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明风,或曰索尔斯比仙桥落成记(第9/10页)

“罗马!纳沃那广场!”大卫叫起来,回到故乡意大利令他万分高兴。他又回头看了看桥那头的索尔斯比和英格兰。那边的景象就像隔了一层脏兮兮的玻璃。“可是别人过桥的话会发生什么事呢?”他问。

汤姆用仙灵语[11]说了句什么,大卫可听不懂那种语言。但是从汤姆漫不经心耸肩的动作来看,这句话大致可以翻译成“管他的呢”。

经过大卫一连几年的劝说和争辩,汤姆终于原谅了伊格莲私自结婚的行为,同时也原谅了她的三个姐妹隐瞒真相的行为。伊格莲和卡特赖特先生得到了一所位于巴斯坎登广场的房子和一笔年金。伊格莲的两个姐妹妮妙公主和伊莲公主回到了万塔城。不幸的是,摩根娜公主却在那座黑暗森林的小破屋里遭遇了一些事情,从此失踪了。不管大卫怎么努力,他始终没法让任何人对她的命运产生半点兴趣。既然汤姆对这个问题已经厌烦到极点,妮妙和伊莲两位公主为了取悦她们的祖父,觉得最明智之举莫过于就当摩根娜从未存在过。

索尔斯比的那座桥,作为一座仙桥,没能给小镇带来任何财富,因为温斯坦利先生依然懒于将任何致富计划付诸行动。但是两年后,当温先生正向游客们介绍这座桥的时候,一部分栏杆似乎很神秘地移动了位置,温先生跌进河里溺死了。他的田地、黏土地、煤矿等等都由他的幼子鲁修斯继承。在温夫人和鲁修斯的努力下,土地得到了很好的耕种,黏土也被利用起来,煤矿也建好了。普利·维茨参与了不少生意,全都大获成功。可惜财富于他并不合适。成为有钱人之后他非但没有变得轻松快乐,反而终日思考邻居和朋友们的贫苦生活,最终把自己搞得憔悴不堪。

除了鲁修斯·温斯坦利以外,剩下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他成了个不同寻常的人,一方面英俊无比,另一方面却脾气古怪,我想读者们不会对此感到惊奇。他的举止不像是小地方的领主,倒有点像索尔斯比的国王,他凭借不太靠谱的魅力、变幻莫测的性格和独断专行的手腕统治着小镇,这一切无疑让认识汤姆·明风的人备感熟悉。

此外他还有些出人意料的天赋。在某个牧师的日记里我们能发现一条1806年夏天的记录,记述了他和他的同伴骑马来到索尔斯比桥(小镇现在就叫这个名字),发现这里异常安静,安静得有些诡异了,他们以为这儿的人不是死了就是搬走了。在新桥客栈的院子里,这位牧师遇见一个马夫,于是询问为什么这个小镇安静得如同坟墓。

“啊,”马夫回答,“可以的话,请您再小声点儿,先生。鲁修斯·温斯坦利,本镇高贵博学的大老爷昨夜喝醉了,这会儿正头疼着呢。他的房子就在不远处,您可以看见。头天晚上他要是喝醉了,第二天早上鸟儿就不得歌唱,马儿就不得嘶鸣,狗儿也不得吠叫。猪必须安安静静地吃食。风必须赔着小心,把树叶轻轻地吹落,连河水都必须悄无声息地流淌。”

这位英国牧师在日记中这样写道:“……整个镇子笼罩在古怪的气氛中。所有的居民都害怕鲁修斯·温斯坦利。他们相信他懂魔法,而且很频繁地施法。”[12]

虽然索尔斯比桥的居民以鲁修斯为傲,他仍令他们感到不自在。到了十九世纪中叶,他们不得不承认鲁修斯是有点奇怪;尽管他三十岁生日已经过去了四十多年,他却丝毫没有变老。而鲁修斯自己呢,当然不可避免地对索尔斯比感到厌烦了,尽管他设法让无数女士深爱着他,尽管他根据自己的心情变化天气,甚至有一次他让所有的猫狗都说起纯正的英语,而镇上的居民却只能互相喵喵汪汪地叫唤。

