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花板之眼(第8/8页)
“你不是提交证据了吗?”小侯揽着小齐的肩膀进了屋,屋里的墙上写着:坦白从宽……小齐没有注意。他面前有一张表格,小侯让他慢慢填写,再在右下角按上十个手指的全部手印。小齐填表的时间里,小侯喝着茶,有一搭无一搭地跟小齐聊天。
“哎,”他总是用“哎”开头,“你知道这案子是杀人案吗?”
“啊?不是自杀?”小齐抬头看了看小侯,小侯指指表格,让他专心填写。
“多亏了你提供的那个证据,虽然它不是直接证据,但对已有的证据造成了巨大的挑战。”小侯煞有介事地用播音腔说道,“我们马上围绕你提供的这份证据展开了调查。你知道,警察是不能随便拿你手机的几张图片当证据的,我们得调查原物证。”
小齐填着表,后脑勺感觉有点凉。小时候每次说谎被家长发现以后、揭穿之前,就是这个感觉。他似乎想明白了刚才老马说话时,他产生的那种熟悉的模糊感是什么。
“这一查,嘿,你猜怎么着?”小侯自顾自地说道,“你这证据还真是货真价实!案发现场所用的那个什么AP,里头真有这些图片,日期时间都对,我说,真有你的嘿!对,填完了就在那儿按手印……”
小齐看了一眼小侯,他那张干瘦的猴脸上一脸看戏的表情。“按,快按,按完咱走了。”他说。
小齐按了手印。十个,全部,鲜红鲜红,实实在在。
“后来你猜怎么着,嘿!”小侯扣好茶杯盖,走过来拿起表格看了看,“我们的技术人员为了确认这些图片不是隔壁房间访问的,就调查了AP的硬件访问记录。这个我是不懂啊,你搞这个的你懂,每个设备都有一个自己的地址……”
小齐的半个后背都凉了。
“就在案发的房间,我们突然发现AP上有一个奇怪的硬件地址,这台设备只要房间一插卡,就自动连接,不论什么日子,哪位客人入住,都会有这么一台相同的设备连入AP。”
小齐凉到了腰眼儿。他退了两步,摸了把椅子,坐下了。
“然后我们这么一调查,你猜——咳,这也甭猜了,傻子都能猜出来,屋里有一个隐藏的硬件呗!那是什么呢?我们这通找呀,最后终于在浴室的天花板上找到了一个联网的摄像头。”
小齐咽了口唾沫。
“我们的技术人员非常爱岗敬业,既然有一个,这黑酒店肯定还有其他的,一查,有六个哪,这还了得?我们马上采集了摄像头上的指纹。我估计,装这个摄像头的人这辈子也没想过有一天会被人抓住,上头那指纹,那叫一个清楚哇,比你那天回酒店的时候留在门把手上的清楚多了——怎么说呢,就跟这个似的。”
小侯说着,把表格上十个鲜红的指印在小齐面前晃了晃。
小齐看了,顿觉天旋地转,屁股底下的椅子都动了起来,他想站起来,又不知道站起来干吗。一个没站稳,他又重重摔回椅子上,椅子倒了,跟地板发出刺耳的摩擦声,小齐后脑勺着地,昏了过去。临昏倒之前,他看着天花板上的摄像头,嘟囔了一句:
“操,救赎失败了。”
后记
这篇小说有很多事情没有说明白,比如,经理是否真的是凶手,被抓了没有?警方在拿到小齐的指纹之后,是否会错误地认为他才是凶手?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然而这都不重要,相信读小说的人,脑袋都比写小说的人聪明,这些都可以自己想办法说圆了。说它们不重要,是因为这篇小说关注的不是一件杀人案的真凶是否被绳之以法,作者本人还是相信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这篇小说是要说,当我们陷入小齐那种境地的时候——这一辈子多多少少会有那么几次——我们会怎么做?
比方说,好几年前,我在一家游戏公司打工,老板是个很好的人,但老板娘有神经病,坊间盛传她在员工电脑上装监听软件。我跟一个IT部的哥们儿关系特别铁,这件事很容易被我们查实了,因为对方采用的手段拙劣,一个netstat–a,所有混杂模式的终端无处遁形,再一台台通过共享去找,很快在其中一台上找到了证据文件夹,里面是来自这些被监控的机器上的定时屏幕截图。
截图我也看了一些,很有意思,大部分都是骂老板的证据,但其中有一条,是我们部门的一个负责媒介的小姑娘,在跟乙方探讨拿回扣的比例。事情是这样的,她从乙方手里拿了一万多回扣,这是她第一次干这事,她以为这属于乙方的某种善意,就给乙方买了一份一千多的礼物送去了。乙方得知以后笑了好几天,在QQ上告诉她:你不用回馈我,这事本来就不上台面,再说我该拿的我们公司会给我,给你的钱也不是我出的。
乍看之下,我当时觉得这件事里小姑娘和乙方都没什么错。但我很快意识到:这是在拿公司的黑钱啊!我觉得应该举报。我那个IT部的大哥差点没因为这事把我打死,他说:“你要是举报,不就把我们破解老板娘安装窃听软件的事暴露了吗?”我惊了,心说,窃听才是犯罪,我们是他妈受害者好吗?IT大哥又说:“举报什么?啊?举报什么?跟你有关系吗?拿你黑钱了吗?这叫行规,懂吗?”我又惊了,IT部都懂市场部的行规啦!他还说我是“圣母病”。那年还没这个词儿,大概意思如此。
最后我跟IT大哥达成共识:我们不需要举报,只要不删除监控文件夹里这张截图,老板娘自然就会看见了。没过多久,姑娘就辞职了。IT大哥删了好多东西,我没什么好删的,只删掉了我利用公司网络下载的证据。
类似这样的事情,乃至齐天晟面对的事情,是比较极端的情况,比生活中一些情况要复杂得多,但生活中那些简单的情况,我们依然处理不好。我有个学生,在公司干得处处不顺,被挤对走了。半年之后,该学生偶然从她以前的女同事那儿听说:她部门有个性格很奇怪的男生,一次在她不在场的时候,曾经跟办公室其他几个人放过豪言壮语:“我就是看不上×××,我要让她在我办公室里混不过半年,你们信不信?”当时在场的就有这个女同事。该男生论职位,跟我这个学生是平级的,只是来得早,在某种意义上忠心耿耿,很得老板的欢心而已。一个没什么职权的人,凭借老板的欢心就能把人挤走,其手段之脏,可以想象。也可能是我这个人比较护犊子。这种货能得老板的欢心,导致我后来连这个老板都不喜欢了。这是后话。当时我问她:“你同事说这话的时候,你没问问她为什么听了以后不对你示警?”她说:“人家也要混饭吃呀。”写完这篇小说,再反思那个女同事的立场,我陷入了一种不会有结果的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