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第二十六章 论对孩子的教育 致迪安娜·居松伯爵夫人[1](第8/11页)
华丽的辞藻只能取悦于庸人,因为庸人消化不了更坚实的食物,正如塔西佗[74]笔下的那个阿佩尔所清楚地证明的那样。萨摩斯岛[75]的使者前来觐见斯巴达王克莱奥梅尼,他们准备了一个漂亮而冗长的演说,鼓动斯巴达王向萨摩斯岛的独裁者波利克拉特斯[76]宣战。克莱奥梅尼认真聆听他们演说,然后回答:“你们的开场白我已记不清了,所以中间的也忘了,至于结尾,我丝毫也不想做。”我认为他的回答精彩无比,那几个夸夸其谈的使者尴尬得无地自容。
还有一个人是怎么说的呢?雅典人要在两个建筑师中选出一个来负责一座大建筑物的营建。第一个装模作样,一出场就来了个漂亮的演说,把他对这件工作的考虑阐述了一遍,以便让民众倒向他一边。可另一个只说了三句话雅典的先生们,前面那位说的,正是我将要做的。”
西塞罗能言善辩,许多人对他钦佩不已,可小加图却付之一笑,他说不过是个可笑的执政官罢了[77]。”一个有用的警句和妙语,不管先说还是后说,总是适宜的。即使放前放后都不合适,那警句本身也是好的。有些人认为掌握了韵律,就能做出好诗,对此我不敢苟同。如果孩子想加长一个短音节,就让他加长好了,我们有的是时间;只要有独特的思想,有高度的判断力,我认为他就是一位好的诗人,但不是好的韵文作者:
他趣味高雅细腻,但诗文佶屈聱牙[78]。
——贺拉斯
贺拉斯说,应使作品去掉所有的缝接和格律:
去掉节律和音步,改变词序,
将第一个词移到最后;
诗人的肢体就分散在其中[79]。
——贺拉斯
他锲而不舍,写出来的诗会很漂亮。米南德[80]答应写一出喜剧,但迟迟没有动手,交稿的日期快到时,人们指责他,他却回答我已经准备就绪,只差往里面加诗句了。”他已胸有成竹,所以对剩下的事就不重视了。自从龙沙[81]和杜贝莱使法国诗享有盛名以来,没有一个孩子学做诗时不像他们那样装腔作势。“声音洪亮,内容空洞[82]。”对庸人来说,诗人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多。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就学会了表现韵律,可是,在模仿龙沙丰富的描写和杜贝莱微妙的思想时,就不知所措了。
当然,假如有人用三段论繁琐的诡辩伎俩来折磨我们的孩子,诸如:火腿让人思喝,喝了就解渴,因此,火腿能解渴,遇到这种情况,他该怎么办?他应该闭目塞听。这样做比有所反应更巧妙。
他应该借鉴亚里斯提卜那句反诡辩的玩笑话:“既然我被捆着不舒服,为什么不松开呢?”有人建议克里西波斯用辩证的诡辩对付克莱安西斯,他回答说你去同孩子们玩那些把戏吧,不要把成人的严肃思想引入歧途。”如果那些愚蠢的诡辩,那些“晦涩难懂、难以捉摸的诡辩[83]”,是要让孩子相信一个谎言,那是危险的;但如果那些诡辩对他不起作用,只能让他付之一笑,那我看不出为什么不让他接触这些东西。有些人愚蠢之极,为了追求一个漂亮的字眼,就偏离正道一里路。“或者,他们不是让词去适应主题,而是离题千里,根据词去寻找合适的内容[84]。”塞涅卡则说:“有些人为了用上他们喜爱的一个词,不惜谈论他们本不想谈的题目[85]。”而我宁愿弯曲一个漂亮的警句将它缝到我的身上,也不愿改变我的思路去寻找那个警句。相反,言语应为主题服务,紧跟主题,如果法语中找不到合适的词,但愿在加斯科尼方言中能找到。我希望内容凌驾一切,听者听完后脑袋里充满内容,而不是词汇。无论是写在纸上的还是嘴里说的,我都喜欢朴素自然的语言,简短有力,饶有趣味,而不是精雕细琢,生硬苦涩:
惟有给人以震惊的文体才是好的文体[86]。
——卢卡努
这样的语言可能难懂,但不无聊,不矫揉造作、杂乱无章、缺乏条理和扭扭捏捏;每个字实实在在;那不是学究式的、僧侣式的、律师式的语言,而是士兵式的,正如苏埃托尼乌斯[87]称尤里乌斯·凯撒的语言为士兵的语言一样,尽管我并不明白他为何这样称谓。
我曾很自然地模仿过年轻人衣着的放肆:大衣斜披着,披风搭在一只肩上,一只袜子松松垮垮,这表现了异域衣着的目空一切和艺术的漫不经心。但我觉得这种风度用到语言形式上会更适得其所。对于弄臣来说,任何矫揉造作都是不讨人喜欢的,尤其是在快乐和自由方面。而在一个君主政体的国家中,每一个侍从都得按弄臣的方式训练言谈举止。因此,我们稍为转何自然,蔑视矫揉造作,是完全正确的。
我一点也不喜欢布上的针线和线头看得一清二楚,正如一个漂亮的身躯不应看得出骨头和血管。“真话应该简单,毫不矫饰[88]。”
“除非想装模作样,否则谁会讲话小心翼翼[89]?”
