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 俄亥俄州(第7/8页)
“他离开之后去了哪里?”
“我不知道,”汉克说,“我没留意。”
“别跟我撒谎。他说什么了?”
汉克看了一眼汽水箱,小伙子刚才就站在那里喝根啤。“他提过一嘴原来住过的老房子什么的,没别的。”
博德克把枪放回了枪套。“看见了?没什么难的,对吧?”他往门口走去,“也许有朝一日你能当个不错的特务。”
汉克看着他上了警车往黑溪路开去。他摊开两手压在柜台上,垂下了脑袋。身后传来耳语般微弱的声音,收音机里主持人又送出了一个真情点播。
53
阿尔文来到山顶,往南走去。林子边上的灌木如今更密了,他花了好几分钟才找到和父亲去祈祷木走的那条鹿径。已经能看见谷仓的金属屋顶了,他加快了脚步。房子不见了,就像售货员说的那样。他把背包放下,走进曾经是后门的地方。他往前走着,穿过“厨房”,沿着“走廊”来到了母亲病逝的“房间”。他踢着黑色的灰烬和烧成焦炭的家具碎片,希望能找到一点她的遗物,或是他收藏在卧室窗台上的小宝贝们。但除了一个生锈的门把手和他的记忆,一切都荡然无存。石头地基一角整齐地排着一行空啤酒瓶子,某天晚上有人坐在这里喝过酒。
谷仓只剩了空架子。木头壁板全被拆了。房顶锈出了窟窿,红色油漆在风吹雨打下褪色剥落了。阿尔文走进去躲阴凉,看见了角落里的饲料桶,就是以前威拉德拿来装他的宝贝鲜血的那一个。他把它挪到门口当椅子,坐在上面吃了午饭。他看见一只红尾鹰在天上懒洋洋地兜着圈子。然后他拿出了那个女人和死去男人的照片。为什么会有人做这种事情?而且他还是想不通,她离他不过五六英尺,子弹怎么会没打中他?一片寂静中,他仿佛听见了父亲的声音:“这是个天兆,孩子。最好当心点。”他把照片放进口袋,把桶藏到一捆发霉的稻草后面。随后他开始穿过田地往回走。
他再次找到鹿径,很快就走到了威拉德曾经付出无数辛劳的那片空地。如今空地的大部分已经长满了蛇根草和野生蕨,但祈祷木还在。5个十字架依然竖立着,铁钉的锈迹在上面留下暗红色条纹。其余4个倒在地上,上面爬满了开着橘色花朵的喇叭花藤。有一瞬间他的心揪住了,因为他看见狗的些许残骸还挂在父亲竖起的第一个十字架上。他靠在树上,想着那些通向母亲死亡的日子,威拉德有多想让她活下去。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不管要面对的是鲜血、恶臭、蝇虫还是暑热。任何事,阿尔文对自己说。就在他再次站在父亲的“教堂”中时,他突然意识到,威拉德必须跟随夏洛特而去,这样他才能继续照顾她。这些年来阿尔文一直对他的所作所为心存怨恨,因为她死后他好像对儿子毫不关心。但他随后想起,从墓地坐车回来的路上,威拉德说起要去煤溪看爱玛。之前他从没想过,其实那就等于父亲在跟他说,他也要离开这个世界了,他很抱歉。“也许住上一阵子,”那天威拉德说,“你会喜欢那儿的。”
他擦去眼中的泪水,把运动背包放在祈祷木一头的地上,随后走了一圈,在挂狗的十字架旁跪下。他拂去了一些落叶。头骨半掩在土中,两个空洞的眼窝中间,点22来复枪小小的弹孔依然清晰可见。他找到了发霉的项圈,生锈的金属扣袢跟皮圈中间还夹着一小撮毛。“你是条好狗,杰克。”他说。他把地面上能找到的所有遗骨收集到一起——单薄的肋骨、臀骨、一只爪子的骨头——又摘下依然挂在十字架上的薄脆的骨片,轻轻地把骨头拢成一堆。他用一根树枝的尖端和自己的双手,在十字架脚下潮湿的黑土地中挖出了一个坑。他走进这个大约有一英尺深的坑中,将所有遗骨小心摆放在墓穴底部。然后他走到背包旁边,掏出从汽车旅馆拿来的耶稣受难图,挂在十字架的一个钉子上。
他回到祈祷木的另一边,跪在曾经和父亲并肩祈祷的地方。他掏出牛仔裤里的鲁格手枪放在木头上。空气凝滞,又热又湿。他看着十字架上挂着的基督像,闭上了双眼。他努力想着上帝的样子,但思绪总是荡开。最后他放弃了,觉得还是换成想象父母双亲俯视着他更容易。仿佛他这辈子见过、说过或是做过的一切都是为了通往这一刻:最终孤单地和儿时的鬼魂在一起。他开始祈祷,这是母亲去世后他第一次祈祷。“告诉我该怎么做。”他数次低语。几分钟后,他身后的山坡上突然刮来一阵风,还挂在树上的一些骸骨开始相撞,宛若风铃。
54
博德克转上通往拉塞尔家老屋的土路,警车在车辙里微微摇晃。他准备好自己的左轮手枪,放在座位上。他放慢车速,从单薄的树苗和高高的飞蓬草丛上压过,最后停了下来,离以前立着房子的地方大约50码。他勉强辨认出石茅丛中露出的石头地基顶部。残存的部分谷仓在左边50码开外。也许等到这些破事结束,他应该把这儿买下来,他想。他可以再建一座房子,搞个果园。让马修斯去干警长的鬼差使吧。弗洛伦丝会喜欢的。那个女人总是担惊受怕。他从座位下面掏出酒瓶喝了一口。他还得处理塔特,但那不算什么难事。
况且,拉塞尔小子也许能帮他再度赢得选举。去杀一个牧师,就因为他乱搞小姑娘,这人肯定脑子不太正常,不管那个西弗吉尼亚的乡下警察怎么说。想把这个臭小子说成是冷血杀人狂,那简直是易如反掌。人们永远会为英雄投票的。他又猛灌了一口酒,把瓶子塞回座位底下。“那些事回头再说吧。”博德克大声说。现在他有正事要办。即使他不再去竞选,也无法容忍桑迪的真相人尽皆知。有些照片里她的所作所为简直让他难以启齿。
他下了车,把左轮手枪放回枪套里,从后座拿起霰弹枪,把帽子扔在前排。宿醉让他胃里翻江倒海,感觉糟透了。他打开霰弹枪的保险,慢慢地往车道走去。他停下好几次,听听动静,再接着走。一片寂静,只有几声鸟鸣。到了谷仓,他站在阴凉地里,看着外面房子的遗迹。他舔了舔嘴唇,多想再喝上一口。一只黄蜂从头上飞过,他一把打落,碾死在靴子跟下。几分钟后,他继续穿过田地,来到林子旁边。他走过一片片干枯的乳草、荨麻和牛蒡,试图回忆那天晚上他跟着男孩走了多久才来到那条小径,通往他父亲流血致死的地方。他回头看着谷仓,可怎么都记不起来。他应该带豪瑟一起来的,他想。那个混蛋喜欢打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