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04 往事不如烟(第2/4页)

“如果他现在说,”布丽安娜威胁地插话说,“那么我会开车离开,把他丢下,让他困在这座山上。他可以待在这里吃章鱼,我才不在乎呢。”

罗杰喝了一大口可口可乐,明智地没有说话。

* * *

还有时间在摊位中间的巷道上下闲逛,那些摊位出售的东西应有尽有,从苏格兰格子呢领带,到六孔小笛、银首饰、苏格兰氏族地图、奶油硬糖、黄油甜酥饼干、形如双刃大刀的拆信刀、高地人铅像、书籍、唱片,再到印有氏族标志或格言的任何可以想象到的小物件。

罗杰几乎没有吸引来别人的注意,尽管他的服装质量上乘,但在这里并不奇特。而且,人群中的大多数人都是游客,他们穿着短裤或牛仔裤,但到处都会露出些花格布,就像疱疹一样。

布丽安娜在展示着氏族标志钥匙链的摊位边停下来,问道:“为什么你要用麦肯锡这个姓?”她指了指一个银色光盘,上面印着拉丁文的“我闪耀,但不灼伤”——麦肯锡氏族的格言,围在一个看似火山的图案周围。“韦克菲尔德听上去不够有苏格兰特色,还是你觉得牛津的人们会不喜欢你——这样做?”她挥手指了指朝四周的场地。

罗杰耸了耸肩:“部分是因为这样。但麦肯锡也是我的姓。我父母都在战争中去世了,然后我姨公收养了我。他让我跟着他姓,但我受洗时的名字是罗杰·耶利米·麦肯锡。”

“耶利米?”她没有笑出来,但她的鼻尖红了起来,就好像她在忍着不笑,“《旧约》里的那个先知?”

“别笑,”他拉着她的胳膊说,“这个名字是为我父亲取的——他们叫他杰里。小时候我妈妈叫我杰米。这是个古老的姓。但这不是最差的。我受洗时还有可能被取名叫安布罗斯或柯南。”

布丽安娜发出哧哧的笑声,就像可乐气泡那样。“柯南?”

“在落到幻想家手里之前,它是个特别好的凯尔特姓氏。反正,耶利米似乎正该被选中。”

“为什么?”

他们转过身,慢慢地朝舞台走去。在舞台那里,一群拘泥得严肃的小女生在十分整齐地跳着苏格兰高地舞,衣服的每个褶边和她们的每个鞠躬都恰到好处。

“噢,那是我爸爸——也就是牧师,我总是这么叫他——在浏览族谱、解释族谱上的人物时经常给我讲的一个故事。”

安布罗斯·麦肯锡,那是你的曾祖父,罗杰。他在丁瓦尔造木船。那是玛丽·奥列芬特,她是你的外曾祖母——我认识她,我给你说过没有,她活到了九十六岁,到咽气前都犀利得像颗大头钉。厉害的女人。她结过六次婚——配偶全都是自然死亡的,她安慰我说——但我只把耶利米·麦肯锡放在族谱里,因为他是你的祖先。他只和她生过孩子,这确实让我很吃惊。

我问过她,然后她闭上一只眼睛,对我点头,说了句盖尔语的谚语:“龙虾不会比老公好。”她说有些人你适合与他结婚,但只有耶利米是个帅到你愿意每天晚上带他上床的小伙子。

“我在想她是怎么说其他那几位丈夫的。”布丽安娜若有所思地说。

“呃,她并没有说她不会偶尔与他们上床,”罗杰指出道,“只是不会每晚都那样。”

“一次就足够怀孕,”布丽安娜说,“至少我母亲在我高中健康课上是这么说的。她会在黑板上画图,画中的精子全都面带淫笑、争先恐后地冲向一个巨大的卵子。”她又脸红了,但显然是因为被逗乐了,而不是因为不开心的回忆。

他们手挽着手,他能够隔着薄T恤感觉到她的温度。他短裙里面有动静,这让他觉得不该不穿内裤。

“撇开精子有没有脸的问题不说,这个话题与健康有什么关系啊?”

“在美国,健康就是任何与性有关的事物的委婉语,”她解释道,“他们把男生和女生分开上健康课,女生的健康课叫‘生命的奥秘’和‘拒绝男生的十种方法’。”

“男生的健康课呢?”

“呃,这个我不知道,因为我没有兄弟能够告诉我,不过我的一些朋友有兄弟——其中一个说他们学了十八个勃起的同义词。”

“那真的很有用。”罗杰说,心想谁会需要那么多同义词。幸运的是,毛皮袋可以掩盖许多罪恶。

“至少在某些场合下,这或许可以让人有话说。”

她的脸颊通红。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喉咙逐渐变得火热,并且设想他们开始吸引到路人的好奇目光了。十七岁过后,他就再没有让女生使他在公共场合下觉得尴尬了,但她做得不错。不过,这是她开的头——那就让她结尾吧。

“嗯,在那种场合下,我没有见到太多对话。”

“我想你知道的。”这不算是个问题。他这才意识到她想要表达什么。他收紧手臂,把她拉靠近了些。

“如果你想问我有没有过,答案是有过。如果你问我现在有没有,答案是没有。”

“有什么?”她的嘴唇在轻微地颤抖,忍住想要大笑的冲动。

“你是问我在英格兰有没有其他女生,是吧?”

“我是在这样问吗?”

“我没有其他女生。更确切地说,我有,但都不是认真的。”他们走到了更衣室门前,差不多是时候去取他的乐器了。他停了下来,转身看着她:“你呢?我是说,你有没有其他男生?”

她的个子足够高,能够看到他的眼睛。他们挨得足够近,所以在她转身面对他时,她的乳房擦到了他的手臂。

“你曾祖母怎么说的来着?龙虾不会比……”

“……不会比老公好。”

“嗯,不错,龙虾不会比男朋友好。”她抬起一只手,然后抚摸他的胸针,“我和其他男生出去过,但我还没有一个帅小伙。”

他抓住她的手指,把它们拉到嘴边。“会有的,姑娘。”他说,然后亲吻了她的手指。

* * *

听众安静得出奇,完全不像是摇滚音乐会。当然,他们不可能闹腾起来,她心想,音乐会上没有电吉他和扩音器,只有台子上的那个小麦克风。但是,有些东西不需要扩音。比如她的心跳,此刻就在耳中反复回响着。

他之前带着吉他和战鼓突然从更衣室出来,然后对她说:“给你。”他把一个棕色的小信封递给她,“我在因弗内斯翻我爸爸的资料时找到的这些东西。我觉得你可能会需要它们。”

她能够看出信封里面是照片,但她当时并没有立即打开看,而是坐在那里听着罗杰的表演,让它们在她大腿上烧出一个洞。

他唱得不错——即使她心不在焉,也能听得出来他唱得很好。他拥有强烈、深沉得惊人的男中音,而且他知道怎么用。这不只是在音调和曲调方面,他有那种真正表演者的能力,能够拉开歌手与观众间的幕帘,能够目视人群,与观众进行眼神交流,然后让他们看到词曲后面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