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泣的大人~关于想要的东西~(第2/5页)

再也不用去瞧牙医了。再也不用买Aronal、狮王ZACT和Acess了。

若是长了鲨鱼的牙齿,毫无疑问,我会像鲨鱼那样孤独,露着铮亮的牙齿,飒爽轩昂地在苍茫的大海中遨游。

帽子

宽大、舒适、戴上去无比愉快——我希望拥有一顶这样的帽子。

不是为了漂亮,也不是为了遮阳或防寒这一类功能,仅仅是为了戴上觉得愉快、感到幸福的帽子。

首先,形状必须是能深深地戴在头上的,必须是柔软敦厚的布质。这是全世界仅此一顶、只属于我的帽子。

仿佛漫游奇境的爱丽丝受邀出席茶会时,帽店主人所戴的那种帽子。不过,我想要柔软的帽子,类似硬邦邦的高筒礼帽抽去硬衬后的那种。

具体说来,是用森林般的绿色天鹅绒制成的,装饰着多得几乎要掉落下来的花朵。当然都是鲜花。此外,还有朋友们的照片、海边捡来的碎玻璃、葡萄干、无花果干、特别的日子里喝过的葡萄酒的软木塞、富有纪念意义的戒指等,装饰着很多好东西。这些小小的令人怀念的东西都直接缝在帽子上,或者用细而结实的线牢牢悬挂在上面。

一顶与其说花哨,不如说是离奇古怪的帽子。

然而,因为是量“头”定制的,所以戴着极为舒适。耳朵完全被盖住,脸也遮住了将近一半。我戴上它,内心便满足而安详,愉快得想纵声歌唱。

我想要这样的帽子。

戴上它外出,就仿佛自己的整个房间在移动,连同幸福的记忆,连同整个世界。

海明威称巴黎是“移动的节日”,我想我的帽子也正是这样一种状态,是个人的移动节日。

孩提时代我很讨厌帽子,觉得它是个累赘,毛线帽和草帽有点扎皮肤,布帽子又很闷热。稍微长大一点以后,又因为其他的理由讨厌帽子。那理由是只有个子高、脑袋小的人才适合戴帽子。

然而到了最近,我觉得帽子的形状原本就很奇妙。至少在都市生活中,它不就是为了个人快乐而存在的吗?

我非常喜欢快乐,就像《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帽店主人那样,或者像《姆明一家》中的史力奇那样,自行其是、随心所欲地戴帽子,那有多好啊。无论是奇妙还是癫狂都毫不在意。

我希望戴着我的帽子,以一颗坚强的心,快乐幸福地生活。

天生的歌喉

那是六七年前的事情,听完辛蒂·罗波的音乐会后,在回家的公共汽车上,我思忖着:如果有来生,我要做一名歌手。辛蒂·罗波是位天生的歌手,她的歌声仿佛是喷涌的泉水。从她的心底喷涌而出的歌声,与其说是传入耳廓,不如说是沁入了一个个细胞里。

我彻底明白了,歌手不是成为的,而是天生的。

所以,倘若具备辛蒂·罗波的歌喉(和精神),不论是否进行职业性的演唱,我想我始终都是一位歌手。

我大概会站在自家客厅的正中央,两腿略微分开与肩同宽,挺直身子,纵情高唱从心底涌出的歌吧。

歌声无止境地喷涌而出,但我丝毫感受不到疲倦,因为我生来便是个歌手。

根本不需要什么乐器,因为我有辛蒂·罗波般的歌喉,没有伴奏也绰绰有余。每一曲都是发自灵魂的歌唱,因此听起来也许像福音歌曲,有时甚至像童谣。大概就像吸收着来自大地的养分、绽放出朵朵鲜花的植物一样。

我自小喜爱唱歌,常在家中唱。不过因为节拍慢得出奇,加上声音不知为何变得怯头怯脑的,连我自己也听不下去。

“被你一唱,什么歌听上去都像是念经。”

父亲经常这么说我。确实如此,我唱什么歌听起来都差不多,唱完后把歌名告诉大家,多数人都满脸愕然,根本听不出是那首歌。

究竟憧憬歌手的什么呢?首先是赤手空拳闯荡人生,既不需要纸也不需要笔,只有“我”是唯一的资本。我为这种状态的正当性所吸引,我的憧憬恐怕就与所谓正当的肉体有关。

我喜欢肉体,比如为体育而生的肉体,为歌唱而生的肉体,还有美丽的肉体,为恋爱而生的肉体。

若能那样借助自己的身体让听众的身心都得到满足,心情一定极为舒畅。我会拎上一个提包,唱着歌周游世界。在不同的土地上,学习当地那些自古流传下来的歌谣,让心中歌曲的源泉不断得到丰富。

可能的话,我希望在广场的正中央放声高歌。在阳光下。在月光下。用我天生的歌喉。

我希望如辛蒂·罗波那样,高歌充满爱的歌曲,抑或如卡莉·西蒙那样,唱出柔润恬静的歌曲。

顺便提一句,倘若生为男儿身,我希望拥有尾崎纪世彦的歌喉。

驴子

因为母亲喜欢动物,所以一直以来,我不是和狗便是和猫,要不就是和两者同时在一起生活。现在,我和小狗同住一个屋檐下。有动物的生活真是美好。

有朝一日,我希望能和驴子住在一起。小小的、灰色的、摸上去厚墩墩暖乎乎的驴子。驴子眼睛滚圆,黑眼珠偏多,性子温柔,毛短而密,比马朴素,可怜可爱。

在汤米·狄波拉绘制的圣诞绘本中,出现了一头“shaggy and brown”(有硬硬的毛的褐色)的驴子,名叫“I”(我),是专门负责接送耶稣的。我喜欢这头矜持寡言思虑周密的驴子,反复阅读了好几遍。

西班牙诗人希门尼斯的诗集《普拉特罗和我》中,普拉特罗也是头寡默温柔了不起的驴子,和“我”一起悠然地满街漫步。《小熊维尼》中出现的小驴屹耳,无论悲观之处还是富于哲理之处都耐人寻味。

倘若家里有头驴子,我坚决要同它睡在一间屋子里。深夜醒来时,月光从窗口照进来,他或者是她的剪影静静地浮现出来,岂不是一幅妙不可言的美丽画面。

饭也一起在厨房里吃。驴子大概会安静地从桶中摄取食物。水果也全部一起分享。

我不会开车,但倘若有一头驴子,不管去哪儿我都骑着它。驴子就是我的车。下雨的日子,我就撑着伞骑它。

日常买东西时,我在驴身上搭上一个篮子,拉着它去。西瓜、啤酒、狗粮等等,买了重的东西也不成问题。

再把家改建一下,请工匠造一个驴子用的厕所。

我给驴子朗读那些有驴出现的故事,小驴肯定会很温顺地侧耳倾听。

遇上生日或是圣诞节,我就在它脖子上系一个大大的蝴蝶结。我的驴子是灰色的,所以浅蓝色大概很般配,褐色的天鹅绒没准也很漂亮。

电影《野生的艾尔莎》公映时,母亲说想要一头狮子,妹妹也不知为何想饲养长颈鹿。

有朝一日,当三人都如愿以偿时,我希望带着狮子、长颈鹿和驴子一起去野餐。晴空万里的秋日便很好。心情愉快时,三人都会兴高采烈。而兴高采烈时,哪怕是因为一点无聊的琐事,母亲和妹妹都会放声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