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16(第3/12页)

萨克斯比大娘又说话了,那姑娘抬起头,她的整张脸都在街灯的光线下了,我忍不住叫出了声。

她也许听到了——虽然我觉得不太可能——她扭了一下头,似乎在看着我,似乎穿过尘土飞扬的灰暗街道,和我目光相接了,凝视了大概一分钟,我眼睛都没眨一下。我觉得她也没有。她一直睁大双眼,我看见了,我终于记起了她眼睛的颜色。然后她转过身去,向屋里走了一步,拿起那盏灯。当她把灯放下,萨克斯比大娘就走到她身边,举起手来,开始从后颈帮她解开衣服的扣钩。

然后就是黑暗。

我从窗边退开。我苍白的脸在窗玻璃上映照出来,街灯的光落在我脸上,在眼窝下投射出心形的阴影。我转过身。我的叫声惊醒了查尔斯,我想,我的脸色一定有点怪异。

“小姐,怎么了?”他小声问。

我用手蒙住嘴。

“哦,查尔斯!”我踉踉跄跄地朝他走过去,“哦,查尔斯,你看着我!告诉我,我是谁!”

“谁,小姐?”

“不是小姐,你别再叫我小姐!就算他们说我是,我从来都不是什么小姐。噢!她把我的东西全抢走了,查尔斯。她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抢走了,就这么变成她的了。她让萨克斯比大娘也爱上她了,就像她让——噢,我要杀了她,今晚就杀!”

我发疯一样地跑回窗边,去看对面的房子。我说,“我看看,我能爬到那个窗子上去吗?可以把窗闩硬顶开,溜进去,趁她睡觉,一刀捅死她。那把刀呢?”

我又跑过去,找到刀,拿起来用手试了试刃。“不够快。”我说。我周围望了望,捡起堵门的那块石头,把刀刃在上面擦过,“是这样吧?”我对查尔斯说,“还是这样?怎么才能磨得最锋利啊?帮帮忙,帮帮忙,你他妈是磨刀小匠啊!”

他一脸惊恐地望着我,然后走过来,用发抖的手教我磨刀。我磨了刀刃。“很好,”我说,“这感觉不错,用刀尖指着她胸口。”然后我停住了,“但是,你觉不觉得,就这么一刀捅死也太快了?我为啥没想个慢点儿的法子呢?”——我想到了窒息死,绞死,用棍子打死。“查尔斯,你有棍子吗?这样可以慢点死。哦,对了!我得让她知道是死在我手里啊。你得跟我一起来,查尔斯,你得帮我——你怎么了?”

他走到了墙边,背靠着墙,身子在发抖。

他说,“你不是——你再也不是布莱尔庄园的那个人了。”

我说,“瞧瞧你自己,你也不是那个男孩了。那男孩多勇敢。”

“我要里弗斯先生!”

我笑起来,狂笑,“那我告诉你。里弗斯先生也不是你想的那个人了。里弗斯先生就是一个魔鬼,无赖。”

他上前一步,“他才不是!”

“他就是。他和莫德小姐一起跑路了,跟所有人说我就是她,把我塞进疯人院。要不然你以为签字让我入院的是谁?”

“要是他签的,那事情就是真的!”

“他是个恶棍。”

“他是百里挑一的好人!在布莱尔大伙都这么说。”

“他们根本不像我一样了解他,他是坏人,坏透了。”

他双手握起了拳,“我才不管!”他喊道。

“你想去服侍一个魔鬼?”

“那也好过,去——噢!”他坐到地上,把头埋下去,“噢!噢!我这一辈子从来没像现在这样痛苦。我恨你!”

“我也恨你,”我说,“你他妈的娘娘腔。”

我手里还握着那块石头,我甩出去砸他。

没砸中,偏了大约一英尺远。但是石头砸到墙上和落到地上的声音很刺耳。我也在发抖,跟他差不多。我看看手里握着的刀,把它放下了。我摸了摸脸,脸上全湿了,是刚才出的冷汗。我走过去,在查尔斯身边跪下,他想把我推开。

“别碰我!”他喊道,“要不杀了我算了,随便!”

“查尔斯,你听我说,”我的语气平静了一些,“我不恨你,真的。你也不应该恨我。现在你只有我了,你在布莱尔的饭碗也没了,你姑妈也不要你了,现在你也回不了乡下了。而且,要是没有我帮你,你连南华克区都走不出去。你只会迷路。伦敦到处都是心狠手辣的坏男人,对你这种迷了路的漂亮金发男孩不知会干出什么可怕的勾当。你兴许被船主劫去,最后被拐卖到牙买加。你愿意那样吗?别哭,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哭!”——他又开始抽泣——“你觉得我不想哭吗?我被人骗惨了!骗我骗得最厉害的那个人,现在这一分钟就睡在我床上,在我妈妈的怀抱中。这事说了你也不明白。这是件生死攸关的大事。我说今晚要杀了她是傻话。但是,给我一两天时间,让我想清楚。这儿有钱,而且——我发誓,查尔斯——还有人,只要她知道了我是怎么被陷害的,对帮了我的男孩,她一定会好好报答的……”

他摇摇头,还没止住哭。现在,我终于也忍不住哭了起来。我伸手抱他,他把头靠在我肩膀上。我们继续抽泣呜咽,直到隔壁的敲着墙壁叫我们闭嘴。

“好了,”我说,抹抹鼻子,“现在没什么害怕了吧?做个乖孩子,去睡觉好吗?”

他说如果我待在他身边,他就会睡。于是我们俩就睡在那张有红头发的床上。他张着他那粉红的嘴唇睡着了,呼吸平静均匀。

那天夜里我一宿没睡。我想着街对面的莫德,躺在萨克斯比大娘的怀里呼吸着,她的嘴也像他的一样,像朵花一样张开着;她的脖子裸露着,那么纤细,那么白皙。

早晨到来的时候,我已经想好了行动计划的第一步。我站在窗前,对易布斯大叔的店门望了一阵子,但发现没什么动静,就不望了。那个不着急。现在我需要的是钱。我知道怎么弄钱。我让查尔斯梳头,把头发分好界,然后静悄悄地带他从后门走了出去。我带他去了白教堂——我觉得这地方离波镇足够远,我可以不戴面纱。我在高街找了个落脚点。

“站在这儿,”我说。他照做了,“好,你还记得昨晚上你哭得多厉害吧?现在再哭一次。”

“什么?”

我抓住他的胳膊掐了一下。他尖叫起来,然后扭动着身子。我用手按住他的肩膀,表情紧张地看了看街头街尾。有几个人好奇地看着我们。我示意他们过来。

“行行好,先生,行行好,太太,”我说,“我刚才遇到的这孩子,他从乡下来,跟主人没跟住,走丢了。您能赏一个子儿,帮他凑钱回家吗?行吗?他孤零零一个人,谁也不认识,两眼一抹黑,也不认识路,他的外套也留在主人马车上了——上帝保佑您,先生!别哭了,伙计,你看这位先生给了你两便士。这儿又有了!乡下那些人还说什么伦敦人铁石心肠,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