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五 · 姑 妄 听 之 一(第17/27页)

一日,焚牒文昌祠,诉平生未作过恶,横见沮抑。数日后,梦朱衣吏引至一殿,神据案语曰:“尔功名坎坷,遽渎明神,徒挟怨尤,不知因果。尔前身本部院吏也,以尔狡黠舞文,故罚尔今生为书痴,毫不解事。以尔好指摘文牒,虽明知不误,而巧词锻炼,以挟制取财,故罚尔今生处处以字画见斥。”因指簿示之曰:“尔以‘日’字见贴者,此官前世乃福建驻防音德布之妻,老节妇也,因咨文写‘音’为‘殷’,译语谐声,本无定字。尔反复驳诘,来往再三,使穷困孤嫠所得建坊之金,不足供路费。尔以‘已’字见贴者,此官前世以知县起服,本历俸三年零一月。尔需索不遂,改其文‘三’字为‘五’,‘一’字为‘十’,又以五年零十月核计,应得别案处分。比及辨白,坐原文错误,已沉滞年馀。业报牵缠,今生相遇,尔何冤之可鸣欤?其他种种,皆有夙因,不能为尔备陈,亦不可为尔预泄。尔宜委顺,无更哓哓。倘其不信,则缁袍黄冠,行且有与尔为难者,可了然悟矣。”语讫,挥出。

霍然而醒,殊不解缁袍黄冠之语。时方寓佛寺,因迁徙避之。至乙卯乡试,闱中已拟第十三。二场僧道拜父母判中,有“长揖君亲”字,盖用傅奕表“不忠不孝,削发而揖君亲”语也。考官以为疵累,竟斥落。方知神语不诬。此其馆步丈陈谟家名登廷,枣强人,官制造库郎中。自详述于步丈者。后不知所终,殆坎以殁矣

注释

哓哓(xiāo):争辩声。

乙卯:雍正十三年(1735)。

(lǎn):困顿,不顺利。

译文

老书生周懋官,说一口南方腔,不记得他是哪里人了。他在考场上一直没有谋到进身之路,飘泊不定困顿不堪,曾经来往于周西擎、何华峰家。何华峰本来也姓周,也许周懋官是这两位的本家?乾隆初年,我还见过他,他说话举止刻板拘谨,真像是个古时的君子。每次应试,他要么因为笔划上的小毛病被剔出,要么已经初选通过却又是因为一两个字而落选。也有遭到考官过分吹毛求疵的,比如题目有个“曰”字,偶然写得稍窄了些,便以误写为“日”而被贴上标记;写“己”字笔锋偶然再往上出点儿头,便以误写为“已”字而被贴上标记。说起来特别忧郁不平。

有一天,周懋官到文昌祠焚烧了一份状子,诉说自己一生没有干过坏事,却总是意外遭遇压抑遏制。几天之后,他梦见一个穿红衣服的小吏把他带到一座殿上,神坐在几案前说道:“你求取功名不顺利,却来埋怨神灵,你只知道怀恨抱怨,不知因果报应。你在前生本来是部院的一名吏员,因为你狡诈善于舞文弄墨,所以罚你今生做个书呆子,一点儿也不懂人情世故。因为你喜欢挑剔别人的文章,明知没错,也要巧妙设计,通过这种方法捞钱,所以罚你这一辈子因为字的笔划而落选。”神指着籍册给他看,说:“因为‘曰’字把你剔出榜外的考官,前辈子是福建驻防官音德布的妻子,是位老节妇,因为表彰她的呈文里,把‘音德布’的‘音’字写成‘殷’,这是音译而且也是谐音,本来没有确定的字。你却反复驳难盘问,弄得来来去去,结果这位穷困寡妇所得建牌坊的钱,还不够路费。因‘己’字把你剔出榜外的考官,前辈子在县令时守丧期满起用任职,本来停他三年零一个月的俸禄。你勒索不成,就将文中的‘三’字改为‘五’,‘一’字改为‘十’,然后又按照五年零十个月核计,那就应该另案处理了。等弄清楚了,他因为原文错误,已经被闲置了一年多。你种下了孽因,这辈子你们又相遇,自然得到报应,你有什么冤可告的呢?你的其它种种不顺,都有前生的孽因,不能一一细讲,也不能事先泄露给你。你应当委曲顺从,不要再没完没了争辩。你要是不信,那么和尚道士即将为难你,到时候你就完全明白了。”说完,挥挥手把他赶了出来。

周懋官忽然醒了过来,很不理解和尚道士是什么意思。当时他正借住在佛寺,因此就搬到别处躲避。雍正乙卯年,他参加乡试,已经内定录取他为第十三名举人。在第二场考试中,有一道题是为和尚道士应当拜见父母之事写一段判语,他的答卷中有“长揖君亲”的句子,是用了唐代傅弈主张禁止佛教的表文中“不忠不孝,削了头发而只给君亲作揖不拜”的典故。考官认为周懋官这句话有毛病,竟然又把他驳落了。他这才知道神的话没错。这些事都是他在步陈谟老先生名登廷,枣强人,任制造府郎中。家做家庭教师时,自己详细告诉步老先生的。后来不知他结局如何,大概是坎坷潦倒去世了。

虞倚帆待诏言:有选人张某,携一妻一婢至京师,僦居海丰寺街。岁馀,妻病殁。又岁馀,婢亦暴卒。方治槥,忽似有呼吸,既而目睛转动,已复苏。呼选人执手泣曰:“一别年馀,不意又相见。”选人骇愕,则曰:“君勿疑谵语,我是君妇,借婢尸再生也。此婢虽侍君巾栉,恒郁郁不欲居我下。商于妖尼,以术魇我,我遂发病死。魂为术者收瓶中,镇以符咒,埋尼庵墙下。局促昏暗,苦状难言。会尼庵墙圮,掘地重筑,圬者㔉土破瓶,我乃得出。茫茫昧昧,莫知所往,伽蓝神指我诉城隍。而行魇法者皆有邪神为城社,辗转撑拄,狱不能成。达于东岳,乃捕逮术者,鞫治得状,拘婢付泥犁。我寿未尽,尸已久朽,故判借婢尸再生也。”阖家悲喜,仍以主母事之。而所指作魇之尼,则谓选人欲以婢为妻,故诈死片时,造作斯语。不顾陷人于重辟,汹汹欲讦讼。事无实证,惧干妖妄罪,遂讳不敢言。然倚帆尝私叩其僮仆,具道妇再生后,述旧事无纤毫差;其语音行步,亦与妇无纤毫异。又婢拙女红,而妇善刺绣,有旧所制履未竟,补成其半,宛然一手,则似非伪托矣。此雍正末年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