榉树的房间(第6/7页)

我琢磨着该如何面对从下周将要开始的和华子的新生活,还有,为准备搬家而装箱打包的排序,以及该怎样加快已经有些拖误了的编程工作。我宁愿就一直这么想到天亮。我不想梦见小麦。

星期日,我和华子去买打算放在新居的家具。

在百货店的七层,从北欧进口的价格不菲的家具足足摆了一层楼。华子一下扶梯,就在离扶梯最近的窗帘卖场流连忘返,翻来覆去地用手指抚摸着她喜欢的窗帘布料。我只对她说了句“窗帘的颜色要素一点的”,便去了旁边的餐具卖场。

我瞧着铺着白布的桌面上摆放的大大小小的各式餐刀和叉子时,发现最边上有个像饭勺似的特大勺子,不由得拿了起来。一想到可以用它来往嘴里扒拉像猪排盖饭啦、咖喱饭等等,突然觉得肚子饿起来。它旁边放着的照片上,一大盘子稠糊糊的炖菜配着这把大勺子,大勺子下面是一排并非英语的罗马字拼写。我抬起头,正好看见了还在窗帘卖场转悠的华子。

华子不像小麦。大概不像吧,你说呢?

我对着手里攥着的勺子上的我的倒影问道。那边的那个女子名叫华子,虽说身材窈窕,脸庞清秀,性格开朗,可是她不说话的时候,总是摆出那么一副一本正经的神情。她头发黑黢黢的,个头比我矮半个脑袋,从不穿有跟的鞋,领口上也不会粘上条透明胶带什么的。所以说,跟小麦一点儿也不像。

我就要跟那位幽灵般游走在五颜六色的花布之间的女性结婚了。我敢肯定,由于抚摸那些窗帘的时间过长,这会儿她食指的皮脂已擦掉一些了。

华子正叫住一个店员,一个劲地询问着什么。只见她扭动着脑袋,四处看了一圈,发现了正在餐具卖场的我,使劲招手叫我过去。我把勺子放回原处,也同样朝她招手。

我拿过的勺把儿蒙上了朦胧的白雾,不一会儿又恢复了原来的银色。

当天晚上,华子就住在了我的公寓里。华子盛了一盘子她做的拿手菜回锅肉,盘子里插着我买的那把特大号勺子。曲线优美的勺把儿,一大半伸在盘子外面,很不相称。

“我说,你干吗买这么大的勺子呀?”

“这样的多好啊。”

“哪儿好啊?这是和那种大餐盘配套使用的勺子呀。比方说宴会上给客人夹菜的时候用的。”

“也许吧。”

“买了也没地方用呀。”

“当然用啊。每天都用。”

“吃什么用?”

“盛饭什么的。”

“哦。”

华子说着,抽出大勺往自己的碟子里舀了一大勺圆白菜。然后,又盛了一碟子明显肉比较多的递给我。

华子很会做菜,干活也很麻利。我并不是因为她做得一手好菜才决定跟她结婚的,只是想要结婚的女性碰巧会做菜,这使我觉得自己很幸运。吃饭的时候,我说了好几遍“很好吃”。考虑到才开始交往,如果夸赞过头了的话,怕人家听着以为我在恭维,所以一直比较慎重,不过,吃到确实好吃的东西,我还是禁不住赞美起来。

“很好吃啊,回锅肉。”

“刚才你盯着这个勺子看来着吧。”

“啊?”

“这个勺子。”

“没有啊。”

“肯定看了。谅助,我发现你经常这样直盯盯地看什么东西。”

“是吗?”

“不知道是在想什么,还是什么也没想,不过,请你也偶尔这样看看我好吗?”

“嗨,我能想什么呀……”

“跟你说几句话,行吗?”

从华子嘴里说出了跟四年前小麦一样的话来。现在我俩坐的坐垫是我的,餐桌上摆的食物和屋子角落的纸篓也不是小麦房间里的,但对我问话的华子的脸突然和小麦的脸重叠了。

我霎时间想到,该不会是我俩的关系已然结束了?就像当年小麦突如其来的那样。

华子并没有注意到我失魂落魄的表情,把靠墙壁放的花提包拉过来,从里面拿出了一沓旅行指南。

“这些是我拿来的,你回头看看吧。我觉得马尔代夫啦,或者巴厘岛、苏梅岛都不错。你提交休假申请了吗?”

我呆呆地看着这堆花里胡哨的厚厚的小册子。只听华子失望地说着“又是这种眼神”,把它们往我腹部一捶。

“我会看的。”

我想要通过她这一下给自己腹部带来的压迫感来确认我和华子还没有结束。华子说:“不一定马上看,可是一定要认真看看。”然后松开手,继续吃她的饭了。

现在电视屏幕上出现的不是天气预报,是一部我不知道的演员出演的打斗片。正演到飞速追车的惊险场面。华子嘴里一边嚼着,一边指着画面里正在开车的中年男人说:“这个人吧,这回虽然死里逃生了,最后还是旧病复发,死掉了耶。”

“是吗……”

我还是觉得小麦的事可以不告诉华子。

四年前和住在楼下的人分了手的事,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现在做什么等等。这些往事,就如同追车镜头里的那个满脸是血、为逃命而开得飞快的、最终死于旧病复发的主人公一样,离自己仿佛很遥远。

我似乎正在通过和以前不同的方式,把小麦渐渐忘掉。

睡觉的时候,在关了灯的房间里,华子问我:

“真的结婚吗?”

“真的。”我回答。

“绝对结婚啊。”

“绝对结婚。”我说。我看着华子的脸。

眼睛没有习惯黑暗,看不清她的五官。我伸出手去抚摸她的脸,手指肚触到了她湿润的嘴唇。华子一动不动地躺着。

搬家的那天天气晴朗。房间里的家具和行李全都搬空了之后,我用抹布把地面擦干净,最后环顾了一遍空荡荡的房间。虽说是从上大学开始住了八年半的房间,被搬家公司派来的两个浑身肌肉的搬运工搬走了家具后,眨眼之间变得空空如也了。

不知道离华子到这儿来还有多长时间,我习惯地回头朝墙上看,可是墙上已经没有钟了。我从口袋里取出手机,看了看时间。离约定的两点,还有十几分钟。

我慢慢在房间中央坐下来,向后躺倒。纤细的尘埃在没有窗帘遮挡的窗外射进来的光线中飞舞着。我用手支撑着腰部,将腿伸向空中,无聊地瞧着忽而张开忽而收拢起来的脚趾头。秃秃的小趾甲黯淡无光,说不清是什么颜色。

记得那是和小麦分手不久前的事了。我们都已经进入了社会。难得小麦跑到我房间来玩的时候,我想要站起来,膝盖却猛地撞到了桌角上。因为太疼了,我躺倒在床上,站不起来。平时不太爱笑的小麦,看着我的样子哧哧笑了。

“哎哟,疼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