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节(第2/2页)
残韧每日都会奏琴,柔可夕因此想学习唱歌,也确实开始学了。虽然声音很悦耳,但从歌唱角度而言,入门都是算不上的。残韧却从不因此嘲笑,对残韧而言,最重要的那种感觉,柔可夕本身能给予那种宁静舒心的感觉。因此,无论唱的好或不好,根本不重要。
“是否能回到另一段时光,
……
……”
琴音止,歌声休。“相公,你若是这般思念风流,不若过些时候我陪你回趟中秦吧。况且,我也该回去拜见叔叔和父亲的,还不知他们两老在天之灵会在责备儿媳不孝。”
这些日子,残韧倒也断断续续的说了自己过去的不少事情,因此柔可夕已经知道了残韧的事情。当残韧第一次弹着曲子时,柔可夕非常感兴趣的索要歌词,一见歌词后却是神色大变。
残韧见状却是轻笑着道:“谁道恋曲一定是想念女人才弹?”柔可夕因此耿耿于怀,直到两日后残韧突然来了兴致,说起叔叔的事情后,柔可夕心下才真正释然。
残韧不喜欢说话,不懂哄人,便是明知柔可夕心下猜疑,也不作解释,若非兴致所致,柔可夕相信,很可能这心结会到几年后的某日,残韧突然有兴致的时候才能解开。
但也因为残韧这种脾性,柔可夕不知觉中,对残韧的话份外信任。也因此相信残韧过去在王府时,从不是个淫乱无度的人。
残韧早已经没了返回中秦的念头了,在南风国的日子,过的实在太舒心惬意了。不但时刻有种温暖和充实的感觉,柔可夕更不会迫残韧必须做什么,残韧没有丝毫心理负担,丝毫不担心会重复风流时般,不得不拔剑,施展杀人剑法,一次又一次的杀戮。
“相公,夕手上染了无数人的鲜血,你是否会因此嫌弃夕?”
“我不过是不喜欢拔剑杀人时的感觉而已,并不是排斥杀戮的存在,你哪怕杀再多人,我也无所谓。”
新婚的时日,虽然美丽,却终究是要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