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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华子拜道:「两位大可放心,只要金潘大人将水王安全送到木王林木森那里,水家上下亦是感激不尽。两位既然见到了火小邪,那就留在这里吧,只要你们不外出,我们可以保证这个宅院的安全。」

「好。」乔大、乔二应了。

乔大大手一展,一把将外衣脱掉,只见他腰腹、腋下,全是各种奇奇怪怪的金属用具。乔大捡了个空桌,把这些东西拆下来,低头拼装。

水华子疑道:「这是?」

乔二解释道:「一种叫电报机的东西,我们要给二师父潘子发电报。」

别看乔大体大身粗,拼装这种精细用品,倒是速度颇快,没过多久,便拼出一个「奇形怪状」的玩意。

乔大招呼乔二道:「二子,你来发。」

乔二瞪了乔大一眼,便上到前来,在一个开关前拧了几下,便见到一盏绿色小灯亮起,乔二念了声:「大西瓜这次还行,一次成功。」说罢,按住这套奇怪的机械制品上的一个小撞针,滴滴滴滴的不断点压。

乔二按了一盏茶时间,方才松手,就见到机器上的一盏红灯闪亮,乔二喜道:「成了!发出去了!」

乔二说的不错!远在数百里外的牟平电报局里,一个电报员疯了一样拿着电报纸赶到办公室,对上司叫道:「大大大大大大大老板的老板的老板的老板,嗨,反正是最高的密电!十万火急!」

上司一听,眼睛也瞪圆了,立即命令道:「把所有接收频段全关了,最大功率,原文发报!」

两人不敢耽搁,一齐冲出门外,安排去了。

很快,强烈的电波冲破寰宇,四散开去。

数千里外的贵州,一架造型奇特的小飞机,正穿云破雾,向北方飞来。驾驶舱内,坐着一个精干的年轻人,一脸商人的气质,留着非常精致的两撇小胡子。他尽管双眼通红,略显疲态,却聚精会神的操作着飞机!

机舱里一声鸣响,绿灯亮起,他精神一振,拨开一个开关,滋滋滋的打印声响起,从一个小口中吐出一长条纸来,上面密密麻麻打着黑点。

他拿起一看,大吼一声:「火小邪!你等着我!」

飞机嗡的一声响,更是如同离弦之箭一样加速飞行。

他,这位留着精致胡须的年轻商人,就是曾经和火小邪义结金兰,在净火谷一同中修习盗术,出身入死闯荡五行地宫,数年来一直想与火小邪取得联系的好兄弟——潘子,现在是一统金家乾坤两道,即将成为未来金王不二人选的金潘!

半小时后,金潘驾驶的小飞机,降落在一个山区机场上。没等飞机完全停稳,金潘已经从机舱里跳出来,任凭这家造价高昂的小飞机撞向一边的石头上。

金潘下了飞机,机场里立即跑来几位机械师,其中竟还有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纷纷向金潘鞠躬问好。

金潘脚步不停喝道:「把那架最新的喷气机准备好!」

一个外国人用生硬的中文,惊讶道:「潘大人,那架的性能,还不稳定。您……」

金潘骂道:「就那架!快点!」

「好的!好的!」几个机械师不敢怠慢,立即跑去安排。

很快,一架银光闪闪,没有螺旋桨的飞机被汽车拖了出来。

金潘跳将上去,命令道:「传令下去,沿路机场,把这种飞机全部准备好!」

飞机下的几人听了,连忙点头。

金潘关上机舱,拨动开关,这架飞机轰鸣一声,向前滑行,很快速度飙升,直冲云霄,速度居然比先前驾驶的小飞机更快了数倍。

金潘早已不是当年的潘子,他富可敌国,酷爱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尖端科技,操纵欧洲和美国金融的秘密财团罗斯柴尔德家族,也把他当成贵客,从不敢怠慢。

金潘驾驶着飞机,向东北方向赶去,飞行逐渐平稳,他从怀中拿出一个玻璃瓶子,瓶子里有几只绿色翅膀的蜜蜂,非常奇特。金潘看了一眼,小心翼翼的把瓶子放回怀中,自言自语道:「木王林木森,真是个奇怪的家伙!给我几只蜜蜂当信物?我一路辛苦,救了水王流川,就凭这几只蜜蜂,水家认账吗?操他奶奶的,乔大乔二千万别被水家蒙了!奶奶的,没办法,这两傻徒弟,也只有他们对火小邪的长相熟悉!飞啊!」

金潘大致估算了一下时间,如果按这个速度,加上来回换机,下机后开车赶往「火小邪」住所的时间,最顺利也要到子夜时分。金潘对火小邪的思念之情,无法抑制,只恨自己没有翅膀。

暂不说金潘不惜代价的赶回东北,为求尽快见「火小邪」一面。

真正的火小邪昼夜不停地驾马奔驰,也算一路顺利,入夜时分,就已经赶到了奉天城外。

到了奉天,火小邪便不着急,下了马来,将马鞍缰绳全部解下,拍了拍马屁股,说道:「好马儿!辛苦你一天!我不能带着你走了,祝你找个好人家。」

火小邪所骑的骏马,是马三多挑选的,本是独眼龙的坐骑,算得上万一挑一的良驹,善解人意,见火小邪要放它走,竟依依不舍,还要跟随。

火小邪知道这马儿聪明忠厚,抱了抱马头,关切的抚摸了一番,又说道:「好马儿,我在奉天是个下五铃的小贼毛,估计不少人认识我,我骑着你进城,太招摇,说不定惹上麻烦,去吧去吧。」

马儿还是不舍,火小邪无奈一笑,只好重重的拍了一下马屁股,这匹马才清嘶一声,离了开去。

火小邪目送马儿跑远,这才整了整服装,沿着道路,向奉天城门走去。

奉天城,东北重镇,历史悠久,虽说火小邪的记忆停在十一年前,但城外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道路布局,还是分外的熟悉,十分亲切,不觉得有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

火小邪心思细密,这番奇遇后重回奉天,留意的东西更多,一路走来,也发现不少与自己记忆中截然不同之处,比如奉天城外的电灯多了,电线密了,汽车多了,日语的条幅告示也是无处不见。过往行人的穿着打扮还是如常,只是觉得精神状态不同,人人都象憋着什么冤屈似的。

火小邪跟随着路人,进了城内,虽说岗哨仍在,倒也没有谁盘查过问他。依旧有日本士兵和中国士兵共同值守,除了中国士兵的肩章帽徽不同以前东北军,其他服饰没有什么变化。

从进了城,火小邪便一直滴溜溜转动着眼睛,寻找着熟人,如果按他的记忆,进城之后,不出三四百米,就会见到奉天荣行的人扎堆。自己和浪得奔、老关枪、瘪猴几个,就常常在这一带活动。

可是火小邪一路走,一路看,却见不到有荣行的迹象,连个熟脸都没有,虽说有几个贼眉鼠眼的向他望来,但一看就知道,撑死是个街头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