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3号 包夜指南(第2/4页)
当时他并没有在意,喝完一杯黄油啤酒后,决定要做海运生意。他花了点小费请酒吧的伙计为他指明了打通海运生意的关键人物。然后听从伙计的建议准备去买一把枪,“在我们这个地方,谁有枪谁就能承包大海”。
尽管还没有法律明确地制止枪支交易,但紧张的供求关系使得枪支本身成了极其珍贵的资源。上哪儿去买一把枪成了问题的关键。宾利决定守候在火车站,新世界外面的人会带来这里匮乏的东西。几天后他成功地在一对姐弟那里买到了一把小手枪。匆匆完成这个买卖打算转身离开的时候,那个皮肤细白的姐姐叫住了他,询问他是否见过一个男孩:“大概比我矮一点,穿着深蓝色的天鹅绒上衣,哦,他的眼睛是绿色的。”
宾利起初没想到姐姐寻找的男孩正是房东的外甥,倒是此刻的交谈让他头一次注意到之前一直藏在弟弟身后的姐姐。他没仔细听她在说什么,而是注意到了她淡棕色的头发和浓密的睫毛。直到姐姐把一个怀表递给他,他打开看到了怀表内嵌的照片,才发现那是房东姐姐一家。“小姐,你叫什么?”“克拉拉。”克拉拉说他们姐弟一直往返内陆和新世界做一些危险的买卖,自从那次在火车上遇到外甥,意外拾到了他的怀表后,克拉拉每次做生意时就总要顺便打听一下这男孩的下落。
宾利微微一笑,收起了那块怀表:“那你真是找对人了。”“怎么?您认识他?”“我是他舅舅。”“可是您看起来很年轻,几乎和他一样年纪。”“我母亲生我那一年之后,我姐姐就生了他。我们几乎,可以说是一起长大的。”“哦——”克拉拉拖长了声调,这才眯着眼直视了宾利的眼睛,发现他果然有着和那个男孩一样的绿色眼珠。
宾利把外甥的来去匆匆解释为一种年轻人的通病。“这么大年纪的孩子,总是爱满世界乱跑,他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宾利对躺在身旁的克拉拉抱怨:“他的父母凑了那么一大笔钱,就是想让他来学点手艺,结果他待了三天就跑了。”克拉拉背过去开始一样一样穿回层层叠叠的薄纱,宾利像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目不转睛。背部的线条确实漂亮。“他去哪儿了?”“等他的钱花完了就知道了。”
克拉拉和她弟弟每个月会来两趟,带来枪、动物皮毛和一些漂亮石头,带走盐、丝袜和贝壳之类的玩意儿。而宾利凭借枪支和出色的贿赂本领(要点就在于进行时不让任何一方联想到这个词),在三个月内从一条船承包到了三条,很快还买下了一条专门负责向外探险的航船(极富远见)。他行事低调,在穿戴和住行上都有意地不讲究,在雇员面前从不大声说话却自有一股威慑力。他的雇员主要由最下层的水手、混混和流浪汉构成,而且普遍要比他大那么一两轮。这时候稍有头脑一些的老水手,已经觉察到这个不满18岁的男人身上,已显现出某种伟大领导者的端倪出来。
如此过了两年,尽管他再低调,这个码头也不能不注意到,这位两年来穿着同一套呢外套的年轻人背后急速扩大的金库。克拉拉为他生过一个孩子,不到两月就夭折了。这之后她回到了内陆,再也没有靠近过海。她弟弟乔治留了下来,成为了宾利的助手。他知道不会有人跟一个没有心腹的领导者做买卖。所以他走到哪儿都把乔治带着,但只有当待在自己那间小套间的里屋,坐在抽屉里放着小手枪的桌子前,其他人都已经睡着时,他才会真正开始工作。
等到那一场志在必得的械斗结束之后,宾利认为自己才算是实现了承包大海的第一步。之前的苦心经营,不是为了掘一桶金,而是为了给自己树立一个敌人。他明白这个道理,比大师还早了三年。在新世界,成功永远不在建立了多少东西,而在毁灭过多少。这时距离他头一次听说大师的名字已经过去了快四年。这期间他只是隐隐觉得大师将会是他人生中一块不得不面对的墓碑,却仅仅以符号的形式存在。
他们花了三天三夜才把血肉模糊的尸体全部清理干净,第一次对敌人的毁灭是如此迅猛凶狠,以至于宾利有些担心码头不会再有人敢与他为敌。他的担心是对的,服从像疟疾一样迅速传染到了最迟钝的人身上。这场械斗将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转而变成一种英雄式的征服,作为宾利的传说在此地渲染流传下去。尽管顺利比计划中的来得早了一些,宾利还是顺理成章地重新建立了分割大海的一整套规章制度。他规划得是如此合理,优点是如此显而易见,但凡是聪明人,没有一个提出反对意见。
要到后来,很多年后,内陆的高纬度地区一个叫作爱德华·戴明的人提出了一套戴明学说,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才沿着最文明地区的边际逐渐推行开来。那时新世界已经整整领先了一百年,人们甚至开始提出各种试图推翻这套范式的方法论,争相寻找一夜成名的契机。
那场械斗中乔治为宾利挡下了三发子弹,这为他换来了三条捕鲸船的绝对控制权。但这都不如宾利随手送他的一只钢笔让他开心,事实上那是他主动捡起的,在码头尽头附近。当他拿着这只旧钢笔追上宾利要还给他时,宾利接过来摸索了一阵,然后又递还回去:“小伙子,给你了。”他一直都很习惯宾利这么称呼他,“小伙子”,这让他产生一种奇怪的归属感。有几次晚上,他上楼去敲宾利的门,告诉他一些码头的突发状况,宾利总是淡淡地说他知道了,从不回头。关上门的时候,他看着宾利伏案的背影,觉得他就是自己的父亲。
除了钢笔之外,宾利还准备了戒指和怀表。最终决定还是用钢笔,因为另外两样似乎更适合派其他用场。很快他发现自己是对的。他和索菲在花店相遇的时候,他暗自决定了戒指的合适人选。戒指说起来也并无特异之处。和钢笔、怀表一样,都是他在赚到第一笔钱的时候从二手商店买来的,它们本身确实带着故事。而宾利只需要创造出合适的氛围,不用开口说任何话,便能让人相信这些物什之于他的特殊性。更重要的是,之于自己的特殊性。
这可能是他生命中遭遇的第一次挫败。他不怎么费事就打听到了那个买走最后一束郁金香的姑娘的名字,那个姓氏很常见,并未引起他的警觉。追求的手段老套但是有用,只要舍得下精力和金钱。而对宾利来说,只要舍得下金钱就够了。在乔治替他买了一个月的郁金香后,索菲终于派人送来一封紫罗兰色的信,上面写着:郁金香是替我母亲买的,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