人与人争斗,应该先管教自己的仆人;就是理直还不能放纵仆人仗势胡为,何况是理亏呢?”梁公这才打消了念头。

乾隆己未会试前,一举人过永光寺西街,见好女立门外,意颇悦之,托媒关说,以三百金纳为妾。因就寓其家,亦甚相得。迨出闱返舍,则破窗尘壁,阒无一人,污秽堆积,似废坏多年者。访问邻家,曰:“是宅久空,是家来住仅月馀,一夕自去,莫知所往矣。”或曰:“狐也,小说中盖尝有是事。”或曰:“是以女为饵,窃赀远遁,伪为狐状也。”夫狐而伪人,斯亦黠矣;人而伪狐,不更黠乎哉!余居京师五六十年,见类此者不胜数,此其一耳。
注释
乾隆己未:乾隆四年(1739)。
译文
乾隆己未年会试前夕,有个举人经过永光寺西街,看见一个漂亮女子站在门前,十分爱慕,就托媒人说合,用了三百两银子纳她为妾。接着举人就住在她家,两人也十分恩爱。等举人考完出了试院回去,只见破窗尘壁,静悄悄的没有一人,污秽堆积,好像废弃多年了。询问邻居,说:“这个宅子已经空了很久,这家人只来住了一个多月,一天晚上忽然离开,不知到哪里去了。”有人说:“这是狐精,传奇小说中就有这样的事情。”有人说:“这是用女子做诱饵,骗了钱财后远逃了,是伪装为狐精。”狐精假扮成人,这也够狡猾的了;但是人假扮成狐精,不是更狡猾吗!我住在京城五六十年,这类事情见得太多了,这只是其中之一。

汪御史香泉言:布商韩某,昵一狐女,日渐尪羸。其侣求符箓劾禁,暂去仍来。一夕,与韩共寝,忽披衣起坐曰:“君有异念耶?何忽觉刚气砭人,刺促不宁也?”韩曰:“吾无他念。惟邻人吴某,迫于债负,鬻其子为歌童。吾不忍其衣冠之后沦下贱,措四十金欲赎之,故辗转未眠耳。”狐女蹶然推枕曰:“君作是念,即是善人。害善人者有大罚,吾自此逝矣。”以吻相接,嘘气良久,乃挥手而去。韩自是壮健如初。
注释
尪羸(wānɡ léi):瘦弱。
译文
御史汪香泉说:布商韩某,跟一个狐女亲昵,一天比一天瘦弱。他的伙伴求得了符咒劾禁,那个狐女离开后没几天又回来了。一天夜里,她与韩某睡在一起,忽然披衣坐起,说:“你有别的想法了?为什么我觉得刚气逼人,刺得我不能安宁呢?”韩某说:“我并没有别的想法。只是邻居吴某欠债还不了,将儿子卖为歌童了。我不忍读书人的后代沦为下贱,就筹措四十两银子想把他赎回来,因此才翻来覆去睡不着。”狐女急忙推开枕头说:“你有这样的念头,就是善人。害善人会受到重罚,我从此就离开你。”于是,她与韩某嘴对嘴,嘘了好一会儿气,才挥手别去。韩某从此又像原先那样健壮了。

戴遂堂先生曰:尝见一巨公,四月八日在佛寺礼忏放生。偶散步花下,遇一游僧,合掌曰:“公至此何事?”曰:“作好事也。”又问:“何为今日作好事?”曰:“佛诞日也。”又问:“佛诞日乃作好事,馀三百五十九日皆不当作好事乎?公今日放生,是眼见功德,不知岁岁庖厨之所杀,足当此数否乎?”巨公猝不能对。知客僧代叱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