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战役打响(第5/6页)
由于马克感到窒息,他就对着天花板四周看看,找有没有通风口。大门那里有几道格栅。屋里所能看到的,也只有大门和通风口。其余的,不过是白地板、白天花板、白墙,没有椅子,没有桌子,也没有书或者挂钩,天花板正中是煞白的灯光。
看着这地方,有种感觉第一次提醒了他,他可能在伯百利,并不是在普通的警察局。但这希望的火苗转瞬即灭。这有什么区别呢?威瑟还有哈德卡索小姐,还有其他人,要么打算在普通警察局里绞死他,要么就下黑手干掉他——他们肯定就是这么干掉辛吉斯特的。他在伯百利所经历的起起落落,其内情现在看来一清二楚。他们都是他的敌人,玩弄他的希望和恐惧,把他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奴才,要是他不听使唤,肯定会除掉他;长远来看,等他们把他利用干净了,也肯定会干掉他。他觉得惊异的是,他之前居然没有这么想。他怎么会以为,只要他干好,就会交好这些人呢?
自己真是个大傻瓜——一个该死的、幼稚的、好骗的大傻瓜!他坐在地板上,因为腿发软,好像刚走完二十五英里似的。他一开始究竟为什么来伯百利?第一次和副总监面试时,不是就应该引起警惕吗?真相一清二楚,即便是用喇叭喊出来的,或者是用六英寸那么大的字体印在海报上,也不会更明显了:这里波诡云谲,刀来剑往,谎话连篇,贪贿不堪,陷害谋杀,对那些失败了的傻瓜还竞相嘲笑。他回忆起费文思通就嘲笑过他,那天说他是“不可救药的浪漫主义者”。费文思通……这就是他一开始为什么会相信威瑟:因为有费文思通的推荐。显然,他愚蠢的根源还早于此。他究竟为什么会信任费文思通——这个人的嘴巴酷似鲨鱼,举止浮夸,说话从不看别人的脸。珍或者丁波会立刻一眼看穿他。他简直就是在脑门上写了“骗子”两个字。他只配去欺骗柯里和布斯比这样的木偶。可那时候,他第一次遇见费文思通的时候,他可从没有想过柯里和布斯比是木偶。现在他看得异常清楚,却也格外震惊,他回忆起自己在布莱克顿学院刚加入“进步派”时,是怎么看他们的;他还记起,当他还是个受“进步派”排斥的初级研究员时,他是什么滋味,这感觉现在更觉得难以置信——他是如何几乎敬畏地看着柯里和布斯比在公共休息室里交头接耳,竖起耳朵听他们悄悄话中的只言片语,假装在一本正经地看杂志,内心却渴望——真是极度渴望——他们中有谁能走过来和他说话。过了好多个月,美梦终于成真了。他给自己画了一幅像,一个渺小讨厌的局外人想成为圈内人,一个幼稚的呆头鹅,畅饮空洞和无谓的信心,好像他成了地球政府的一员似的。他的愚蠢是不是没完没了?难道他从落地时起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吗?即便在学校的时候,他不是还毁了自己的功课,伤心不已地想要加入一个叫“铁腕”的小团体吗?还因此失去了他唯一一个真正的朋友。即便是个孩子的时候,他不是还揍了梅特儿,只因为她去和隔壁的帕梅拉说了悄悄话吗?
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事现在看来如此清楚,当时却从来没想过。他不知道,这些想法总是想破门而入,但他总有一个好理由将其拒之不考虑:也就是,一旦接受了这些想法,就等于把他整个生活网全打碎,取消他之前所做的几乎每一条决定,还要像个婴儿一样一切从头起步。如果他接受了这些想法,那就要面对一大堆剪不断理还乱的问题。为了“某些事”,就总有不计其数的“某些事”要干,这都让他无暇思考这些问题。现在,他没什么可以遮眼了,因为再没有什么事可以做了。他们会吊死他。他的故事行将结束。现在把自己的生活网打碎也没什么,因为他用不着了;他再不会有负于真理了(尽管是通过痛苦的决定和重建才实现的)。迫在眉睫的死亡会带来这种效果,副总监和弗洛斯特教授大概没有想到。
马克心头现在一无所想。他回望人生,没有羞愧,却对自己的一生如此枯燥有种厌恶之情。他看到自己,还是一个穿短裤的小男孩的时候,躲在木栅栏旁的灌木丛里,偷听梅特儿和帕梅拉说的话,并努力不去想他其实对偷听到的事情毫无兴趣。他看见自己自欺欺人地相信他喜欢在星期天下午和“铁腕”的那些运动健儿们待在一起,其实一直都很怀念和皮尔森的那些悠长的漫步(直到现在他才明白)——他抛开皮尔森时,真是痛苦不堪。他看见自己在十多岁的时候,费力地读那些无聊的成人小说,喝啤酒,其实那时真正喜欢的是约翰·巴肯[5]和姜汁汽水。他花了大把的时间去学习每个吸引他的圈子的暗语,没完没了地花精力学习那些他其实觉得很无聊的事情,以及那些他不懂的知识,几乎大义灭亲般地抛下了每一个他真正喜欢的事物和人,可悲地努力假装他真正会喜欢上“铁腕”、“进步派”或者“研究院”——这一切他都想了起来,让他心碎。他什么时候做过他想做的事?什么时候和他喜欢的人在一起玩过?甚至什么时候按自己的口味吃喝过?他的生活如此平淡枯燥,让他顾影自怜。
要是在平时,他马上就会想到并且会立即接受,这枯燥而一无所获的一生,就该责怪不由他所控制的时运,以此自解。该怪的是“这套体系”或者父母给他的“不良基因”,或者是这个时代太古怪。现在,这套理由他一点也没有想。他所谓的“科学”观点,自己也从来没有全身心地信奉过。那只不过是他脑中的思想,是他示人的形象的一部分,可现在这个示人的形象也土崩瓦解了。他无须思考就知道得清清楚楚,选中了浮光掠影、一无所得的生活,没有任何其他原因,正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
他突然生出一个莫名其妙的念头。此事——也就是他的死——对珍是件好事。他一生中四次有外人闯人他的生活,他们不是来自他这个枯燥窒息的环境,包括很久之前的梅特儿,中学里的皮尔森,大学时代的丹尼斯顿,最后是珍。梅特儿已经被他打败了,他成了那个得奖学金,谈笑有鸿儒的聪明弟弟。他们其实是孪生姐弟,可是只在童年的短短几年中,梅特儿还算是个姐姐,那之后一直到现在,她反倒更像个小妹妹。马克已经把她完全变成了自己的卫星:马克在职场沉浮,对梅特儿详细讲述他加入的那些圈子,看着梅特儿瞪大疑惑的眼睛,说些孩子气的话,乃是他工作真正的快乐之源。但是正是因为如此,梅特儿已经不再会反思想到,除了这种枯燥窒息的气氛,还有别的生活。这朵鲜花本来安全地生长在庸人之间,现在连自己也变成了庸人。皮尔森和丹尼斯顿被他踢开了。现在他第一次明白,他内心本来打算对珍做什么。如果他一帆风顺,如果他真的实现了抱负,珍就只能被金屋藏娇了——深居简出,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这个貌似天仙的女人是谁,又为什么她一言九鼎。啊……现在这样对珍更好。在马克现在看来,珍在内心似乎有充满欢乐的深邃水井和丰美草地,有清新的河流,销魂的欢乐花园,他自己无法进入,却可以毁了这一切。珍是和他不同的人——就像皮尔森,像丹尼斯顿,像丁波夫妇——他们都会自得其乐。珍和他不一样。能摆脱他,对珍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