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15(第5/11页)
“她在发癫,”他大声说,“很严重,上帝啊,谁把她弄发作的?”
培根护士没说话。她的手捂着脸,眼睛却看着我。“怎么回事?”克里斯蒂医生又问了一次,“做梦?”
“是梦,”她回答说。然后她看着他,又回过神来了,“哦,克里斯蒂医生,”她说,“她睡觉的时候,叫着一个女人的名字,动来动去!”
这又让我尖叫起来。克里斯蒂医生说,“行了。我们知道发癫的处理方法。你们两个男的,还有斯彼勒护士,去执行。跳冷水,三十分钟。”
那两个男的抓着我的手把我拉起来。我刚才被护士们压得太狠,现在站起来感觉像在飘。实际上,我是被他们拖走的,第二天我发现自己的鞋子上有磨过的痕迹。但我现在已经不记得是怎样从楼上到地下室的了。我也不记得经过垫子房的门,经过那条黑暗的走廊,到了有水池的房间。我只对水龙头的嗡嗡声,脚底下瓷砖的冰凉,有那么一点模糊的印象。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们把我绑上去的那个木架子,我的手和脚被绑在了上面。我记得吱吱嘎嘎的响声,那是他们摇着转盘,把木架吊了起来,下面就是水。我一挣扎,木架就晃荡。
然后,我记得被淹,他们一放手,轱辘飞转。还记得被惊吓,在他们拉住绳子时。还记得劈面而来的冰凉的水,冲进我的嘴巴和鼻子,我想喘气,却又呛又咳,吸进来的全是水。
我觉得这就是绞刑。
我觉得我已经死了。然后他们又把我摇了上去,又摔了下来。一分钟摇上去,一分钟后掉进水中。我被淹了十五次。十五次惊吓。十五次,生命之绳被拉紧。
那之后,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其实,这跟死也没多少区别了。我睡在黑暗里,没有梦,没有思想。我甚至不是我自己,我什么都不是了。或许,我再也不会成为从前的那个我了。我醒来的时候,一切都变了。他们给我穿上了原来的衣服和鞋,带回了原来的房间。我就像一只羊羔,乖乖地跟着走。我身上到处是青肿瘀血,还有烫伤,但我没啥感觉。我没有哭。我坐着,和其他女人一样,对什么都视而不见。我听说她们想过给我上帆布手箍,谨防我再抽风。但见我这么乖,就放弃了这想法。现在,都是培根护士代我向克里斯蒂医生汇报病况。她被我撞过的眼圈还是黑的,我估计,如果她能把我单独拉到一边,可能会打我一顿——我想,要是她真那么干,我也不会躲闪,认打认罚了。但是,和其他一切一样,她好像也变了。她看我的眼神也奇怪起来。有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其他人都闭上了眼睛,她看着我,轻言细语地说,“你还好吧?”她瞟了一眼其他几张床,眼光又回到我脸上,“没记恨我吧——莫德?都好好的,是吧?我们总得找点乐子不是?要不,我们也会疯了……”
我转过头去,但我知道,她还在看着我。无所谓了。现在我什么都无所谓了。之前,我总是把弦绷得紧紧的,时刻找机会逃跑,结果哪儿也没去成。突然间,我对萨克斯比大娘、易布斯大叔、绅士,甚至莫德的记忆,都变得模糊起来。我的脑子里好像充满了烟幕。当我在记忆中穿过波镇的街道,我发现,我迷路了。这里没人知道那些街。她们只要说起伦敦,说的都是她们小时候记忆中的那个伦敦,那个社交圈——跟我的伦敦差太远,远得就像天方夜谭。在这儿没人叫我的真名,人家叫我“莫德”或“里弗斯太太”,我也开始答应了。有时候,我也觉得我真的就是莫德吧,既然这么多人都认为我是。有时,我甚至开始以莫德的身份做梦。有时我想起布莱尔,想起她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那些好像变成了我说的话,我做的事。
护士们——除了培根护士——在我被浸水那晚之后,对我越来越冷漠了。我也习惯了被摇晃、被呵斥、被打耳光。我也习惯了看着其他病人们被呵斥被打。我对什么都习惯了。我习惯了我的床,习惯了刺眼的灯,也习惯了威尔逊小姐、普赖斯太太、贝蒂,还有克里斯蒂医生。现在我也不在乎蚂蝗了,他却压根没对我用蚂蝗。他说,我现在肯叫自己莫德,并不表示我已经好了,只是我的症状改了一个方向,到时还会变回来,在那之前就别想治好,所以,他也停了治疗。但是我听说,真实情况是,他把所有的治疗都停了。因为,他治好了那个说蛇语的女人,治疗效果太好了,她妈妈就把她接回家去了;另外,死了几个病人,疯人院亏了些钱。现在,每天早晨他就是来听听我的心跳,叫我张开嘴看看,然后就完事了。空气闷热混浊起来后,他在房间里根本待不了几分钟。当然了,我们还是整天待在那里头,我甚至对这也习惯了。
天知道还有什么是我不能习惯的。天知道他们还要把我关多久——说不定一关就是多少年,跟可怜的威尔逊小姐一样。但也许,她哥哥把她送来的时候,她曾经——谁知道呢——跟我一样,是个正常人。说不定今天我还关在那里,即使现在想起,我仍然会打冷战。说不定我永远没逃出来,那么,萨克斯比大娘,易布斯大叔,还有绅士,还有莫德——现在会是怎样?
这事我也在想。
可是,我逃出来了。这都是命运吧。命运无情,却自有它的安排。命运把特洛伊的海伦送到了希腊人手中——命运也把王子送到了睡美人身边。命运把我留在克里斯蒂医生那儿过了整个夏天之后,让我告诉你,它把谁送来了。
这是在我被浸水后的第五还是第六个礼拜,也就是七月的某一天。那时我已经变得非常呆傻了。天还是热,我们整天都在睡觉。我们上午睡觉,一直睡到吃午饭铃响。吃完午饭后,在活动室里你能看到的就是,所有人都在打瞌睡,她们不停点着头,口水流到衣领上。因为醒着也是醒着,完全无事可做。睡觉还能消磨一点时间。她们睡我也睡。我睡得那叫一个昏天黑地,以至于那天斯彼勒护士对我说“里弗斯太太,跟我来,有人探视你”时,她们得跟我说两遍,说两遍我都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探视?”我说。
斯彼勒护士抄起手。“不想见他,是不?那我叫他回去了。”她看看培根护士,培根护士正搓着手,“很痛?”她问。
“蝎子咬似的,斯彼勒护士。”
斯彼勒护士在那儿啧啧感慨,我说:
“探视?来看我的?”
她打了个哈欠,“来看里弗斯太太的。今儿你是里弗斯太太不?”
我不知道。但我还是两腿发颤地站了起来,感觉血冲上了脑门——因为,如果来探视这人是个男的,不管我是苏还是莫德,他都只能是绅士。我所有的思维紧缩成了一个点,我只知道这一点:我被害了,是他害的。我看着威尔逊小姐,我记得自己三个月前好像对她说过,如果绅士来这儿,我就要杀了他。我是说真的。现在突然就要见到他那张脸,这让我有点眩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