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5/7页)
“我本以为……”
“你以为什么?你以为人间处处有真情?还是冤家宜解不宜结?你未免也太天真了点。‘人心险恶’这个词你老师没教过你吗?”
“妈的。”我不甘心地别过头。
“自己傻逼做错事了,还骂别人?”她冷笑一声,“你就从来没想过这是你自己的问题吗?”
“对不起,是我疏忽,把事情搞砸了。”极度的愤怒,让我说这句话时像在吞蛆一样难受。
“算了,这事让我来处理。”她夺过我手中的作者名单,转身前冷漠地甩给我一句话,“下次要再犯这种错,就卷铺盖滚蛋吧。”我知道,她是认真,她在工作时从来不开玩笑。也正因此,大家才总是对她又敬又畏。比如上次吧,Alen痔疮犯了要住院治疗,硬是煎熬了三天都没敢请假,怕的就是单独进她办公室。
下午两点,雯姐走进她的办公室后就再没有出来。期间去送过两次复印文件的张可可跟我们描述:“雯姐正在疯狂打电话,两个手机加一台座机同时进行,三头六臂玩杂技一样。”
而我完全可以想象她前一秒还像个训小弟的黑道大哥般说:“我警告你,这事三天之内必须给我办了,否则有你好看!”后一秒又立马切换成娇柔无比的林黛玉,“哎呀,姐姐这事你可千万得上心啊,我这个月的新裙子就全指望你啦……”
郭爱卿曾说过,如果一般女强人是飞机中的战斗机,雯姐就是战斗机中的轰炸机。
【四】
雯姐一下午的补救很快有了成效。
下班前夕,一位大牌言情作者的QQ窗口弹了过来,“陈主编,原来你是跟着雯姐啊,怎么不早说。稿子我这正好还有一篇,绝对热乎乎的刚出炉,都没舍得给别家呢,现在就发给你……”
看着大段热情的文字闪现在屏幕上,我内心无比复杂。一方面我对这些变脸跟变天一样的作者感到唏嘘不已,另一方面我深刻地明白了自己跟梓雯的差距。
我决定今晚加班弥补自己造成的损失,大家下班后我泡上一杯速溶咖啡,起身去洗手间洗了把冷水脸。我对自己说:陈默,重整心态,努力工作。这样,等你成功的那一天,才能骄傲地对采访你的记者说:“感谢曾经看轻我的人。”想到这我又自嘲地笑了,不知道多少年轻人跟我一样,当现实碰壁时,总是会忍不住去沉浸在意淫中的美好未来,从而麻痹自己真正苦逼的现状。
当晚整理完稿件后,时钟指向了十点,整层办公楼都差不多熄灯。意外的是,林喜薇在这时推开了门。她走进来,把一份复印好的文件递给我。
“想不到你还在呢?”她似乎比我更意外。
“约稿方面出了点事,正在补救。”我有些紧张,忙反问,“你呢?”
“喔,杂志的工作流程表我制定出来了,本想明天再送过来。看灯还亮着就进来了,想不到是你。”
“辛苦了。”我接过文件。
“哪里,都是分内的事。”她想到了什么,“对了,公司的作者苏安妮你知道吧,她长得很漂亮,可以给你们的新杂志当模特。我之前跟她打过招呼了,不过出于礼貌你还是亲自给她打个电话吧。”
“这样好吗?”
“有什么不好。来,把你手机给我。”她接过我的手机,白皙修长的手指轻巧地输出一串无规律的摁键声。她轻抿着嘴,很快抬起了下巴。
“给。别搞丢了。”
“……”
手就那么悬在了半空。
我知道她是故意的,她的笑容里藏着一些很轻盈的情绪,像感慨,又像责备,或者仅仅是怀念。她的双眼湿润而迷离,目光缓缓流转成了一个黑色漩涡,我几乎毫无防备地就被卷进了回忆里。
“给。别搞丢了。”
林喜薇第一次对我说这句话是在八年前,在我即将离开南水镇的前一天。
我记得我曾说过,2004年4月1日愚人节,沈聪转学了。之后便剩下了我跟小凉,几天后,班主任把小凉的座位调到我身边,让她代替了沈聪跟我的同桌位置。仿佛昭示着,也将代替沈聪在我生活中的位置。
其实当沈聪还在时,我总是容易忽略小凉。她太过安静,但这种安静绝对不是循规蹈矩或者胆怯自卑。如果你看着她的双眼,就会看见一片温柔而广阔的海。但这需要很长时间的细心才能察觉。
沈聪在时我没有这个机会。沈聪的喜怒哀乐永远写在脸上,她可以大声地告诉你她开心、她难过、她在想你、她在生气。她也可以永远第一时间决定周末要上哪玩,我应该带什么零食,而小凉应该穿什么裙子。三人在一起时话题总是围绕着沈聪。
如果说沈聪是浓墨重彩的油画,那么小凉就是淡淡的中国山水画,隐于苍白的宣纸中,只有在沈聪离开后的时间里才慢慢晕染开芬芳。
我是后知后觉才发觉,小凉跟自己是同类。
同样的普通家庭,同样的从小就住在老人家。我跟她交换过的第一个秘密是关于我的哥哥,我讨厌他。因为他从小体弱多病,总能得到家里的溺爱。工作繁忙的父母为了更好地照顾他,九岁那年不惜把我从星城送到乡下南水镇,一送就是几年。在很多邻居的口中总是流传着“我不过是我哥的备胎”这种传言。
而小凉的秘密是,她很孤独。她从小就会把每件事情都做得井井有条,不让父母操心,可父母还是不喜欢她,更不肯把她从外婆家接回来。直到十岁那年她多了一个弟弟后她才在父母溺爱的眼神中找到了答案,仅仅因为自己是女孩。
“你不开心时都做什么?”有一次我这样问她。
“找你和沈聪玩啊。”
“在认识我们之前呢?”我又问。
她神秘地笑了笑,拉着我就跑。那是我第一次牵她的手,纤细而冰凉,像一块柔软的玉。那天她带我去了一家超市,并教我如何在服务员的眼皮底下偷东西。橡皮、铅笔、QQ糖、阿尔卑斯、果冻、薯片、八音盒,所有能装进书包里的都不放过。那是我第一次偷东西,心脏都快跳出来。小凉却得心应手,她娴熟地偷窃着,脸上却是安静和无辜。我跟在她身后,第一次发觉原来她是那样特别。
跑出超市后我们爬上了南水镇一座废弃的灯塔。我们把偷来的东西掏出来,整整一大堆,仿佛都是我们的宝藏。
“每次我不开心时,我就会去偷东西。这样,就好像狠狠反击了这个世界。”小凉说话时低着头,眼睫毛很温柔地垂下来,一点也不像个可恶的小偷。随后她撕开了一包糖,掏出一颗递给我,“然后我会把偷出来的糖都吃掉,这样,心情就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