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什么是说理(第5/6页)
逻辑说理是理性论证的主要力量,但是单单依靠这种力量往往并不能起到预想的说服效果。有的哲学家甚至认为,单纯逻辑的说理是枯燥无味的,很难引起人们愿意被说服的意愿,逻辑对于没有兴趣被说服的人是无能为力的。哲学家罗蒂 (Richard Rorty)就曾因此提出“背弃理论,转向叙述”的说理主张。所谓叙述,就是要让听众运用他们的想象,这是一种诉诸pathos的说理方式,它甚至显得不是在说理,而是在说故事。说故事引导对方想象一种具有普遍性的、你我他都能认同或感同身受的境遇,由此形成的共识是被创造出来的,而不是推理出来的。
梁启超为了作“新民”的国民启蒙,在办《新民丛刊》的同时办了《新小说》,就是考虑到小说特殊的说服效果。他在《新民说》中说:“国也者,积民而成……欲其国之安富尊荣,则新民之道不可不讲。”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中则说,“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说;欲新宗教,必新小说;欲新政治,必新小说;欲新风俗,必新小说;欲新学艺,必新小说;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说。何以故?小说有不可思议之力支配人道故。”用小说来说服读者接受新民说,因为说故事有“不可思议之力”,而这主要就是pathos的力量。
说理中的pathos毕竟与小说中的不同,更需要恰当和适度的把握。完全干巴巴的逻辑论证并不能起到好的说服效果,好的说理需要有pathos的力量。1902年,黄遵宪在给梁启超的一封信里这样评价他主办的《清议报》,“清议报胜时务报远矣……清议报所载,如国家论等篇,理精意博,然言之无文,行之不远。计此报三年,公在馆日少,此不能无憾也。”黄氏之言是恳切的。《清议报》发行三年,梁启超亲身主持的时间,是前期和后期,当中一段他先后离开报馆共一年又六个月之久。在他离开的这一段时间里,不暇执笔,不见他的文字。报务由他的同窗好友麦孟华代为主持。历史学家张朋园在《梁启超与清季革命》中对此这样评说,“麦氏虽然也有一支相当出色的笔,但究不如任公笔端的富于挑逗。”梁启超在《清议报》上的议论文章当然是公共说理,他的文章以情感饱满著称,富有文采,极能调动读者的情绪,这也就是黄遵宪所说的那种在“理精意博”之外的“文”,或是张朋园所说的“富于挑逗”。用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术语说,那就是论理的pathos力量。
中国人在谈论写作时一般比较笼统,并不特别区分出我们今天所关心的“说理”部分,更不能言及pathos。他们往往只是从如何“为文”来考量,运用的主要是“言”和“辞”的概念,后来则演变为比较具体的“辞格”问题。在比较现代的修辞研究中,这被称为“积极修辞”,主要是文学性的语言运用,与此相对的是一般应用文的“消极修辞”。正如陈望道先生在《修辞学发凡》中所说,“古代流传给我们的诗话、文谈、随笔、杂记、经解之类,偶然涉及修辞的,又多不是有意识地在作修辞论,他们说述的范围,照例是飘摇无定。”
古人所谓的“言”,并不是我们今天一般所说的“表达”,而是借助文采(“辞”)的效果来调动读者的情绪,打动他们的感情,其实也就是pathos。古人也似乎考虑到pathos的适度。只是没有把它当作一个专门的问题提出来,所以在不同涉及的部分之间会显得自相矛盾。例如,孔子说,“‘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之不远。……非文辞不为功。慎辞也!”为了说话更有效果,需要文饰辞藻。但孔子有时却又反对过分的文饰,以为只要能通情达意就好了,他说:“辞达而已矣。”“辞无常,逊而说。辞多则史,少则不达。辞苟足以达,义之至也。”孔子有时甚至站在教育家的立场,说:“巧言令色,鲜矣仁!”又说:“仁者,其言也讱。”他以为言语迟钝的人才是仁者,这时候,pathos(巧言动情)与ethos(说话人的人品和可信任程度)有了联系。后世学人为孔子圆其说,也都因为没有新的论述概念而跳不出他的矛盾。例如,清魏禧说,“孔子曰:‘言之不文,行之不远。’……文以明道,而繁简、华质、洪纤、夷险、约肆之故,则必有其所以然。……孔子曰:‘辞达而已矣。’ 辞之不文,则不可以达意也。”前面是说,文之华质须适情应景,该华就华,该质就质。后面则又强调文饰,以为非文饰辞采,则不足以达意。这两个部分是矛盾的。其实,孔子或后人那些看起来是前后矛盾是说法,都是由于缺乏某种概念(如pathos)来专门讨论用文辞打动感情的适度问题造成的。
过度的“辞”会成为“巧言”。关于孔子所说的“巧言”,唐代经学家孔颖达的疏义说:“言君子情貌欲得信实,言辞欲得和顺美巧,不违逆于理,与巧言令色者异。”如果以“不违逆于理”的目的为首要,那么,言辞(“辞”)是为“说理”(“实”)服务的。朴实达意的语言比文辞修饰的语言更容易与“实”的目的一致。可能是因为这个缘故,孟子直接提出了言语要朴实的主张。他强调的是“实”:“言无实不祥。”他认为,偏颇的言辞(诐辞)、过于藻饰的言辞(淫辞)、不正常的言辞(邪辞)、躲闪的言辞(循辞),都妨碍了“实”,都是会被人识破的:“诐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循辞知其所穷。”他认为藻饰(淫辞)应该适可而止,如果藻饰过度,反会害了辞意,使人不容易明白。对于那些用夸张辞的句子,他以为和文字上雕饰过度的藻饰是不同的,应该从那辞义中,追测作者的本意,才是正当的读法:“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孟子虽然并不是直接讨论“辩”的问题,但他对言辞的看法对我们今天避免在说理(书面的和网络上的)中的片面、夸张、乖戾、隐匿,乃至轻佻、油滑、粗鲁、尖酸刻薄仍然不失为是有益的提醒。
荀子也是鄙视过度的文饰的。在《乐论》篇中,他说:“乱世之征……其文章匿而采。”他把文章隐晦而多采饰看成是是乱世的征象(这令人想起谎言社会里的假大空)。他指出君子“言辩而不辞”。所谓“不辞”,是不驰鹜于华丽的辞采。荀子在《非相》篇里对谈话劝说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谈说之术:矜庄以莅之,端诚以处之,坚强以持之,譬称以喻之,分别以明之,欣驩、芬芗以送之。……如是,则说常无不受,虽不说人,人莫不贵。”以严肃庄重的态度去面对对方,以端正真诚的心地去对待他,以坚定刚强的意志去扶持他,用比喻称引的方法来使他通晓,用条分缕析的方法来使他明了,热情、和气地向他说明。像这样劝说,别人往往就不会不接受,即使你不能说服别人,别人也不会不尊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