1852年春天的一个早晨,鲁修斯骑马踏上他父亲的桥,从此不知所踪。

[1]可怜的大卫·蒙蒂菲奥里发现自己闯入别人家里,不禁十分惊慌,他不停地道歉,并对托马斯·杰斐逊说,因为他们久闻蒙蒂塞洛庄园风景如画,所以才擅自闯入一看究竟。总统听了这番礼貌的解释本来已经不大生气了。但要命的是,汤姆·明风竟开始吹嘘他自己的花园比托马斯·杰斐逊的花园要好得多。总统一生气,立时把他俩都赶了出去。

[2]《爱丽丝漫游奇境》的作者刘易斯·卡罗尔的真名。

[3]仙灵王子之间从不主动往来。不过在某些非常偶然的情况下他们还是会相遇,这时候其中一个就会突然离奇死去,其死状非常痛苦。

[4]仙子们对儿童的喜爱较基督徒或犹太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常常会不假思索地把漂亮的人类小孩偷来当作自己的孩子。但是,和其他很多事情一样,仙子们往往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欠缺考虑。他们自己生孩子,也偷人类的小孩,等到二十多年后,他们会突然发现家里多了很多青年男女。于是如何养育他们就成了大问题。和人类的后代不同,仙子的后代们不能指望继承父辈的财产、权力、名望,因为他们的父辈实在是太长寿了,简直就是长生不老。这个问题始终无法得到圆满解决,因此往往有很多年轻的仙子背叛他们的父母。汤姆·明风就曾卷入长达七个世纪的血腥战争之中,而敌人则是他的长子利亚罗伯兰王子。

[5]千百年以来,墣落一直是仙子的居所,也是民间传说里仙宫的原型。近几个世纪,人类作家似乎越发倾向于美化墣落,它被描述为“位于群山深处,由黄金和水晶建造的仙宫”(怀尔德夫人:《爱尔兰古代神话传说》,伦敦:沃德-唐尼出版社,1887),也有研究仙灵历史的学者说它“位于绿树掩映的陡峭山崖上,呈规整的圆形……一池湖水,上方是水晶穹顶,倒映着天光云影”(西尔维亚·汤森·华纳:《精灵王国》,伦敦:查托-温达斯出版社,1977)。实际上,墣落只是仙子们在山里挖的单个或连串大地洞,很像兔子或者鼹鼠的洞。对浪漫的作家和儿童们来说,这种地洞都很糟糕,里面又脏又潮,洞底连沙子也不铺。仙子们适应能力都很强,潮湿、阴暗、空气混浊他们都能忍受,但是他们偷来的人类儿童却往往因窒息而死。

[6]十八世纪晚期,从伦敦到诺丁汉一般要花两三天。但汤姆和大卫只用了几个小时,这说明有一个强大的仙灵王子作为旅伴着实方便。

[7]近八百年来出生的年轻仙子大都受过人类教育,精于世故,并与人类一道生活,因此在区别生命和非生命方面和人类并无二致。但是对汤姆这种老派仙子而言,两者实则殊难分辨。一些魔法理论家和评论家注意到,认为石头、门洞、树木、火焰、云雾等事物具有生命的仙子,往往比年轻仙子更擅长魔法,法力也更强大。以下故事足以表明,在某些环境下,仙子们会对普通物品产生非同寻常的敬畏。1697年,曾有人试图谋杀白塔长老,一位仙境小国的王子。这场未遂谋杀的凶手是个名叫波洛克的仙子(他脸上长着黑白条纹的皮毛)。波洛克对人类新近发明的杀人武器非常感兴趣。于是他放弃了一切用魔法杀害白塔长老的机会(成功的几率并不是没有),转而买了一支枪和几发子弹(成功几率为零)。可怜的波洛克便这样去了,随后被白塔长老抓住,关进地底深处不见天日的石屋里。这位长老把那支枪关在石屋的隔壁,再隔壁的屋里关着子弹。波洛克在二十世纪初终于死了(整整三百年不吃不喝不见阳光,仙子也会变得非常虚弱)。但是枪和子弹却还在原处,长老认为它们要为自己的罪行继续受罚。另外也有几个仙子想杀了白塔长老,他们制订了周密的计划,打算把那支枪和子弹偷到手,因为这两样东西在长老的敌人眼中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众所周知,对仙子们来说,金属、石头、木头都有着强硬的性格;枪和子弹自1697年起就被安排用来杀害白塔长老,所以仙子们坚信,今后的几百年它们也不会动摇。在长老的敌人们看来,总有一天,那枪和子弹会达成自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