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五 · 姑 妄 听 之 一(第4/27页)
译文
福建漳州出产水晶,据说各种颜色都有,然而赤色的从来不曾见到,所以认为紫色的最贵重。另有一种叫做金晶的,与黄晶完全不同,最不容易得到;即使偶尔得到,也只不过豇豆、瓜籽那么大。只有海澄公家有一颗,像一只三条腿的蛤蟆,可以作扇坠,看去像纯金的熔液凝成,晶莹透明,是件稀有宝物。杨景素巡抚做福建汀漳龙道道员时,曾经对我说起,但也不过是传闻如此,并没有亲眼见到。姑且记载在这里,以广见闻。

陈来章先生,余姻家也。尝得一古砚,上刻云中仪凤形。梁瑶峰相国为之铭曰:“其鸣将将,乘云翱翔。有妫之祥
,其鸣归昌
。云行四方,以发德光。”时癸巳闰三月也
。按,原题惟作“闰月”,盖古例如斯。至庚子
,为人盗去。丁未
,先生仲子闻之,多方购得。癸丑六月
,复乞铭于余。余又为之铭曰:“失而复得,如宝玉大弓。孰使之然?故物适逢。譬威凤之翀云
,翩没影于遥空;及其归也,必仍止于梧桐。”故家子孙,于祖宗手泽,零落弃掷者多矣。余尝见媒媪携玉佩数事,云某公家求售。外裹残纸,乃北宋椠《公羊传》四页
,为怅惘久之。闻之于先人已失之器,越八载购得,又乞人铭以求其传。人之用心,盖相去远矣。
注释
仪凤:凤凰。
妫(ɡuī):舜在被尧选为继承人前,居住妫水旁,所以舜的后代便以之为氏。
归昌:凤凰齐鸣。
癸巳:乾隆三十八年(1773)。
庚子:乾隆四十五年(1780)。
丁未:乾隆五十二年(1787)。
癸丑:乾隆五十八年(1793)。
翀(chōnɡ):向上直飞,相当于“冲”。
椠(qiàn):刻本。
译文
陈来章先生,是我的亲家。他曾经得到一方古砚,上面雕有云中凤凰的图案。梁瑶峰相国为此砚题铭道:“其鸣将将,乘云翱翔。有妫之祥,其鸣归昌。云行四方,以发德光。”当时是乾隆癸巳年闰三月。按,铭文只署“闰月”,这是按古人的惯例。乾隆庚子年,这方砚被人偷走了。到了乾隆丁未年,陈先生的二儿子陈闻之得知这方砚的下落,多方设法,才又买了回来。乾隆癸丑年六月,陈家又来求我题铭。我写的铭文是:“失而复得,如宝玉大弓。孰使之然?故物适逢。譬威凤之翀云,翩没影于遥空;及其归也,必仍止于梧桐。”富贵人家的子孙,从祖宗手里得到传家宝物而又丢弃散落的,为数不少啊。我曾经见过一个媒婆,带着几件玉佩,说是替某先生寻找买主。外面裹着的破纸,竟是四页北宋刻本的《公羊传》,我为之怅惘了好久。陈闻之对自己的先人已经丢失的东西,隔了八年又把它买回来,又请人再写铭文,以求它能长久流传下去。人的用心,真是相差太远了。

董家庄佃户丁锦,生一子曰二牛。又一女赘曹宁为婿,相助工作,甚相得也。二牛生一子曰三宝。女亦生一女,因住母家,遂联名曰四宝。其生也同年同月,差数日耳。姑嫂互相抱携,互相乳哺,襁褓中已结婚姻。三宝四宝又甚相爱,稍长,即跬步不离。小家不知别嫌疑,于二儿嬉戏时,每指曰:“此汝夫,此汝妇也。”二儿虽不知为何语,然闻之则已稔矣。七八岁外,稍稍解事,然俱随二牛之母同卧起,不相避忌。会康熙辛丑至雍正癸卯岁屡歉
,锦夫妇并殁。曹宁先流转至京师,贫不自存,质四宝于陈郎中家。不知其名,惟知为江南人。二牛继至,会郎中求馆僮,亦质三宝于其家,而诫勿言与四宝为夫妇。郎中家法严,每笞四宝,三宝必暗泣;笞三宝,四宝亦然。郎中疑之,转质四宝于郑氏,或云,即貂皮郑也。而逐三宝。三宝仍投旧媒媪,又引与一家为馆僮。久而微闻四宝所在,乃夤缘入郑氏家
。数日后,得见四宝,相持痛哭,时已十三四矣。郑氏怪之,则诡以兄妹相逢对。郑氏以其名行第相连,遂不疑。然内外隔绝,仅出入时相与目成而已。后岁稔,二牛、曹宁并赴京赎子女,辗转寻访至郑氏。郑氏始知其本夫妇,意甚悯恻,欲助之合卺,而仍留服役。其馆师严某,讲学家也,不知古今事异,昌言排斥曰
:“中表为婚礼所禁,亦律所禁,违之且有天诛。主人意虽善,然我辈读书人,当以风化为己任,见悖理乱伦而不沮,是成人之恶,非君子也。”以去就力争。郑氏故良懦,二牛、曹宁亦乡愚,闻违法罪重,皆慑而止。后四宝鬻为选人妾,不数月病卒。三宝发狂走出,莫知所终。
或曰:“四宝虽被迫胁去,然毁容哭泣,实未与选人共房帏。惜不知其详耳。”果其如是,则是二人者,天上人间,会当相见,定非一瞑不视者矣。惟严某作此恶业,不知何心,亦不知其究竟。然神理昭昭,当无善报。或又曰:“是非泥古,亦非好名,殆觊觎四宝,欲以自侍耳。”若然,则地狱之设,正为斯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