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五 · 姑 妄 听 之 一(第10/27页)
注释
高弟:门人弟子中成绩优良者。
乙卯:雍正十三年(1735)。丙辰:乾隆元年(1736)。
莱菔:萝卜。
译文
河间人王仲颖先生,安溪李文贞公给他改字为仲退。但他原来的字通行已久,没有人称呼他改过的字。名叫之锐,是李文贞公的门下高足。他对经书造诣很深,而且行为方正,完全符合古代君子的标准。在雍正乙卯、乾隆丙辰年间,我随姚安公在京城,那时他还任国子监助教,没能见他一面,至今我仍怅然若失。
传说王先生在夜里偶然到屋后空院里,拔他种的萝卜下酒,恍惚中看见一个人影,以为是小偷。却忽然不见了,他知道是鬼魅,于是申明幽明异路的道理,厉声责备。听到一丛竹子间有声音回答说:“先生精通《易经》,一阴一阳,就是天道。人白天活动,鬼夜里活动,这就是幽与明的区别。人住在没有鬼的地方,鬼住在没有人的地方,这就是异路。所以天地之间,无处无人,无处无鬼,只要互不影响,就不妨碍相安并存。假如鬼白天进了先生的家,你责备是有道理的。现在已经是深更半夜,这里是空地,先生在鬼活动的时间里出来,进到鬼住的地方,既不拿着灯烛,又不发出声音,以致猝不及防地突然相遇,这是先生冒犯了鬼,而不是鬼冒犯了先生。我恭敬避开似乎已经足够了,先生为什么这样严厉地责备我?”王先生笑道:“你说得有理,就算了吧。”自己拔了萝卜就回来了。后来他和门生说起这事,门生说:“鬼既然能说话,先生又不害怕,为什么不打听一下对方的姓名,稍微对他语气温和些,问问关于地府的说法是真是假,这也是了解事物、丰富学问的一种途径嘛。”王先生说:“如果这样做,又是人与鬼亲热了,还说什么幽明异路呢?”

郑慎人言:曩与数友往九鲤湖,宿仙游山家。夜凉未寝,出门步月。忽清风泠然,穿林而过,木叶簌簌,栖鸟惊飞,觉有种种花香,沁人心骨。出林后沿溪而去,水禽亦磔格乱鸣,似有所见。然凝睇无睹也,心知为仙灵来往。次日,寻视林内,微雨新晴,绿苔如罽,步步皆印弓弯
;又有跣足之迹
,然总无及三寸者。溪边泥迹亦然。数之,约二十馀人。指点徘徊,相与叹异,不知是何神女也。慎人有四诗纪之,忘留其稿,不能追忆矣。
注释
罽(jì):用毛做成的毡子一类的东西。
弓弯:指旧时女子裹缠如弓形的脚。
跣(xiǎn)足:光着的脚。
译文
郑慎人说:他曾经和几个朋友到福建的九鲤湖,住在仙游县的山民家。夜里凉爽没有睡觉,出门在月下散步。忽然清风阵阵,穿林而过,树叶“簌簌”作响,歇着的鸟儿惊飞,闻到有各种花香,沁人心脾。出了树林,沿着溪水走去,水鸟也“吱喳”地乱叫,好像看到了什么。但是仔细看没有什么异常,心里明白是有仙怪来往。第二天到林子里找昨夜的踪迹,只见微雨新晴之后,绿苔如茵,上面布满了小脚的绣鞋印;又有光脚的脚印,都不到三寸长。溪边泥地上也有鞋印。数了一下约有二十多人。大家指指点点,来来回回地看,相互惊叹,不知这是什么神女。郑慎人有四句诗记叙这件事,忘了留下诗稿,已经记不起来了。

慎人又言:一日,庭花盛开,闻婢妪惊相呼唤。推窗视之,竞以手指桂树杪。乃一蛱蝶大如掌,背上坐一红衫女子,大如拇指,翩翩翔舞。斯须过墙去,邻家儿女又惊相呼唤矣。此不知为何怪,殆所谓花月之妖欤?说此事时,在刘景南家。景南曰:“安知非闺阁游戏,以蓪草花朵中人物
,缚于蝶背而纵之耶?”是亦一说。慎人曰:“实见小人在蝶背,有磬控驾驭之状,俯仰顾盼,意态生动,殊不类偶人也。”是又不可知矣。
注释
蛱(jiá)蝶:一种蝴蝶,翅膀呈赤黄色,有黑色纹饰。
蓪(tōnɡ)草花:小乔木。树皮可造纸,采髓作薄片,可制蓪草花或其他饰品。
译文
郑慎人又说:有一天,庭院里的花开得很盛,忽然听到家里的丫环仆妇惊叫起来。推开窗户看时,只见她们都争着用手指桂树顶端。原来是一只蝴蝶,有巴掌那么大,背上坐着个穿红衫的女子,大如拇指,在那里翩翩起舞。不一会儿,就飞过墙去,邻居家的孩子们又惊叫起来。这不知是何种妖怪,大概就是所谓的花月之妖吧?我们谈论这件事时,正在刘景南家。刘景南说:“怎么知道这不就是闺房中女孩子们玩的游戏呢?用蓪草花做成一个小人,把它绑在蝴蝶背上,然后把蝴蝶放掉而已。”这也是一种说法。郑慎人说:“确实见到那小人在蝴蝶背上,做出弓背驾驭的样子,而且前俯后仰,左顾右盼,活灵活现,根本不像是蓪草花做的小人。”这又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舅氏安公介然言:曩随高阳刘伯丝先生官瑞州,闻城西土神祠有一泥鬼忽仆地,又一青面赤发鬼,衣装面貌与泥鬼相同,压于其下。视之,则里中少年某,伪为鬼状也,已断脊死矣。众相骇怪,莫明其故。久而有知其事者曰:“某邻妇少艾,挑之,为所詈。妇是日往母家,度必夜归过祠前。祠去人稍远,乃伪为鬼状伏像后,待其至而突掩之,将乘其惊怖昏仆,以图一逞。不虞神之见谴也。”盖其妇弟预是谋,初不敢告人,事定后,乃稍稍泄之云。介然公又言:有狂童荡妇,相遇于河间文庙前,调谑无所避忌。忽飞瓦破其脑,莫知所自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