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六 · 姑 妄 听 之 二(第11/24页)

注释
惊駴(hài):惊慌害怕。
失几:错过时机,失误事机。
被发缨冠:来不及将头发束好,来不及将帽带系上,形容急于去救助别人。
译文
李漱六说:有个佃户的住处靠近旷野。一天晚上,忽然传来兵器撞击格斗厮杀的声音,全家都被吓坏了。爬上墙头往外看,却什么都看不见。厮杀声照旧,一直到鸡叫才停息。他知道这是鬼打仗。第二天,厮杀声又起。一家人给闹得受不了,于是商量用鸟枪打,鬼果然随着枪声都“啾啾”叫着散了。过后,一群鬼屋上屋下吵闹着说:“他们劫持我们的女人,我们也劫持他们的女人,两方都告到土神那儿。土神昏庸,劝我们就算互相扯平,别闹了。双方都不愿意接受,所以在这里决个胜负,关你什么事?你用鸟枪打我们,今天我们都到你家来了,你举起枪我们就跑,你放下枪我们又来,你能天天从晚上到早上不停地放枪么?”佃户觉得鬼说得在理,就跪拜赔罪,准备了许多酒食和纸钱送他们走。然而厮杀声也从此停息了。
不能不做的事而不出来担当,就是延误时机推卸责任;不能不除的祸害而不力争除掉,就是姑息养奸。鬼不侵害人,人反去侵害鬼,这样鬼就有借口了,不就等于开门请强盗进来吗?孟子说过,邻居有打架的,如果连自己穿戴都没有整理好就匆匆忙忙去拉架,就容易混乱。这种事关上门装作听不见就行了。

尹松林舍人言:有赵延洪者,性伉直,嫉恶至严,每面责人过,无所避忌。偶见邻妇与少年语,遽告其夫。夫侦之有迹,因伺其私会骈斩之,携首鸣官。官已依律勿论矣。越半载,赵忽发狂自挝,作邻妇语,与索命,竟啮断其舌死。
夫荡妇逾闲,诚为有罪。然惟其亲属得执之,惟其夫得杀之,非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者也。且所失者一身之名节,所玷者一家之门户,亦非神奸巨蠹,弱肉强食,虐焰横煽,沉冤莫雪,使人人公愤者也。律以隐恶扬善之义,即转语他人,已伤盛德。倘伯仁由我而死,尚不免罪有所归;况直告其夫,是诚何意,岂非激以必杀哉!游魂为厉,固不为无词。观事经半载,始得取偿,其必得请于神,乃奉行天罚矣。然则以讦为直
,固非忠厚之道,抑亦非养福之道也。
注释
舍人:官名。皇帝近臣,往往由显官、功臣的子弟担任,因此,世俗也用来尊称显贵子弟。
伯仁由我而死:表示对别人的死亡负有某种责任。伯仁,晋代周顗(yǐ)的字。晋元帝时期,仆射周顗与宰相王导是好朋友,王导的堂兄王敦谋反杀了周顗。王敦曾经为此事征求王导的意见,王导未置可否。后来王导得知周顗曾在元帝面前为王敦谋反事多次为自己辩护,流泪道:“我虽没杀他,但他由我而死。”事见《晋书》卷六十九。
讦(jié):揭发别人的隐私或攻击别人的短处。
译文
中书舍人尹松林说:赵延洪性情耿直,嫉恶如仇,常常当面斥责人,无所顾忌。有一次,他看见邻居的女人跟一个年轻人说话,马上告诉了女人的丈夫。丈夫暗中监视发现了奸情,在两人幽会时把两人都杀了,然后带着人头去官府自首。官府依法断案,这里就不说了。过了半年,赵延洪忽然发了疯,自己抽嘴巴,用那个邻居女人的口吻说话,说是索命,最后竟咬断舌头死了。
淫荡的女人行为不检点,自然有罪。不过只有她的亲属能抓她,只有她的丈夫能杀她,她并不是乱臣贼子,不是人人都可以抓来杀死。况且她失去的是她一个人的名声和贞节,玷污的是她一家门户的名声,她也不是大奸巨盗、弱肉强食、专横暴虐、使人蒙冤而不能雪,她没有惹起人们的公愤。以隐恶扬善为借口,把她的事张扬出去,已经丧失道德。即使是因为自己偶尔说错话死了人,还难免有罪;何况直接告诉她的丈夫,这是什么意思,岂不是故意刺激他,让他一定要杀掉她吗!女子的鬼魂来索命就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了。事情过了半年才来索命,说明她一定请示过神,这就是说她奉命执行上天的惩罚。可见把揭人隐私当作正直,确实不符合忠厚的要求,而且也不是给自己造福的做法。

御史佛公伦,姚安公老友也。言贵家一佣奴,以游荡为主人所逐。衔恨次骨,乃造作蜚语,诬主人帷薄不修,缕述其下烝上报状,言之凿凿,一时传布。主人亦稍闻之,然无以拑其口
,又无从而与辩;妇女辈惟爇香吁神而已。一日,奴与其党坐茶肆,方扺掌纵谈,四座耸听,忽噭然一声,已仆于几上死。所由检验,以痰厥具报。官为敛埋,棺薄土浅,竟为群犬搰食
,残骸狼藉。始知为负心之报矣。
佛公天性和易,不喜闻人过,凡僮仆婢媪,有言旧主之失者,必善遣使去,鉴此奴也。尝语昀曰:“宋党进闻平话说韩信,优人演说故实,谓之平话。《永乐大典》所载,尚数十部。即行斥逐。或请其故,曰:‘对我说韩信,必对韩信亦说我,是乌可听?’千古笑其愦愦,不知实绝大聪明。彼但喜对我说韩信,不思对韩信说我者,乃真愦愦耳!”真通人之论也。
注释
烝(zhēnɡ):古代指与母辈淫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