雄辩术吸引我们,却有损于事物。
用毫不实用的奇装异服来引人注目,那是胆怯的行为;同样,追求新奇的句子和鲜为人知的词汇,也是出于一种幼稚而迂腐的奢望。但愿我只使用巴黎菜市场上的语言。语法学家阿里斯托芬[90]就不擅长此道,他模仿伊壁鸠鲁的用词简单,赞同雄辩术的目的只是为了使语言明快。模仿说话并不困难,所以大众会立即跟上;模仿判断和创新,就不那么容易了。大部分读者因为找到了同样的衣袍,就错误地认为拥有同样的身材。
力量和精力是借不来的,服饰和衣服才能借来借去。
在与我过从甚密的人中,大多数说话就像我的《随笔集》,但我不知他们是不是也这样思想。
雅典人(据柏拉图说)注重讲话的优雅和富有表达力,斯巴达人则注意简明扼要,克里特人注意观念的丰富甚于语言,后一种人是最好的。芝诺声称他有两类弟子,一类被他称为语史学家[91],对学习知识兴趣尤浓,这是他最宠爱的;另一类是美丽辞藻的爱好者[92],他们注意的是语言。这不是说善于辞令不是好事,只是没有善行来得好。我气恼的是我们的一生都浪费在学习讲话上。我首先想熟悉我自己的语言,以及我经常打交道的邻国的语言。希腊语和拉丁语无疑是漂亮和伟大的语言,但学习它们太费劲。我这里要介绍一种方法,比习惯的做法省事得多,我亲身实践过。有意者不妨试一试。
我先父曾尽最大努力作过各种探索,从聪明和博学的人中,寻求一种优秀的教育形式,发现了通行的弊病:有人告诉他,我们花很多时间来学习古罗马和古希腊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学会的拉丁语和希腊语,是我们不能达到他们那样高尚心灵和渊博知识的唯一原因。我不认为这是唯一的原因。不管怎样,我父亲还是找到了办法:我还在吃奶时,尚未开口讲话前,他就把我交给了一个不懂法语、精通拉丁语的德国人。那人后来成为名医,客死在法国。我父亲特意把他请来,高薪聘用,整天把我抱在怀里。还有两个学问差一点的人和他在一起,成天跟着我,以减轻那个德国人的负担。他们和我讲话只用拉丁语。至于家里其他人,有一个不可违背的规矩:我父亲本人,以及我的母亲、仆人和侍女,陪我玩耍时,尽量用他们现学的拉丁语同我说话。令人惊讶的是,人人从中受益匪浅。我父母学到了足够的拉丁语,可以听得懂,必要时还可以同人交谈,而那几个侍候我的用人也一样。总之,我们之间经常讲拉丁语,连周围的村庄也受到了影响,以至于某些手工业者和工具的拉丁语名称在那里生了根,并且沿用至今。至于我,都六岁了,听到的法语或佩里戈尔方言不比阿拉伯语多。于是,没有方法,没有书本,没有语法或规则,无需教鞭,无需落泪,我就学会了拉丁语,并且同我学校老师的拉丁语一般纯,因为我不可能将它同其他语言混淆,也不可能讲得变样。如果老师想照中学流行的方法,试着让我把本国语译成拉丁语,给别人的是法文,给我的却是一篇用蹩脚拉丁语写的文章,我就把它改成地道的拉丁语。我的家庭教师,如著有《论罗马人民集会》的尼古拉·格鲁奇,评述亚里士多德的纪尧姆·盖朗特,苏格兰大诗人乔治·布卡南,被意大利和法国公认为当代最优秀雄辩家的马克-安托尼·米雷,他们常对我说,我幼年时讲拉丁语就非常自信和自如,他们甚至不大敢用拉丁语和我交谈。布卡南后来跟随已故德·布里萨克元帅先生,我见到他时,他对我说,他以后写孩子的教育问题,要拿我作例子。那时候,他是德·布里萨克伯爵[93]的家庭教师,这位伯爵后来表现得骁勇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