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无法医治之国(第2/5页)
张居正这封信历来颇受谴责,认为他阳为同情,阴为谴责,虚伪得很。我却认为张居正所言句句是实。当时朝廷上下确实已视海瑞为眼中之钉,必欲去之而后快,张居正帮他说上几句也无济于事,何况还不以海瑞的做法为然?当然不能怪他不援手。
那么,张居正自己做得又如何呢?好像也不怎么样。
张居正应该算是明代最有名的政治家之一。他在万历皇帝登基那年(公元1572年)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倒首辅高拱,到万历十年(公元1582年)去世,担任元辅兼帝师十年之久。去世前九天,被加封太师衔,成为有明一朝生前获此殊荣的惟一一人。这十年间,万历皇帝其实不过只是他的学生(万历登基时九岁),慈圣皇太后对他又恩宠信任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所以这十年间的皇帝圣旨和太后懿旨,不过是他张居正的旨意。满朝文武,也大多是他提拔、栽培的私人。这样的权势,海瑞当然不敢望其项背。
不过张居正和海瑞的地位权威虽然悬殊,两人的作风却颇多相似之处。比如都勇于任事,认真负责,一丝不苟,雷厉风行等等,只是张居正比海瑞少了廉洁,多了权谋。张居正的政治才能是毋庸置疑的,他的个人魅力也很让人倾倒。他聪明绝顶,机敏过人,博闻强记,明察秋毫,而且重礼仪,修边幅,里里外外都表现出一个贤相应有的风度。隆庆去世时,他与高拱同在内阁。高拱是首辅,他是次辅。因为明代没有宰相制度,只有阁臣制度,因此次辅也略为有些“第一副总理”的意思。但当时的廷臣们,都很厌恶高拱这个一号阁臣,而对二号阁臣张居正有好感。张居正为了排挤高拱,由宦官冯保穿针引线,与万历的生母李贵妃达成政治上的秘密协定,条件是尊李贵妃为“慈圣皇太后”,与万历的嫡母“仁圣皇太后”两宫并尊。这种向为正派臣僚不齿的行径,居然也得到了谅解。张居正当时人缘之好,威望之高,可见一斑。
小皇帝万历对张居正也是既敬且畏。万历皇帝名叫朱翊钧,万历是他的年号,死后的庙号是神宗。明以前,一个皇帝的年号有许多,其中尤以武则天的年号为最多,有时一年之中要改好几次,因此历史上习惯用他们的谥号或庙号来称呼,比如汉武帝、唐太宗。明清两代的皇帝只有一个年号(惟明英宗朱祁镇因两次登基而例外),人们也就习惯于用年号来称呼,如明的万历,清的雍正。万历和他的两位母亲对张居正有着特殊的尊重,称他为“元辅张先生”。因为张居正帮他们孤儿寡母除掉了骄横跋扈、有不臣之心的首揆(即首辅、元辅)高拱。其实这事是张居正和冯保的阴谋。冯保把高拱哭灵时说过“十岁的太子,如何治天下”的话,稍加改动,变成“十岁的孩子,如何做天子”,传到后宫,使两宫太后大为震惊,万历皇帝也陡然变色。于是,在张居正的精心安排下,高拱在一个早晨突然被褫夺全部官衔职位,驱逐出京,遣返原籍,交地方严加管束。据说当时跪在百官最前列的高拱如遭雷击,瘫倒在地,不能动弹,最后还是在张居正的搀扶下,才得以蹒跚出宫。
张居正有勤王保驾之功,加上他是那样地仪态庄重,道貌岸然,聪明睿智,博学多才,每一句话都说得那么在理,每一件事都办得那么得当,每一项举措也那么合理和得体,让十岁的小皇帝和那两个妇道人家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国政的总设计师和皇帝的总教育长。
然而张居正的下场,却比海瑞惨得多。他去世半年后,就遭到了全方位的揭发和批判,罪名有欺君毒民、收受贿赂、卖官鬻爵、任用私人、放纵奴仆,以及结党营私、把持朝政、居心叵测,甚至还有人告他妄图篡位谋反。两年后,即万历十二年(公元1584年),他的家财被抄了个一干二净,长子也在所谓“追赃”的过程中自杀。四个月后,又正式宣布了他的罪行,一共五项:诬蔑亲藩,侵夺王府,钳制言官,蔽塞圣聪,专权乱治。有如此罪行,本当剖棺戮尸,姑且加恩宽免,但他的弟弟和两个儿子被送到烟瘴地面充军。
张居正是否果真犯有上述罪行,是一个既说不清又不重要的问题,因为在中国古代的政治斗争中,一个头面人物身败名裂的真实原因,总是会被一系列似是而非而又冠冕堂皇的说法所遮蔽。张居正由“万人称颂”一变而为“万人唾骂”,真正的原因其实同海瑞罢官一样,是得罪了官场全体。不过海瑞只是坏了官场的规矩,张居正却几乎是要砸官们的饭碗。同海瑞一样,张居正也认为帝国积弊甚多,非予以刷新不可。所不同者,在于海瑞的念头,是要为民作主,因此更注意廉政;张居正的目的,却是要富国强兵,因此更注意效率。反腐倡廉,只要弘扬道德精神和恢复洪武成宪就行了;而要提高国家机器的运作效率,则非得变法不可。变法,就一定会触及整个官场的神经系统,损害相当多人的既得利益和将得利益,使许多人升官发财的计划泡汤。所以,张居正的“官愤”更大。
至少有两件事使张居正遭到文官们的痛恨。
第一件事,是他曾用皇帝的名义责令地方将所欠的税收按照规定全部缴足。这道命令表面上看并无不妥之处:种田纳税缴皇粮,自古以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没有缴足,当然要补缴,除非遇到天灾,朝廷特令减免。然而实际情况却是:全国各地,无论穷县富县、灾年丰收,税收都一律拖欠。其原因大体上是这样的:本朝一千一百个县,自然情况大不相同,因此各县的税额乃至税率,都不相同。据说一个富裕县份的税粮总数,竟可以是一个穷僻贫困县份的三百到五百倍。这就会引起心理上的不平衡。在贫困县,人们的纳税意识往往都很低。在他们看来,既然享受低税优惠是天经地义的,拖欠一些税粮也不算什么。因为谁都知道他们穷,缴不起。即便什么税都不缴,与富裕地区相比,生活水准的高低优劣也不可同日而语,真要缴足了,还过什么日子?再说,税率和税额本来就很低,即便都缴齐了,也没多少,何必斤斤计较呢?我们帝国地大物博,财大气粗,还在乎咱这两个小钱?富裕地区从牙缝里省一点就有了。贫困地区的地主和农民既然都作如是观,自然能拖就拖,能赖就赖。
富裕地区的农民和地主则是另一种想法。他们认为,既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就该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凭什么我们就该多缴税粮,别人就可以少缴?穷县地少人稀,税粮总额少一些不足为奇,但税率不该两样。事实上却相差很大。比如苏州府的田赋,大约占农村收入的20%,而山东曹县只占9%,溧阳更少,约在1%到5%之间。溧阳与苏州相去不远,税率之悬殊却有天壤之别,难怪苏州人心里要不平衡。况且,富裕地区哪怕只缴60%的税粮,数目也已远远超过贫困地区的总和,贡献已经很不少了。余下的数额,自然也是能拖就拖,能赖就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