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世界政治经济中的霸权(第5/6页)
马克思主义关于国际霸权的认识,部分源于其将作为主导地位的现实主义霸权概念和资本主义矛盾的论述结合在一起。但是这并不只是马克思主义对这场论战的贡献,在葛兰西及其追随者的思想中,霸权与完全的主导地位又是有区别的。就像考克斯所表述的:
葛兰西使用霸权这个概念去表述客观物质力量和道德—政治观念之间的联合,在马克思主义的词语中,则是结构和超结构的联合。在这种联合之下,通过主导集团和从属集团之间存在的一种糅合了服从和一致的意识形态,使因为对生产的支配地位而取得的权力被合理化了(Cox, 1977, p.387)。世界秩序的一种霸权结构是指,个中的权力首要的是以各方共同同意的形式而出现的,这与非霸权的世界秩序是有区别的,在后者那里,相互竞争的大国是明显存在的,但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确立其主导地位的合法性(Cox, 1981,p.153,注27)。
这个霸权概念的价值,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一个霸主的伙伴为什么愿意去服从霸主的领导。各种霸主都需要服从,这样它们才能构造一种世界资本主义的结构。而要获得这样的目标,使用武力手段的成本太高了,也许还是得不偿失的。毕竟,霸权和帝国主义的关键区别是,霸主和帝国是不一样的,它不通过臃肿的政治超结构来主导社会,而是通过等级控制和市场力量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来监督各个政治上独立的社会之间的关系(Wallerstin, 1974, pp.15—17);霸权依赖于次级国家中精英们的主观意识,这些精英们认识到在霸主意愿的下面,牺牲有形的短期利益可以获得无形的长远的收益。
意识形态霸权的概念是有价值的,它能够帮助我们理解“服从”——这个词应该谨慎地使用它——的问题。首先,我们不应该认为,当次级国家的领导们接受霸权的意识形态时,他们并不必然就是“错误观念”(false consciousness)的牺牲品,或者认为这些次级国家的领导们构成了一个小的寄生的精英,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出卖了国家的利益。这个概念也提醒我们,就像吉尔平所做的一样,在英国治下的和平时期和美国治下的和平时期,不是霸主,而是霸主之外的国家变得繁荣起来,实际上许多国家的增长速度比霸主自身的增长速度还要快(Gilpin, 1975, p.85; 1981, pp.175—185)。在有些而不是所有的条件下,霸主的统治不仅仅符合边缘国家中精英们的自身利益,对他们国家的经济增长也是有作用的,如果他们服从霸主的统治的话。[8]
我们可能去怀疑,意识形态霸权是否如它在国内所表现的那样,在国际上也是一种持久的现象。强有力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是不受霸主欢迎的,尽管这种现象发生在其国家之外,但却是它的敌人。霸权的反对者们常常把民族主义作为弱国的武器,他们还可能使用普世主义的意识形态力量,去消解霸权的合法性,而不是与霸权的合法性意识形态站在一起。当代关于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意识形态,就是一个例子。因此,对霸权意识形态的潜在挑战是一直存在的。
结论
对霸权稳定论的一般有效性的看法,常常被过分夸大了。单一大国的主导地位也许在特定的情况下对世界政治中秩序的形成是有意义的,但是这并不是世界秩序形成的一个充分条件,我们也没有理由相信这是个必要条件。但是现实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者关于霸权的论述,都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洞见,他们的观点将被融进本书第三部分关于霸权合作的运作和衰落的解释中。
霸权是以非常复杂的方式与合作和像国际机制之类的制度相互关联的。成功的霸权领导,自身也依赖一定形式的非对称的合作。霸主扮演着一种独特的地位,为其伙伴提供领导,换取服从的回报。但是与一种帝国的权力不一样,霸主在没有其他国家一定程度同意的基础上,是不能制定和执行规则的。就像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20年经验所告诉我们的,单单物质上的主导地位还不能够保证国际体系的稳定和有效的领导。实际上,霸主可能还不得不将许多资源用于国际制度的建设上,以确保它所偏爱的规则能够指导其他国家的行为。
国际合作可能通过霸权的存在而培育起来,同样,霸权也需要其他国家的合作来制定和执行国际规则。霸权与合作并不是可以互相取代的,相反,它们常常是相互的共生的关系。为了分析霸权与合作的关系,我们需要一种关于合作的概念,这个概念必须考虑到这样的事实,就是强制因素在世界政治中一直是可能的,利益的冲突从来没有消失,即使存在重要的共同利益的情况下也是如此。就如我们在下一章将要详细看到的,合作不应该被定义为没有冲突——冲突至少是国际关系可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应该被看作是一种过程,这个过程包括在纷争的事实下刺激政策的相互调整。
注 释
[1]对这个问题的经典陈述是由赫希曼作出的(Hirschman, 1945/1980)。最近阿格尔威尔以纺织品为例对这个问题也进行了探讨,见Aggarwal, 1983,p.622。阿格尔威尔指出,一个庞大商品进口国不仅可以对该种商品的出口国施加影响,而且也可以对该种商品的其他买主施加影响,后者担心如果一个巨大的市场遭到关闭后,进口商品会转向它们本国的市场。
[2]见Krasner, 1976。克拉斯纳的分析强调把自由主义或者开放性,而不是秩序或者合作作为依附性的变量。合作与自由主义在概念上是不一样的,而且我们将会在第九章看到,两者在经验上也是可以作出区别的。然而,在克拉斯纳对过去150年世界政治经济的高度集中的分析中,这种区别并不起重要的作用,因为开放的体系总体上比贸易保护主义的体系更可预测和更少冲突,即更有秩序。
[3]按照我们第二章的观点,同样的事实是,经过提炼的霸权稳定论并不是一种体系理论,因为这种理论的解释力量依靠的是行为者的内部特征变量。
[4]见注释2。
[5]从分析的意义上讲,英国是否一贯地信奉自由主义,与其制定和执行规则的能力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因为自由主义是不应该与合作问题相等同的。然而,正如我们在本章第2个注释所说明的,英国在19世纪所竭力追求的秩序,是一种自由主义式的秩序。关于英国霸权的兴起在欧洲以外地区可能导致对贸易进行限制的例子的探讨,见Laitin, 1982,以及Lawson, 1983。
[6]对这种论战的不同解释,可参考Mandel, 1974,pp.33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