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同(第2/2页)
□读书人语
李叔同1918午出家后,在浙江、福建一带云游,1932(壬申)年11月,他第3次到闽南,住在厦门万岩寺,12月到妙释寺念佛会讲演《人生之最后》。弘一法师依裾“净土宗”处理人生最后时刻的精神,演说此文,告诉学佛的人们,在“临终前”要把搓好那一段稍纵即逝的时机,应放下一切身外之物,放下父母妻儿,放下悲苦烦恼,只要一心念佛,亲友也来助念,则能往西方之极乐世界。如果侥幸不死,则应归功于精神的力量。人死后,过八小时再办理一切后事。
作为一种宗教,佛家有它速信的一面;但作为精神世界的一种寄托,也有合理的部分。在《人生之最后》中,对于死的态度,也有可供借鉴的地方。例如,临死前要一切听其自然,不可强制什么,以免增加其苦痛。又如,主张丧葬从简,殓用旧衣,不用好棺木,不宜做大坆,在过去,均为开明的见解。弘一法师引古诗云:“我见他人死,我心热如火,不是热他人,看看轮到我。”用以警策听众,启人深思。
出家前,李叔同是位多才多艺、造诣甚深的艺术家,尤精于音律。出家后,成为受人尊敬的高僧,《人生之最后》,表现了他的佛家观念和主张。 【朱金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