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讲故事 第三章 牧师的故事(第10/13页)

“对。”埃蒂说,他想起了和亨利一起吸海洛因的日子。

“对。”苏珊娜说。

“对。”罗兰也表示赞同,他想起了界砾口山。想起了那个掉到地上的号角。

“我走过一个街区,然后是两个,三个。我开始认为一切都会没事的。我是说,是的,我嘴里有那股可怕的味道,我可以看到第三类吸血鬼,但我可以应付得来。特别是第三类似乎无法认出我。看着他们就像是在警察局里透过单向玻璃观察审讯室里的疑犯一样。但是那晚我看到了别的东西,远比一堆吸血鬼还要糟糕。”

“你看到了真正的死人。”苏珊娜说。

卡拉汉大惊失色,他目瞪口呆地看着苏珊娜。“你……你怎么……”

“我知道,因为我自己也穿越隔界去过纽约,”苏珊娜说,“我们都去过。罗兰说那些死人要么是突然死去,根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要么就是拒绝接受现实。他们是……你叫他们什么,罗兰?”

“流浪的死人,”枪侠答道,“这样的死人并不多。”

“已经够多了,”卡拉汉说,“而且他们知道我在那里。公园大道上被砍得乱七八糟的人。一个没了眼睛的男人,还有一个右半边胳膊和腿都没了,浑身烧得焦黑的女人。他们俩都看着我,就好像他们认为我能……治好他们。

“我跑了起来。我肯定是跑了很长一段路,因为我差不多恢复理智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坐在了第二大道和第十九街交汇处的路沿上,头垂着,像台蒸汽机一样呼呼大喘着,上气不接下气。

“有个古怪的老头儿走过来,问我是否还好。我那时已经喘过气来了,就回答他我还好。他说如果那样的话,我最好还是走吧,因为两个街区开外有一辆纽约警局的无线电通信警车,它正往这个方向过来。那些警察肯定会赶我走,说不定还要暴揍我一顿。我盯着那老头的眼睛,对他说:‘我见过吸血鬼。还杀了一个。我还见过走路的死人。你认为我会害怕无线电警车里的两个警察吗?’

“他往后退缩。说让我别靠近他。说我看上去不像坏人,所以他想帮我个忙。还说这就是他得到的报答。‘在纽约,没有一件好事是不遭恶报的,’他说,然后就像一个撒泼耍赖的孩子一样跺着脚气哼哼地走了。

“我笑了起来。我从路沿上起来,看着我自己。衬衫敞着,裤子上沾了大块的污垢,肯定是跑的时候撞上什么脏东西了,我都记不得了。我向四周打量了一下。天意吗?我身边就是美国人酒吧。后来我发现纽约有好几家美国人酒吧,但当时我认为那酒吧是为了我而专门从第四十街跑过来的。我进去了,坐在吧台角落的凳子上。招待过来的时候,我说:‘你为我准备好酒了吧。’

“‘是吗,伙计?’他说。

“‘是啊,’我说。

“‘那好吧,’他说,‘你告诉我是什么酒,我给你拿过来。’

“‘是布什米尔酒,既然去年十月你就准备好了,为什么不加上利息给我双份呢?’”

埃蒂皱皱眉头。“这可不是好主意,老兄。”

“那时我可觉得这是有史以来人想出的最好的主意。我会忘了鲁普,也不会再看见走路的死人,也许连吸血鬼也看不见了……那些蚊子,我后来一直这么叫他们。

“八点的时候我已经喝醉了。到九点的时候我已醉得不轻。十点的时候,我又像从前一样烂醉如泥了。我隐隐约约记得好像是那招待把我扔出来的。记得稍微清楚一点的是,我第二天早上在公园里醒来,身上裹满了报纸。”

“又回到起点了。”苏珊娜咕哝着。

“是啊,女士,又回到起点了,你说得对,我说谢啦。我坐了起来,觉得头要裂成两半了。我用两腿夹着脑袋,它并没有爆炸,我又抬起头来。离我大概二十码远的长凳上坐了一个头上裹着方巾的老太太,一个貌不惊人的普通老太太,她正从一个纸袋里掏出果仁来喂松鼠。只不过她脸颊上和额头上爬满了蓝光,她呼吸的时候,那蓝光就在她的嘴里进进出出。她也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一只蚊子。走路的死人不见了,但我仍然可以看见第三类。

“对这事的合理反应就是再次喝醉,但我遇到了一个小问题:我没钱。很显然有人趁我躺在报纸毯子下面熟睡的时候掏空了我的口袋,还真是干净利落。”卡拉汉笑着说。但那事并没有什么好笑的。

“那天我还真找到了人力公司。第二天也找到了,第三天也是。然后我又喝醉了。这成了我那个夏天的习惯:清醒地工作三天,一般都是在建筑工地上推手推车,或是帮搬迁的公司抬箱子,然后我喝一夜的酒,用第二天来恢复。然后又开始新的一轮。星期天不算在内。那个夏天我在纽约的生活就是那样的。好像我到任何地方都能听到埃尔顿·约翰的那首歌,‘今夜有人救了我的命’。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个夏天这首歌特别流行。我只知道我到处都能听到它。有一次我替卡威搬家公司工作了五天。他们管自己叫装配兄弟。那是我七月份最清醒的几天。第五天负责的人过来问我愿不愿意全职为这个公司工作。

“‘我不能,’我说,‘短期劳务合同明令禁止务工人员和其他公司建立超过一个月的稳定劳务关系。’

“‘哦,操他妈的,’他说,‘所有人都痛恨那狗屎合同。你怎么想呢,唐尼?你是个好小伙。我觉得你能做的不仅仅是往卡车上搬家具。你愿意今晚再考虑一下吗?’

“我考虑了,顺其自然的,思考又导致了喝酒,那个夏天总是这样。酒鬼们总是这样的。我还记得当时我坐在帝国大厦对面的小酒吧里,听着自动唱机里传来的埃尔顿·约翰的歌声。‘你已经迷住了我,对不对,亲爱的?’又开始工作的时候,我找了一家新的短期劳务公司,一家从来没听过那操他妈的装配兄弟的公司。”

卡拉汉说操他妈的这个词的时候总是带着某种绝望的愤怒,脏话已经变成语言上最后一个避风港的人总是这个样子。

“你喝酒,你游荡,你工作,”罗兰说,“但在那个夏天,你起码还有一样别的事要做,对不对?”

“对。过了一段时间我才开始做那件事。我看见了好几个——公园里喂松鼠的女人只不过是第一个——但他们什么都没做。我是说,我知道他们是什么,但要冷血地杀掉他们也不是件容易事。后来,一天晚上,我在巴特利公园看到一只吸血鬼在吸血。我随身带着一把折叠刀。他正进食的时候,我抄到他身后捅了他四刀:腰上一刀,肋骨中间一刀,背上一刀,脖子上一刀。最后一刀我用了全力。刀从脖子的另一侧穿出,那东西的喉结挂在刀上,就像烤肉串上的一块肉。那一刀发出了筋肉撕裂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