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第2/3页)

此刻,我对眼前的一切熟视无睹,垂头丧气,心乱如麻。正茫然间,华杨远远地走过来,样子挺悠闲,他先在太阳下面站了一会儿,手里竟拿着我被老师没收的书!

一会儿,他走到我前面,坐在我身边,低下头默默看起来,看得出来,我那本黑塞的《在轮下》叫他爱不释手。

我站起来,走到阳光下面。

下课了,三三两两的学生从我身边走过,几个女生手拉手去上小公园前边的厕所,她们个个神气活现,俗不可耐,一边走一边还交头接耳他讲着老师同学的坏话,一个扎小辫的丑八怪倒吸一口凉气后对同伴夸张地高声叫嚷:"刘老师还有一个外号叫臭熏鱼,这个外号主要是指他的气味!"

我感到无聊,于是又走回树下,华杨抬头看到我,对我一笑,把书举到我面前:"这是你的吧?"

我点点头,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21

1987年我要告诉大家的是,大学生活叫我厌倦。所有的组织生活都叫我厌倦,我整夜失眠,一天比一天更加陷入苦闷,当初选理工科学计算机是为了证明自己聪明,实际上这蠢透了,因为功课和考试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因旷课已接到一份处分通知单,女友向晓飘也离我而去,这些都发生在开学不久的一段时间里,这段时间,我除了迎接预期的失望之外,还承受了不少从天而降的失望,那时正是10月份,秋高气爽,大天都是好天气,而我的心情却恶劣透顶。

华杨的吉它被他喝醉后砸烂了,无聊像蛀虫一样至空了我们的心,理工学校的女生不仅数量少得可怜,而且质量还差得要命,一个个的还特自命不凡,对于她们,我没有兴趣,对于那些成天忙于交换毛片儿,临睡前大谈性爱的男生,我更是避之惟恐不及,这时我才明白,这里不是我该来的地方,这儿是勤奋向上的傻逼的天下,晚自习室的灯光彻夜不熄,塞满了那些梦想出国或通过考试的蠢货,他们来自全国各地,穷得要死,除了教科书和淫秽杂志他们不读其他书,趁我睡着,他们偷偷使用我的擦脸油和梳子,我索性连牙膏,牙刷、毛巾也送给了他们,每天起床,我只是用凉水在脸上拍拍,往袖子上一擦了事,我的身上是沉积已久的劣制香烟味和臭味。

这几天华杨一直在蹭我的饭,他把从家里能骗来的钱全部贡献给了约会,那是他忘却现实的惟一机会。他的女朋友,我是指辛小野,似乎有无穷无尽的事情来找他商量,其中包括给同学过生日的礼品选购,两星期一次的便秘的对付办法,使用脱毛剂的效果,邦·乔维哪首歌唱的不尽如人意,等等等等。那时,他也忙得够呛,大多数时间是在忙于借钱,但约会仍使他穷上加穷,愁眉不展,以前,他是靠唱歌来消磨时间,现在他用唱歌来代替抽烟,好省下一些饭票。昨天,他喝醉之后把琴砸了,现在他没有烟也没有琴了。实际上,他什么也没有了,除了烦恼。我和他成大无所事事地躺在宿舍里,就像干在湖底的鱼,任凭烈日暴晒,我们极度颓废,奄奄一息,坐以待毙。

22

我开始给高中同学写信,希望从他们那儿能听到一些好消息,但什么也没有,他们不是像我们一样,就是比我们更糟,大家都整天心情浮躁,走来走去,希望出点事情,但又都无事可做。

事实上,要做的事情一大堆,脏衣服一个月没洗了,开学时发我的教科书还是新的,只不过扉页上写了我的名字,我从家里偷了200元国库券,兑成人民币买了个录青机,天天听齐秦的歌儿,仅仅为了加强失恋的感受,那些歌矫情夸张,却正迎合我的心境,接连几天,我曾为它们落下眼泪,同时也为我自己哭泣,我的女朋友——向晓飘,在我还没操过情况下离我而去,这叫我非常后悔,我整夜地想着以前每一次可以操她的机会,那些机会我未曾很好的利用,现在正为别人所利用。以前我们关系挺好,我记得有一次,那是上高二的时候,她曾用保温饭盒给我送午饭。还有一次,在紫竹院的一条长椅上,她的几个同学从我们身旁走过,她竟没有让我把放在她Rx房上的手拿开,我估计那帮傻逼一定看到了,可她完全不顾。

对向晓飘的回忆使我陷入固执的痛苦之中而不能自拔,陷入难言的想象中的嫉妒之中而无法摆脱,总之,是叫我伤透了心。我去找她时好话说尽,但她对我态度冷漠,由此我推想,她一定叫人给操了,这搞得我更加难过。

那一段,我成天恍恍惚惚,焦虑不安,心理阴暗,想法荒唐,几乎死掉。

华杨就住在我们宿舍隔壁,对我的情况了如指掌,他用罗大佑的歌来加重伤感气氛,通常他是这么做的:先去不知哪里借一把琴,然后躺到我的床上一唱就是三四个小时,以此来"让我分神,使我从痛苦中解脱出来"。

实际上,我既没有分神也没有解脱,而是更加烦躁,更加无所适从。像我们那一代的其他人一样,我也喜欢罗大佑,经常听他的《鹿港小镇》、《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小妹》等等,这种喜欢从某种角度讲是带着柔情成分的,不管当时我有没与谁在恋爱。我说过,那时我们面对的最可怕的东西就是无所事事,就是空虚,就是莫名其妙的无聊,我看不到前途,对自己也没有信心,缺乏理想信念之类父辈曾拥有过的美好东西,弄不清生活的意义和价值,找不到让自己行动起来的理由,任何行动,由于没有目标,好像都是荒谬的。如果我那时知道自己一生都将在荒谬中度过的话,我也就不胡闹了。可那时候我不知道,我周围的人也不知道。

有一阵儿,我决定让自己振作起来,要么干脆死掉,也许别人那时也在这么想,奇怪的是,我真的振作起来了,但却没有目的,我成天脚步匆匆,为的是告诉自己,我没有消沉,没有自怨自艾,没有自暴自弃,然而,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但是我还是干了些什么,我上课,下课,做功课,踢球,看书,写作业,甚至还参加了一个诗社,我每天只睡六小时,其他时间,用华杨的话讲,我是一个忙个不停的"行尸走肉"。

23

这些,是我刚上大一时遇到的情况。我时常想,要是我刚一开学便认识阿莱,我的生活会不会更好些?或是再早些认识阿莱呢?如果是那样,我就不会跟朋友混在一起,也就不会像后来那样对待阿莱,假如我把对向晓飘说的甜言蜜语分一半给阿莱,假如我用对待向晓飘的心态对待阿莱,也就是从开头便努力迎合阿莱的愿望,为着她的理想而生活而不是对她漠不关心,那阿莱会不会不离开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