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不合时宜的人(第2/4页)

常人之情也就是人之常情,其中就包括改变处境、提高地位、增加财富等等。因此即使一般的好人,也难免弄些小权术,耍点小心眼,做点小动作,打些小算盘。当然,依照道德上所谓量变质变原理,小权术也可能变成大诡计,小心眼也可能变成大阴谋,小动作也可能变成大罪恶,小算盘也可能变成大野心,尤其当这个人掌握了一定的权力时,就更是如此。这是不能不防范的,但只能靠体制和法度来防范和制约,包括限制权力、惩治腐败、高薪养廉等等。因为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你不能要求所有人都舍生忘死、克己奉公、舍己利人,只能因势利导,从趋利避害的人之常情出发,晓之以利害,绳之以刑法,让他觉得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是一种会导致自己倾家荡产、身败名裂的可怕行为,至少是不合算的买卖;还要让他即便想冒天下之大不韪,或对营私舞弊心存侥幸,也无从下手。这就只能靠制度,不能靠道德。

道德永远都是必需的。人之为人,就在于有道德。没有道德,人就会变成兽;只有道德,人就会变成神。人不能变成兽,也变不成神。所以人不能没有道德,也不能只讲道德。真正高尚的道德只是一种理想境界。这种境界很值得追求,也应该追求,但总有求之不得和追之不及的时候,也总有达不到这个境界的人,而且人数还不少。因此所谓道德高尚,必须提倡也只能提倡,不能苛求也无法苛求。既然无法苛求每个人都道德高尚,那么,社会和政治生活中的不道德行为和犯罪行为,就不能指望依靠道德风尚的提倡来消除,只能靠制度和法律来防范。我们通常说“反腐倡廉”,就是充分意识到廉洁要靠道德来提倡,腐败却只能靠法制来铲除。

法制和道德其实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法制是防范性的,道德是倡导性的。法制规定不准做什么,或不准怎么做;道德则要求人们应该做什么,或应该怎么做。这两样东西,缺一不可,因为它们的分工不同。比如出现了火灾,道德告诉我们应该去救火,法制却只规定不准纵火。不救火的人并不犯法,也未必不道德,因为他不救火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包括并无此种能力等等。只有那些有此能力却见死不救的才不道德,只有那些见死不救还要幸灾乐祸的才缺德,也只有那些趁火打劫的才犯罪。可见,道德与法不可相互替代,也不可随意滥用。只有道德没有法,则故意纵火和趁火打劫就无法受到惩罚;只有法律没有道德,则幸灾乐祸就无由受到谴责,见义勇为也不能得到提倡。

然而儒家的学说却只看到道德的作用,完全忽视了法律的意义。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意思是说,以法治国,顶多只能保证人们不敢犯罪(民免),却不能保证人们不想犯罪(无耻)。以德治国,以礼治国,才能保证人们不想犯罪(有耻),而且想做好人(格)。这话并非没有道理,却过于理想化了。道德教育确实能起到这样的作用(一个有道德的人不会去犯罪),但无法保证这种教育一定是行之有效的,即无法保证每个人都有道德。因此德治也好,礼治也好,都无法防范罪恶的发生。

历代帝王中稍有头脑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他们的对策,是既用儒家道德来提倡,也用法家制度来防范。所以历朝历代,也都有刑律和法典,而且实行起来都很恐怖,比如凌迟、腰斩等等。明代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当然也不例外。他也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法令和举措。但这些法令和举措,乃是建立在空洞的道德理念和社会理想基础之上的。既不尽合情理,也难予以实行。比如官吏的薪俸都很低,吏的薪给更是微薄,甚至不足供家大口阔者维持生计。这就不但谈不上“高薪养廉”,简直就是“逼良为娼”了。因为要求所有官员都像海瑞那样自己种菜,母亲生日才买两斤肉,显然极不现实。其结果必然是官吏勾结,上下其手,或损公肥私,或鱼肉百姓。又比如规定一应官员非经批准不准出城,就很可笑。这固然防止了扰民,却也割断了官民之间的联系,使官僚主义更为严重,实在是得不偿失。再比如规定凡贪赃在八十贯以上的官员都要处以剥皮实草(剥下人皮,肚子里塞草)的极刑,也很荒唐。八十贯钱何其少也,剥皮实草又何其之重,二者放在一起,根本不成比例,只能让人徒生荒诞之感。如果当真实行起来,则全国的官员,恐怕杀得就会只剩下一个海瑞。一项法令如果一开始就并不具备实施的可能,那就没有人会把它当回事。洪武朝的这些法令,在海瑞时代的情况就是如此:人们早就把它们忘得一干二净了。

然而海瑞却很认真。

海瑞认为,既然太祖洪武皇帝是本朝的开国君王,既然君无戏言而太祖又制定了这些法令,既然这些法令又是完全符合圣人理想的,那么,就应该坚决执行,不打折扣,而不能考虑执行起来有无困难。因此,他不但身体力行,对微薄的薪金毫无怨言,而且决心像一个勇敢的斗士,向一切腐败的行为开火。

海瑞实在太天真了。他不知道孔子的主张原本只是一种理想,也不知道本朝开国已经二百年。洪武皇帝一些心血来潮的政令,即便是在当时,有的也只是一纸具文。他当然更不知道,官场的弊病并非只有贪墨,还有危险更大的一件事情——派系斗争。

海瑞其实一开始就卷入了派系斗争,只不过他自己不知道。他既是派系斗争的受害者,也是派系斗争的受益者。他的升官和罢官,除一次是因为得罪皇帝外,其他几次都与派系斗争有关。第一次升官,由兴国知县调升户部主事,是因为严嵩倒台而他反对过严嵩的党羽;第二次升官,是因为徐阶的引荐而徐阶反严,罢官则因张居正主政而他又非张居正一党;第三次复出,则是因为张居正已死并被问罪。但海瑞并不把自己的升迁和朝局的变化联系起来。他坚持认为这是道德上善与恶斗争的结果:自己被重用,是正气得到伸张;自己遭贬黜,则是邪恶占了上风。因此他一如既往地按照自己简单的善恶二元论思想去判断是非决定行止:是善的就支持,是恶的就反对,而无论对方属何派系,也无论他们与自己是有恩还是有仇。

因此,海瑞一到应天巡抚任上,就拿徐阶开刀。

徐阶一向是支持海瑞的,他甚至是海瑞的救命恩人。海瑞因痛骂皇帝而被捕下狱,刑部参照儿子诅骂父亲的条例,主张处以绞刑,被徐阶压了下来。嘉靖皇帝自己对于杀不杀海瑞也一直都很犹豫。他一会儿承认海瑞说得也有道理,一会儿又觉得不杀了这个目无君父的畜生简直忍无可忍。徐阶便找了个机会悄悄对嘉靖说:像海瑞这样的草野狂夫,根本就不值得为他动怒。他无非明知皇上圣明,故意来找些岔子,以便沽名钓誉。皇上杀了他,反倒成全了他。不如干脆不加罪,他也捞不着虚名,大家也更会颂扬皇上德被四海。这话虽然不中听,但对海瑞却是小骂大帮忙,非如此不能将其从那暴君的虎口中救出。当时徐阶如果在嘉靖的耳边煽风点火添油加醋,十个海瑞也得粉身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