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01 “我回家了。” Chapter 02 回忆的召唤(第2/4页)

在我脚边,山毛榉落下许多冰凉滑溜的果实,不过顶上的树枝攀附着许多枯黄、卷曲的叶子。我背靠光滑的树干,闭上双眼,金灿灿的成熟大麦田不再那么耀眼,转变成深红的光辉透过眼帘。

佃农小屋滞闷的空气令我头痛,我把头靠在山毛榉树光滑的树皮上,慢慢深呼吸,让新鲜的户外空气充满肺脏,进行我称为“转向内在”的练习。这是我自己发明的方法,虽然还不完整,不过我想模仿雷蒙师傅在天使医院示范的那套方法,重现当时的感觉。我召唤自己身体每一寸的形象与感觉,想象各种器官系统正常运作时有什么外观与感觉。

我静静地坐着,两手轻松地放在大腿上,聆听自己的心跳。原本我因为爬山而心跳加速,现在心跳很快便趋缓了。秋天的微风撩起我颈边的鬈发,冷却我火烫的双颊。

我闭上双眼端坐着,追寻体内血液流动的路径,从包裹厚壁、充满奥妙的心室开始,蓝紫色的血液先穿过肺动脉,排出废弃物,获取氧气,经过一阵挤压,冲出主动脉,澎湃翻腾地涌向颈动脉、肾动脉、锁骨下动脉。我追踪血液经过身体的各个系统,直至最微小的毛细血管,在肌肤底下的汩汩流动,感受圆满、感受生命、感受安详。

我依然静坐着,慢慢呼吸,感觉身体疲倦而沉重,仿佛刚结束欢爱。我觉得肌肤很敏感,嘴唇微微肿胀,衣服贴在身上的重量仿佛詹米的双手触抚着我。他的名字治愈了我,这并非偶然。他的爱就像粮食或血液,无论对我心灵或身体的健康都不可或缺。我的心思追寻他,无论熟睡或清醒;我寻得他,心满意足。我的身体通红发烫,身体恢复了精神,渴求着他。

我不再头痛了。我又坐了一会儿,缓缓呼吸,然后站起身,下山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我从未真正拥有一个家。我五岁成了孤儿,然后跟着兰姆叔叔一起生活在漂泊的考古研究之中,度过了十三个年头。在飞沙走石的平原上宿营、在山洞里凿穴、在布满华丽纹饰的金字塔墓室里清理……拥有显赫学术头衔的昆汀·兰姆·比彻姆搭起一座座临时帐篷,进行着让他声名大噪的考古工作。我父亲突然因车祸去世,照顾我的责任就落到兰姆叔叔的肩上。他不想费心处理遗孤侄女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便立刻帮我注册了寄宿学校。

面对命运的无常,我可不会乖乖听话。我坚持拒绝进入寄宿学校,兰姆叔叔看出我拥有和他一样倔强的个性,于是耸耸肩,一眨眼便做出决定。从此我跟着他浪迹天涯,远离了秩序与常规的世界,也远离了算术、干净的床铺,以及像天天洗澡这类一般人习以为常的生活习惯。

和弗兰克结婚后,我依然过着这种居无定所的日子,只是住的地方从考古遗址换到不同的大学,毕竟历史学家是在屋子内挖掘史实的。所以,一九三九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我不像其他人一样觉得天崩地裂。我从当时租来的公寓搬到彭布罗克医院的初级护士宿舍,接着前往法国战地医院,之后又搬回彭布罗克医院,直到战争结束。我和弗兰克战后重聚,同住了几个月之后,便来到苏格兰,想找回对彼此的感觉。然而,我们只找到天人永隔的别离。我误入了巨石阵,穿越了疯狂的时空,来到我现在所处的古老年代。

我在拉里堡楼上的房间醒来,身边躺着詹米,感觉奇特又美妙。我看着那轻抚他睡脸的晨曦,想起他就在这张床上出生。屋里各种声音,像是早起的女仆踩在木梯上发出的嘎吱声,或是雨水敲打屋顶的声音,詹米因为听过上千回而早已习惯的声音,我都听得一清二楚。

他的母亲艾伦在门边种的晚开蔷薇散发出馥郁的幽香,香味从墙外向上飘扬,穿过窗户送到卧室来。这香味仿佛她伸出的手,从逝者的世界轻抚着詹米,也轻抚着我,欢迎我的到来。

宅邸外就是拉里堡,有田野、大麦、村庄与佃农小屋。詹米曾在山上源流的溪水里抓鱼,爬上栎树与高耸的落叶松,在每座小屋里围着壁炉吃饭。这里是他的家园。

他的生活也曾动荡不安,他曾被捕,在流放生涯中逃亡,当过佣兵,过着漂泊的日子。然后再次被捕、监禁、受酷刑、流亡,直到现在才尘埃落定。他生命中的头十四年都住在同一个地方,即使依例必须到舅舅杜格尔身边修习两年,这也只是他生命中的一小段经历,最终还是会回到自己的土地,照料他的佃农与庄园,融入更大的社会结构。恒定不变是他的宿命。

然而,詹米脱离了原本的宿命,体验过拉里堡疆界外的事物,甚至跨出了苏格兰岩岸。他面见国王,涉猎法律与商业,见识过冒险、暴力与魔法。越过了家园的疆界,宿命还能约束他吗?我很好奇。

我从山顶往下走,看到詹米在山下收集卵石,为一小块田埂边的清水石堤修补裂缝。一对兔子放在附近的地上,内脏已清除干净,但还没有剥皮。

我微笑着走到他身旁,吟了一段古老的诗句:“水手从海上归乡,猎人从山丘返家。”

他也朝我微笑,抹去额头上的汗水,然后夸张地颤抖着说道:“外乡人,别提大海啦!今天早上我看到两个小姑娘在蓄水池里划船,害得我差点把早餐吐出来。老天,就算有白兰地喝,我也不想再提起大海了。”他抬起最后一块石头安置在石墙上,“你要回家了吗?”

“对啊,要我帮你拿这两只兔子吗?”

他摇摇头,弯腰拾起那两只兔子:“不用,我跟你一起回去。伊恩正在为马铃薯储藏室搭建天花板,需要帮手。”

拉里堡种下的第一批马铃薯再过几天就要收获了。那时我曾怯生生地建议挖个小地窖储藏这些马铃薯。每次看着马铃薯田,我都百感交集。一方面,我看到田里枝叶茂密的藤蔓就觉得很自豪;另一方面,我一想到六十户人家要仰赖藤蔓底下生长的作物度过整个冬天,又觉得很惶恐。我一年前没有多想,就建议拿主要的大麦田来改种马铃薯,而苏格兰高地之前从未种过马铃薯。

我知道一旦时机成熟,马铃薯将成为高地重要的主食,因为比起燕麦和大麦,马铃薯比较不容易受病虫害和歉收影响。多年前我曾在一本地理书中读到相关文章,知道这样做是可行的,但是要勇敢担下责任,负责大家的生计,主张改种马铃薯,可是另外一回事。

我也常思考着,勇于扛下他人生活的风险是不是久了就熟练了。詹米一直肩负着这样的责任,管理庄园与佃农的大小事务,他仿佛生来就很在行。不过,这么说也对,他确实生来就是要负责这些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