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暗杀(第2/3页)
清晨起来开了雪眼,小轩窗上映有雪色,杨玉馨推开窗子,阳光便泻了进来。她说天放晴了,天空青蓝青蓝的,真是好天气。蔡天行受到了蛊惑,也就起了床。这些日子这千柱屋里的头面人物很少抛头露面,蔺莫桑像缩头乌龟一样蜷缩在屋子里,平日里活灵活现的现在都成了僵尸,连向来爱凑个热闹赶个场子的张嬷嬷似乎也甘于寂寞了,狼子更是像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似的躲着他们,那张行将入殓的长满了茸毛的脸始终不曾露面。蔡天行感到了寂寞,就想出去到林子里打猎,杨玉馨知道男人的心情不好,便主动提出来要陪他去散散心,他感激地看了她一眼。尽管天放晴了,外面依然很冷,他让她披上那件外面是黑色的里面是桃红的斗篷,她也温情脉脉地回眸望了他一眼。
林子里白皑皑的一片,没有春天的芳菲野花。杨玉馨往雪地上一站,月亮脸,流星眼,樱花嘴,美人颈,流水肩,秀峰胸,水蛇腰,十指如兰,风流天成,带有三分伤感,看上去倒也楚楚动人。看着英姿飒爽的妻子,蔡天行忽然生出别样的念头,要是没有战争,要是手中这杆枪只是用来打猎,来到这林子里只是观光赏雪,那该有多好!他不经意间想起了不明不白地死去的二弟,想起了那个永远长不大的浪子三弟,心潮起伏,又分明在压抑着什么。他们正像是有心灵感应似的,他在心痛,她那边已挂起了两行泪水,她的胸腔里空荡荡的,似有风在悲鸣。大凡女人,一旦与男人有了肌肤之亲,成了他的人,就盖下了男人的印章,她的命就会化在他的命中,这就是女人的宿命。他朝她看去时,她为了掩饰什么,雨露中绽出了梨花,白色的一朵笑影,与雪是同一种颜色。
雪野里出现了一个红点,慢慢地朝这边移动,是一个红衣女人。来者是三奶奶嫣然,就她一个人,连个使女也不带。她的使女吴艳红现在已经不再是丫鬟了,她和狼子一起进东白山剿共匪有奇功,蔺老爷已经收她为干女儿了,狼子也就成了干女婿。身份变了,当然不合适做丫鬟了。三奶奶现在已经没有使女服侍了,她正打算将打入后院冷宫的梅香重新调回来,也只有她才是嫣然最投缘的。眼下嫣然孤身一人,没有人服侍的日子,她反而感到了轻松与自在,除了与梅香在一起,在这深宅大院她最快乐的就是一个人独来独往了。出落在雪野上的嫣然,清水出芙蓉,自有一种天然的不同于一般女子的风韵。
在雪野里与蔡天行他们相遇,那纯粹是一种巧合,嫣然可不是有意来当这个电灯泡的。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孤独的行者,像风一样的行走。嫣然走来的这条山道,要是在春天,那是一处开满丹红色野花的缓坡,一片火焰山,她如果在春天来到这里,一定会采很多野花,并把它带回家。现在她已经呼哧呼哧地爬上了山坡,正走在雪野上,杨玉馨认定来者一定很美好,就像她当初认定千柱屋非常美好一样。不管怎么说,雪里一点红总是美的,移步换景,这世上总有一景是真正美的。由于美而打下的心结,是谁也永远无法打开的。蔺曼卿此时此刻已是碧海青天,满心澄明,吐气若兰。
刚开始那阵子,杨玉馨曾怀疑自己看错了眼,那朵红伞是一个美丽的错误,那片红霞是一团坠落的天火。待那人终于来到了眼前,他们才看清楚了,原来是三奶奶嫣然。嫣然樱桃一样嫩红的嘴唇动了动,一张绣口终究没有吐出莺语,她只朝他们嫣然一笑。也是命中注定她们将成为一对好友,又将成为情敌,真是冤家路窄。嫣然这个来自茶马古道的土司家的女儿,经冷风一吹,脸上白里泛红,红里透白。杨玉馨想,这个三姨太也真够胆大的,一个女子跑到这雪野里找狼来了?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在这深山老林,除了野狼野狗,还有土匪,要是成了饕餮者的盘中餐,那岂不是自作孽!作为女人,尤其是花容玉貌的女子,怎好一点防备也没有呢?杨玉馨的目光中充满了爱怜的责备,但很快她们就亲密无间了,手拉上了手,像一对亲姐妹。这下子,蔡天行被晾在一边,反倒成了电灯泡。
蔡天行用猎枪与那些野兽交流去了,可惜没有出现狼,他的两条剑眉始终没有扬起来。如果出现了野狼,他的眼睛就会变成凶器,放出毒箭。丢开了她们,他才发觉男人的世界与女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男人有男人的世界,女人有女人的世界,不可以同日而语。男人可以与狼对话,女人却喜欢与花交流。男人嗜血,好酒,女人流泪,爱水,女人比男人更淡一些,也就更纯一些。可真正吃进去不吐骨头的,不是狼嘴,而是水波。这样一阵子胡思乱想,他就笑了起来。不知不觉中,他来到了一个山高林密的地方,枪响了,打死的不是一头狼,而是一只野羊。他扛着它往回走的时候,猛然想起了自己的女人和那个三奶奶,自己只顾沉迷于男人的世界,而将她们抛到九霄云外了。她们在哪里呢?他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
蔡天行的眼睛瞪圆了,刹那间寒光逼人,因为他看到了雪野上散着花瓣,那是一滩鲜红的血。在雪的映衬下,那血还没有凝固,还没有变紫。他再看那雪地上纷乱的脚印,也不只有两个女人踩的,他跑上去仔细地审视,其间没有野兽的足迹,显然是人的脚印。他们应该离这里还不远,他当机立断,沿着那脚印的方向朝密林深处追了上去。一路上,尽管他的目光比雪还要亮,但始终没有发现他们的踪影。那一长串径直往前延伸的凌乱不堪的脚印是唯一的线索,有脚印就有希望。怎么还不见到人影?真是活见鬼了!转过了一片林子,来到了一处旷野上,他惊呆了,人的脚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野兽的足迹。他是一名军人,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马蹄印,并且从足印中他完全可以判断出来,曾经有多少匹马打这里经过。
马蹄印的方向通往险峻的山峰上,那里是雄踞山脉,主峰五指山。一路上峰回路转,险象环生。这回她们肯定是遇上劫匪了,蔡天行冷汗涔涔,他的心已经被掏空了。他明白她们此去是凶多吉少,但如果现在一个人追上去,又有什么用呢?唯一可行的就是立即回去,调兵遣将,兵发雄踞山寨剿匪。国军主要的任务是围追堵截共军,可为了那两个女人,特别是自己的爱人,蔡天行咬紧牙关,改变了方向。他咬牙切齿,咒骂了一声狗日的,找死!他那种锃亮的黄铜嗓音在雪野上久久地回荡,彻底打破了山野里的平静。他变成了一只雄性的鸟,朝千柱屋的方向凌空飞回来。他脚下的雪飞溅起来,纷纷扬扬,朝半空中撒碎玉屑。他不敢稍作懈怠,万一晚了一步,她们让这群土匪包了饺子,那可什么都完了。既为土匪,又岂会是省油的灯盏,他们可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