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那条裙子很衬你(第2/3页)

我也记得我第一次看到你露出手臂。那是温暖的一天。你解开袖口的纽扣,把袖子卷了上去。我情不自禁地盯着你柔软的皮肤看。我以为你的手臂会是另一种样子,但它们几乎像是少年的手臂。我在心里沾沾自喜。我知道如果自己不加小心,就会暴露心意,但我就是忍不住看你看得入迷。我不能从你裸露的手臂上移开目光,直到天转凉了,你停下车,穿上夹克。

于是我坚持问那些礼貌的问题,关于戴维。他的聪明才智与你无关,你告诉我。“他不是从我这儿遗传的,轩尼斯小姐。他没有从我这儿学到什么,说实在的。”你谦逊地说出这话,意思是没有人可以从你这儿学到什么,就连有人能注意到你走进房间都算你好运了,你说话的方式让我想给你一些什么,你知道,一点能带给你快乐的东西,让你知道,你不是无关紧要的,对我来说你绝对是个重要的人。我注意到你了,哈罗德·弗莱,我想说。我看到你。每天我都看到你。整个周末我都恍惚度日,我在等待,等着星期一。我采购杂货,洗洗刷刷,但我想的只是再次和你一起。

五月初的一天,我从手提包里变出一根玛尔斯巧克力棒。我没告诉你,那天是我的四十岁生日,买巧克力是为了犒赏自己。不过等我一坐到你的身边,我就只想把它送给你。那似乎能让它发挥更好的作用。

“喏。”我说。

“那是给我的?”

你的眼睛一亮。难道从来没有人给过你巧克力棒吗?

“嗯,我看不到车里有其他人。”我说。

你尴尬地大笑:“我会长胖的。”

“你?你身上都没有肉。”然后轮到我尴尬了,因为这句话暴露出我观察过你,把你看进了心里,你的手臂,你的眼睛,你裤腰松垮的样子,于是我催你赶紧把巧克力棒拿去,趁这根红色的东西还没在我手里融化。

“谢谢你,轩尼斯小姐。”

“哦,叫我奎妮吧。拜托。”

你抽动一下嘴巴,就像在试图教它一个新词。

“你想让我帮你拆开包装吗?”

“你介意吗?”

“不客气的。让我帮忙吧。”

于是我扯开包装纸的一角,从手提包里递给你一张纸巾,你吃的时候,我就给你讲一个小故事听。我告诉你,我还小的时候,讨厌自己的名字。我父亲喜欢“奎妮”,但我觉得它太老气。我一直希望自己叫“斯黛拉”,我说。你看起来有一点迷茫,就好像你从来没想过你可以成为另一个人。

“我一直不喜欢我的鼻子。”你边说边又咬了一口。

“你的鼻子哪里不好?”

“它凸起来一块。”

现在我看着你的鼻子,就发现了。一开始它似乎是一个修长的鼻子,最后却以一个大鼻头告终。你调整了后视镜,告诉我你母亲一直保证说,你的脸会长大,和你的鼻子协调的,结果鼻子却长得太大,超出了脸的比例。你让我大笑,然后你也笑了。这给我的感觉是,你以前从来没有拿你的鼻子或母亲开过玩笑。

从那以后,我就定期给你买巧克力棒。我在上班的路上会去一下报刊亭。它变成了我日常作息的一部分,就像有些人停下来喂鸟,就像以前别人来参观我的海上花园,往一个蓝贝石池里扔一便士以求好运一样。

你第二次提起戴维。你告诉我夏天过后,他有希望去读剑桥。“他想去读古典文学。”

“你以前为什么不说啊?”

“他不喜欢我聊这件事。”

“但我以前是牛津的。圣希尔达学院。我读的也是古典文学。”

“天啊,”你说,“我的神啊。”

“这就是你能说的?”我对你微笑,表示我的评论里没有带刺,只是在表示友好。

“你想让我说什么?”

“我不知道。这些词好滑稽。就好像在说‘神啊亮瞎我的眼吧’或者‘晴天霹雳啊’。我以为已经没有人那样讲话了。”

“或许我紧张的时候才会蹦出来。”

“我让你紧张吗?”

“有一点。”

你的脸红了,我真希望拉起你的手,但我当然不能。我只能拿着我的手提包坐在那里。我只能问,戴维愿不愿意借我的大学课本;我旅行时带上了几本。那些书对我非常珍贵,但我没有承认。事实是,我在试图寻找与你联结的方式,把我的书借给你儿子是我唯一能想到的。

“你觉得戴维会感兴趣吗?”我问。

你的回答,当它传来时,吓了我一跳。“我觉得那条裙子很衬你。”我以为我听错了。我抬眼一看,刚好直直撞上你的视线。我觉得我整个人都沐浴在喜悦里。

“就是一套棕色套装。”我说。

“嗯,还是很不错。”

在我的小套房里,我有一套午夜蓝的礼服裙,紧身胸衣上缝着成串的亮片。有一双黑色天鹅绒舞鞋。但你赞美的是什么?一套坚果色的普通羊毛套装。

“神啊亮瞎我的眼吧。”我说。

等到六月,一切尘埃落定。我已经没有回头路。我看着你仔细地扣好驾驶手套上的纽扣,或者和某个老板聊天时眼角细微的笑纹;而我呢,我想高呼,我想大喊。我几乎难以自抑。有时我得滑稽地咳嗽一声或者更糟——冒出来的是扑哧一声。只要不告诉你我的真实感受就行。甚至不是因为我们说的话很好笑。在外人眼里或许稀松平常。但有时,单单只是和另一个人在一起就已足够,他说的任何话、做的任何事都能把你点燃。我爱你的声音,你走路的样子,你的婚姻,你的手,你锯齿纹的袜子,你围巾上灵巧的打结,你的白面包三明治,我的老天啊,你的一切。这是让人眩晕的第一阶段,这个人的一切都很新鲜,充满奇迹,你不得不总是停下来,去看,去听,去吸收,别的东西都不存在。剩下的世界变成灰色,被遮蔽了。在啤酒厂的日子里,我们有时在食堂里同坐一张桌子,或者你顺便来我的办公室,讨论下一条路线,但在那些场合,附近总有其他人在。只有我们单独坐在车里时,你才属于我。

在经历过种种那般之后,我再次感觉像个人了。我在早晨醒来,不再需要逃避这一天。我坐在巴士上,离啤酒厂越来越近,我的心在胸口里狂乱地跳,那就是礼物:它是活生生的。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离开莫琳。你太正直了,不会那么做。当然,这也是我爱你的另一个理由。

我开始写诗。情诗。我还能如何表达自己呢?我把它们放在手提包的拉链隔层里。我会伸手进去,用指尖摸到页角,然后我会好奇,我今天会讲吗?我会告诉哈罗德·弗莱我的感受吗?我只是伸手给你一块硬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