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厌精细捶残帖(第2/3页)
一路发展到《红楼梦》,打翻一副碗筷的“意义”却今非昔比。在西门庆那里,是一场奸情和连番杀戮的转折点,到了贾宝玉身上,这一类生活细节的展示更失去了推动情节的功能,它只合是“生活细节之展示”。若问:《红楼梦》里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有什么意义和价值?初步的答案偏在于:对生活细节的描述终于可以如此不厌精细。
小丈夫的新媳妇儿在开脸
这里要举的是一个既短小又纯属个人经验的例子。近四分之一个世纪之前,我还在念初中。电视上播放了一部民初剧《长白山上》。这个剧集所刻画的正是前文所述的那个中国近代史上的模糊地带,东北佟家屯与邻近胡匪之间的恩怨情仇终于在游侠敖天龙(其实是中央政府特务“凌天豪”化名)穿针引线之下,鸠合众志,齐心抵抗外侮——一如主题曲所示:“长白山的东邻藏猛虎(按:指日本)/长白山的北边儿有恶狼(按:指苏联)/风吹草低驰战马/万众一心枪上膛/扫除妖孽/重建家邦。”
然而,我最记得的(甚至可以说只记得的)却是整部剧集首日播出的第一场、第一景:一个新娘打扮的女子坐在烛火轻摇的桌前,让一个婆子拿两截细丝线在她的脸颊上剪来剪去。我的母亲这时失声叫道:“唉呀呀!还有开脸的呢!” 日后我才知道,所谓“还有……的呢”,意思就是日常生活之中已经没有了;而所谓开脸,正是已经鲜见于现实的一个化妆步骤:以丝线为剪,贴脸铰去汗毛,可使皮肤显得白晳,而妆粉也比较不易脱落。
接下来,我们也才从剧情中得知:这位新媳妇儿即将嫁给一个比她年轻十岁的小丈夫。当然,也是到了好些年之后,我才逐渐明白:年长的媳妇儿和小丈夫之间的种种悲情故事,以及罔视其悲情而任由此一习俗传衍多少世代的真正原因——必须快速取得无偿劳动力的农村经济体与大家庭建制之间互惠共生的一套伦理结构使然是也。
对我而言:《长白山上》的男主角敖天龙过于粉嫩柔弱,五个胡匪头儿又只会喝酒吹牛,新媳妇儿眼泪流得太多,日本人的中国话又说得太好;总而言之,时隔多年,居然只剩下令我大开童蒙的一幕:开脸。它是一个遥远的中国的生活细节,一点儿也不模糊,因为这一幕的确“不厌精细”。
于无声处听惊雷
只有在历史学家或社会学者那里,小说才是“人民大众的起居注”,这样的看法不会没有道理——毕竟小说家据以铺陈情节的动作情感、用具形制、衣装服饰甚至音容语貌,几乎都与作家所亲即的或者所想像的生活细节有关,是以小说难免要被当作“理解某一时空的人们生活内容的蓝图”。只不过,有些小说家的慧眼匠心逸出常人常识之外:这样的小说家并不以为起居注是一种次于生活实况的存在体,也不以“作品应忠实摹写生活细节”为足,他们的要求是:在看似无意义亦无价值的生活细节上见证小说自身的意义与价值,因为只有小说可以做到这一点——
在罗贯中那里,刘玄德的惊失匙箸是一个发现:罗贯中发现这个寻常人生活中所见多有的失误可以寓巧于拙、弄拙成巧地暴露出曹操的雄猜与刘备的机智。在施耐庵那里,西门庆的袖拂箸落则是一个设计,施耐庵设计的不只是这个动作,而是为西门庆面授机宜“十分光”的角色王婆:王婆早先便预知潘金莲可能对西门庆的挑情有些什么反应,而这样说过:“你先假做把袖子在桌上拂落一双箸去,你只做去地下拾箸,将手去他脚上捏一捏。他若闹将起来,我自来搭救,此事也便休了,再也难得成。若是他不做声时,这是十分光了。这时节,十分事都成了!”这一段“十分光”的教唆使“也会说风情,也会做马泊六(按:即拉皮条)”的王婆成为这个回目的主角,也让寻常的生活细节(袖拂箸落)在小说史上成为别具风情的欢场世故。
只有到了曹雪芹那里,打落汤碗与政治人物的勾心斗角无关,与贪爱男女的调风弄月亦无关,它“只是”一个生活细节,一个全非经营而展现的失手(白玉钏和贾宝玉各自在专心地聆听与诉说),一个逸出于罗贯中的发现和施耐庵的设计之外的发明——它透过“傅家两个婆子”事后的闲言碎语才得彰显:
这一个笑道:“怪道有人说他们家宝玉是相貌好、里头糊涂,中看不中吃。果然竟有些呆气!他自己烫了手,倒问别人疼不疼,这可不是呆了吗?”那个又笑道:“……大雨淋的水鸡儿似的,他反告诉别人:‘下雨了,快避雨去罢。’你说可笑不可笑?”
对曹雪芹而言,看似无意义亦无价值的生活细节(打翻汤碗、烫手不觉)开始和小说角色的内在(个性、性格、气质或心理状态)无所不能地发生联系,这是整部《红楼梦》的潜在动力。或许,置诸今日的小说写作环境则无足为奇;毕竟20世纪下半叶的写作者即使没有读过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 1843—1916)、詹姆斯·乔伊斯(James A. A. Joyce, 1882—1941),也早已无碍于运用种种现代手法或现代主义手法,“内外交织,情景交融”地创作小说。然而,曹雪芹生于18世纪初,卒于18世纪中,存活于一个从未重视过小说传统的封闭中国,除了向看似无意义亦无价值的生活细节中求发明之外一无依傍。呜呼!我只能借用鲁迅的诗句如此赞之:于无声处听惊雷。
“不厌精细”的定义和敌人
所谓“不厌精细”有多重的涵义:不吝于讲究、不惮于繁琐、不惧于从枝微节末处穷研旁人、众人乃至所有人以为无意义之意义、以为无价值之价值。在傅家两婆子眼中,贾宝玉“呆气”、“可笑”,因为他“时常没人在跟前,就自哭自笑的;看见燕子,就和燕子说话;河里看见了鱼,就和鱼儿说话;见了星星、月亮,他不是长吁短叹的,就是咕咕哝哝的。一点刚性儿也没有。”更因为他:“爱起东西来,连个线头儿都是好的;糟蹋起来,哪怕值千值万,都不管了。”如果把这两段婆子的品评括引出来,后世之读者不难发现:这正是曹雪芹对那些不理解、不同情甚至怀抱着深沉嫉意的人们的强烈嘲讽——他们是“不厌精细”的敌人。
朱西宁笔下的民初
更值得玩味的是:现当代的文学史研究者或批评家在言及《红楼梦》或曹雪芹所树立的典范及其传承时,曾指向张爱玲、白先勇,而从未提出我稍后即将写到的一位小说家。仿佛“没落贵族”、“感伤怀旧”或者“与大时代相互依违颉颃的浮世恋曲”乃至“对闺阁下一番写实的功夫”,便构成了近三个世纪之间的迢递因缘。我无意推翻这样的论述;然而,以“对生活细节的不厌精细”而言,我愿意更强调朱西宁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