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艾基伍德(第25/32页)
她跪坐着奋力脱下皱巴巴且束得紧紧的短裤时,他过来帮忙。
妈妈啪的一声扭开克劳德姑婆头上的黄色灯泡时,她的纸牌梦境顿时从暗蓝色变得刺眼且几乎无法解读,但此时她已大抵看出了她这两个侄孙女和侄孙女婿接下来几天的旅程会如何。她说:“幸运的孩子。”
“你在这里会瞎掉,”妈妈说,“爸爸帮你倒了一杯雪利酒。”
“他们不会有事。”克劳德姑婆说着收起纸牌,有点吃力地从孔雀椅上爬起来。
“他们不是说过会去树林走走吗?”
“哦,是的,”克劳德姑婆说,“他们会的。”
“听那蝉鸣。”妈妈说,“真吵。”
她挽着克劳德姑婆进屋去。那天晚上他们就用上过蜡的折叠板玩克里比奇牌戏,有根象牙钉不见了,改用一根火柴棒代替。他们不时听见庞大笨拙的六月甲虫撞上纱门的声音。
最终顺序
半夜,奥伯龙在夏屋里醒来,决定起床整理他的照片,理出某种最终的顺序。
他反正不怎么睡觉,也早已过了那种半夜爬起来活动会显得不恰当或有点不道德的年纪。他躺在那儿倾听自己的心跳声良久,觉得无聊,于是戴上眼镜、坐起身子。反正也不算晚上了,外公的表显示三点钟,但六格窗玻璃都透露外面的天色不完全是黑的,而是带有一点蓝色。昆虫似乎都睡了,再不久鸟儿就会开始叫。但当下这一刻还颇寂静。
他给煤油灯灌满油,每使一次力就猛喘一阵。这是盏好灯,看上去就是一盏灯的样子,有个百褶灯罩,代夫特陶瓷基座上绘有蓝色的滑冰者。它倒是需要一个新外壳,但他不想换。他点燃它,把火焰转小,悠长的嘶嘶声令他感到安适。它几乎一点燃就一副快要烧完的样子,但其实还可以烧很久。他知道这种感觉。
那些照片其实不需要整理。他已经花了很多时间整理,但他总觉得自己始终没搞懂顺序(既不是按照时间,也不是按照大小或主题类别排列)。有时他似乎觉得它们是从一部电影(或好几部电影)里撷取出来的镜头,镜头跟镜头之间的空白有长有短,倘若能够填满,就能变成一幕幕戏:具有故事性的漫长片段,多样化而动人。但既然缺了这么多镜头,他怎么知道自己手边这些镜头的顺序是对的?他始终不大愿意为了发现某个也许根本不正确的排列顺序,而搅乱现有的参照顺序,毕竟目前这个还算合理。
他取出一个文件夹,标签上写着“接触,一九一一年至一九一五年”。尽管标签上没写明,但这些是他最早的照片。当然这些不是全部,还有一些被他摧毁的早期失败之作。从前摄影简直像是一种宗教,这句话他百说不厌。一张完美的影像就像神赐的礼物,但一旦犯罪就会立刻受到惩罚。这属于加尔文教派的信条,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何时做对,但必须时时防范错误。
这是诺拉站在漆着白漆的厨房前廊上,穿着有折痕的白裙和衬衫。她那双磨损的高筒靴似乎太大了。白色棉布、白色廊柱、黝黑的夏季肤色、浅浅的夏季发色。在晴朗的日子里,漆着白漆的前廊总是明亮得一点影子也没有,因此她的眼睛颜色也显得出奇地浅。她当时十二岁(他看了看照片背面的日期)。不,是十一岁。
好吧,诺拉。是不是可以从诺拉开始(这虽不是情节的开端,却是他照片的开端),然后再像电影一样,等到有别人入镜时,再切换到别人身上?
例如提米威莉。这张就是了,站在“公园”出口处的X门旁,是同一年夏天,说不定也是同一天。照片不是很清晰,因为她总是动来动去。他叫她不要动,但她八成在说话,说她要去哪里。她手里拿着一条毛巾,说要去游泳。记得把衣服挂在山胡桃树上。这是张完好清晰的照片,只是阳光照到的所有东西都曝光过度:杂草仿佛白色的火焰,她有一只鞋子闪闪发光,手上的戒指灼灼如火。好个轻佻女孩。
他比较爱哪一个?
提米威莉手腕上挂着小小的皮面柯达相机,是他借给她们的。小心使用,他这么告诉她们。别摔坏了。别把它拆开来看。别弄湿了。
他用食指轻触提米威莉那连成一线的眉毛(照片里比真人还浓密),突然疯狂地想念起她。他内心突然浮现另一叠后来的照片,仿佛有个荷官在他心中洗牌似的。提米威莉冬天站在琴房结了霜的窗子前。提米威莉、诺拉、高大的哈维·克劳德和亚历克斯·毛斯准备在清晨出去捕蝴蝶,亚历克斯穿着七分裤,一脸宿醉。诺拉和狗儿斯帕克。诺拉在提米威莉和亚历克斯的婚礼上担任伴娘。提米威莉开心地站在亚历克斯的敞篷小客车上招手,手扶着斜斜的挡风玻璃,头戴着系有缎带的帽子。不久诺拉也跟哈维·克劳德结婚了,但婚礼上的提米威莉已显得苍白又憔悴,奥伯龙觉得都是因为大城的缘故。接着提米威莉就走了,没再出现过,移动的相机必须继续跟拍别人。
来剪辑一下吧。但他该如何解释提米威莉为什么会突然从这群人和庆祝会上消失?若从最早的照片开始,似乎就会不自觉地把全部的照片都浏览一遍,不断开枝散叶,但却没有任何一张照片可以无须千言万语就道出整个故事。
狂乱之余,他想把它们全部印成幻灯片、全部叠在一起,愈叠愈多,直到那些幽暗的影像全部重叠在一起,什么也看不到,没有任何光线能透过,但全部都在。
不,不是全部。
因为还有其他分支可循,就像上下对称的树枝与树根,一在明、一在暗。他再次拿起提米威莉在某扇门前拍的照片,她手腕上挂着相机:这就是分歧点,分别的地点或时间点。
你能找出那些脸吗
他向来认为自己是个理性而有常识的人,注重证据、懂得平衡各方说法,生在一个专出疯狂信徒、女巫和鬼怪狂想者的家族里,简直像抱错的孩子。他在师范大学里学到科学方法和逻辑,还收到了一本新的圣经——达尔文的《人类的由来》。事实上,诺拉和提米威莉的摄影作品冲好晾干之后,他就把它们夹在这本书里。
那天傍晚,诺拉双颊绯红地把相机交给他,兴奋得上气不接下气。出于溺爱,他把相机拿到地下室的暗房内,取出底片泡在药水里,晾干后冲印出来。“你不能看,”诺拉告诉他,“因为,呃……”她两脚跳来跳去,“有几张照片里的我们——一丝不挂!”他答应了,不禁想起那些穆斯林读信者,读信给客户听时还得塞住自己的耳朵,以免听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