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记(第2/3页)

几天后,护士打来电话,说化验结果出来了,我似乎有点问题。她说话的时候我手机信号不好,听不大清楚,似乎说的是amenia,我很久不接触医学词汇,为了准确起见,去查了一下,发现意思是“闭经”。作为一个男的,你让我闭嘴可以,怎可能闭经呢?

我看过一部电影,叫《搏错命》(Short Time),说一个即将退休的警官,被查出来得了绝症,为了养家,他得因公殉职,才能拿到高额补偿,所以开始变得英勇无惧。后来才发现,他的血样是和另外一个人换过了。我在想,是不是那个和我一起去化验的女子,因为怀孕了,她想堕胎,结果被她妈逼着去检查,她不想让她妈知道,于是在洗手间里偷偷把我的尿样换走了,害得老夫被查出了“闭经”。真是天大奇冤,怪不得到了五月气温剧降,我们州都下起了雪来。

我打了个电话给护士,问是不是搞错了。

护士说是不是先前没说清楚,报告上说的不是amenia(闭经),而是anemia(贫血)。

失传的散步艺术

我有朋友给自己做年终总结,说一年下来散步里程数为三百多英里。这不过是一天一英里,不足为奇。不过在俄克拉荷马和德州,默认的交通方式是开车,散步机会少,物以稀为贵。回国后,三五里的路,我都步行。现在国内生活条件好了,人也懒了,出行有的开车,有的骑摩托,有的骑电瓶车,总之不给自己活动筋骨的机会。走路的只有老年人和小孩。我走着走着,路上几次被熟人问:“你怎么在走路?”好像走路犯了法。

少走路是坏事。俄克拉荷马、德克萨斯这些地方,人走路少,肥胖率就高,也会产生各种健康问题。纽约、洛杉矶这些便于散步的地方,就没有这么多胖子。我们这边的大路,很多没有人行道。要想走路,就只能走到边上的草上。很多公园倒有散步小道(walking trails)。小道上也浇了柏油,只不过窄得很,只容散步。搞笑的是,公园如果不在你家附近,想散步先得开车过去。这倒事小,更大的弊病,是太专用,太固定,走在上面缺乏探险和探索的感觉。

散步不光是身体锻炼,也是头脑的锻炼。英文有首歌叫“I Wonder as I Wander”(“一路走一路好奇”),我女儿就表演过。佛蒙特大学教授罗伯特·曼宁和他的妻子玛莎合著了一本书,叫《步行距离:普通人可以走的远足路线》,书中说散步是一种简单而深刻的运动,深得梭罗、华兹华斯等作家和诗人的热爱。柯勒律治说华兹华斯一生走了大约十八万英里的路。对作家来说,发呆和散步这些活动都是工作:他的脑子在转,他在采集素材,打腹稿,或发现灵感。

社会活动家也借远足实现自己的梦想。甘地为挑战英国的法律,1930年发起了盐路长征,走了两百四十英里到了海边。小马丁·路德·金博士在1965年步行了五十四英里,抗议不公平的选举法。那种抽象意义上的路,如独立、平权,还真是靠这些人走出来的。这些英雄一路走,加入的人越多,于是就成了运动。

一家人一起散步,是再好不过的亲子时间。出了门,散步时除了说话,没法去沾别的干扰。现在生活在都市的孩子,家长不推动不带领,他们是不会主动出去散步的。和电子游戏比起来,散步太没劲。不过,我们这些数字移民熟悉的“现实生活”(analog living),和他们这些数字原居民的“数字生活”(digital living)也不是非此即彼。我就在手机上安装了散步计步器程序,这种程序能把散步的距离,消耗的卡路里等数据统计出来,使得散步的价值更直观。

散步散步,散是一个要素。谁说非要去公园那种专款专用的散步小道?去健身房跑步机上走步跑步,感觉有点像转圈跑轮子的小白鼠。自然的散步更好。即便在俄克拉荷马,想出去走走也总会有办法。小区里面,有人行道可走。如附近有中小学,通常其操场也可使用。只不过有时候家长们怪得很:花钱让小孩去做的事,大家很积极;没有贴上价格标签的事,反而不屑一顾。要是小学说来操场跑一圈收五块,或是小区物业管理说管理费增加散步养路费五十元,保证带小孩出来走路的人更多。您看,自己去散散步,一下子就省了好多钱。让您知道您正在省钱是我作为一个作者很喜欢做的事。不用谢。

献血记

学校一个老师的亲戚,到了中国,遇到一事故,被烫伤。大的危险倒没有,只是家人抱怨“中国止痛药用得太保守”。根据我的了解,在中美两国即便生同样的病,用药剂量都大不相同。我以前一房东,在美国生活十多年后,回到中国养老。回去把美国医生开的药拿给中国医生看,中国医生都很吃惊,说怎么这么大剂量?后来她吃药,都把美国医生开的处方打个折扣,按照三分之二的量吃。

这中间我估计一个原因是,美国人通常比中国人高大,所以用药量自然比较大。同样,我发觉体检抽血也是。化验的时候抽血,都是抽几大管子,看得人都想晕倒。有过这种抽血的经验之后,我去年跑去献了一次血,一看血站工作人员拿了大约五六个袋子跑过来,我差点就跑了。我记得我是来献血的,不是送死。还好后来工作人员跟我解释说只要一袋子,我才如释重负。

除了这种量上的差别之外,“质”上的差别也比较大。比如人发烧,我们用被子捂出一身汗就好了。美国医生让你自己洗温水澡降温。到底哪个是对的呢?我至今都不知道。这会不会也和体质有关?大部分白人十分怕热,但是并不怕冷。民国时,有美国人去中国传教,在街上宣传说地狱的熊熊烈火如何酷热,有个中国人在观众中面不改色心不跳。传教士问:你哪里人?他说:我南京人。

而南京和江苏其他一些地方的传教士,如赛珍珠的爸爸赛兆祥,都在庐山置有消夏别墅,因为一到夏天,他们实在受不了。我们办公室的空调,一个夏天不知调整了多少次。空调稍微坏掉,我半天都觉察不了,但是我隔壁的同事准会跳起来,打电话去找人修。空调好了,突然办公室冷起来,我第一个会冻得哆嗦,但是几个白人同事就像没事一样。可见大家体质上对于外部环境的反应是完全不一样的,故而遇到发烧的时候,一个降温,一个加温。

再比如牙齿。我们中国的一些说法是,牙齿不好,那么肯定跟身体内部什么机能有关,或许是肾不好导致你牙齿松动,减少性生活有利于你的牙齿。“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牙齿能保留就保留。美国牙医则不同,给你拍下X光,然后拿出图片来告诉你,你牙龈的骨头收缩到了什么什么地步,你哪里哪里发炎了,然后说:拔掉!这时候你可以跟他发生言语上的拔河,说不拔。他说你不拔,这个牙齿发炎导致的血液坏掉,这血液会流到你的心脏和身体其他各处。听他的口气,你不按他的说法去做,接着会死的,且可能马上就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