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柯克(第2/4页)

这已经够糟糕的了。有人还辩解,说那只是机械方面的教育。可是,要在牛津的课程设置中找到高深学问的科目也是枉然。居住在大西洋这一边的人也许奇怪,牛津竟然没有开政治学、推销学、广告学,没有开比较宗教或新闻功能之类的课程。这里没有任何有关人类行为、利他主义、个人主义或野生动物活动之类的课程。显然牛津的学生并不学这些东西。这就使他们和大西洋此岸的我们之间,在许多更广义的文化问题上失去了联系。“你今年学的什么?”有一次我在此间某个闻名的学院里问一个四年级学生。“我打算选推销学和宗教”,他回答。这位青年所受的训练注定了他要成为一个道德上的生意人,要不然就会一事无成。在牛津,不开推销学这门课,宗教课也只不过学学《新约圣经》。越是观察这些东西,就越叫人莫名其妙:牛津居然还能取得成就!

课堂教学在牛津所占的奇怪地位,更形成鲜明的对比。加拿大和美国的大学,上课对于培养学生十分必要,大有作用。我多次听见大学毕业生肯定他们从大学课堂所学到的东西跟在体育课、兄弟会、姐妹会和班卓琴曼陀铃俱乐部所学到的一样多。总之,上课成了大学生活的实在部分。在牛津却不然。我知道那儿也上课,甚至还可以记笔记,但是那些课都没有价值,对学生智力的开发没有多大作用。“这里的课真糟糕。”一个加拿大学生这祥告诉我。我问另一个学生是否如此,“糟糕不糟糕我说不清”,他回答说,“不过的确不高明。”还有一些说法是,“这里的课不重要。”“没人听。”“没有用。”“想听也可以去听听。”“没有什么坏处。”

甚至教授们对自己的课也不大热衷。要他们讲就讲;不叫他们讲,也不觉得丢面子。他们休养生息静待某年级学生去求他讲解。在牛津就有这样的教授,脑子休息三十年了。据说这样积累起来的脑力,功能无量。

据我了解,奇迹的关键在那些被称为导师的人。学生是从他们那儿(更确切说是跟他们一起)学到东西的。大家都同意这一点。然而导师之谜究竟在哪里,说来有点奇怪。“我们到他的屋子去,”一个学生说,“他点起烟斗和我们谈话。”“我们坐在他周围,”另一个学生说他只是抽着烟,跟我们一起评改练习。”从这种种例子可归纳出来一点:牛津的导师的工作就是让一群学生坐在一起,然后用烟子熏他们。受过四年系统烟熏的人,便成为成熟的学者。要是有人怀疑,不妨亲自去牛津一游,看看那烟子是怎么熏的。一个叫烟子熏透了的人,口头和笔下的英语都优美漂亮,任何其它的办法都培养不出来。

上面的话好像是在批评牛津的这一类教授。其实我并没有这样的意思。对牛津教授和他们的整个为人,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对于教授,当代美国的时髦概念和英国的概念之间,的确有天壤之别。但是在往昔,在诸如H·W·朗费罗 之类的人还当教授的年代里,我们也有英国式的看法:教授被看作是一种受人尊敬的人,白胡子直挂到肚子上。人家总觉得他在大学里迷迷糊糊地荡来荡去,忘记了周围的世界;你向他点头他也看不见;对于钱他一无所知;对于做生意更是一窍不通。大学里的理事骄傲地称他是一个“赤子”。

另一方面他们满腹经纶,渊博精深。他们的学问据说绝无一丝烟火味儿,唯用于拯救灵魂,开发心智。

这一群教授最前面的是一个胡子更长更白的教授,他比谁都迷糊,关于金钱、生意、实际事务的知识少于零。于是他被选为校长。

在目前的美国,这一切都变了。现在的大学教授是个大忙人,几乎和商人差不多。而他确实是以商人作为自己的楷模的。他有一个小地方,称之为“办公室”,有一架打字机和一个速记员。他坐在这儿口授信件,以最佳商业模式开始,“上月八日赐函,谨复如下”云云,云云。他写这种信给学生、给教授同事、给校长,实际上给任何可与之写信的人。他每月发出的信件都要准确计数,算作他的功劳。信写得多,他就获得“干才”的美名,便可以发迹。他甚至可以被人请出大学,到某家肥皂公司或广告公司去当“总经理”。总之,这人是个“忙人”,“广告家”,他的最高目的是当根“带电的线”。如果他不是根“带电的线”,他就马上会被解聘,或者用商业上的说法被“解雇”。而“解雇”他的人则是理事会的理事们。那些人自己就是“忙人”、“带电的线”。至于教授的灵魂,他已经把它和别的东西一古脑儿交给“审查委员会”了,再也用不着为它操心。

美国教授按自己的标准看待学生。他的工作就是把学生当作一群羊,按规定的范围、规定的速度赶着走。学生们在一起慌慌张张地跳过一道又一道的栅栏,教授在后面用一整套的“测验”、“背诵答问”、“分数”和“考勤”赶着他们。而这一整套程序显然是从企业家工厂里的计时钟学来的。这个过程就是所谓的“成绩表现”。像这样规定出的速度当然是最慢的,因此便产生了我听爱德华·彼蒂先生称为“教育中的护航制度”的现象。

经过二十二年思考,我认为这样的制度本身就包含着破坏的种子。它鼓励平庸,惩罚天才,限制心灵的自由,而心灵的自由却是学问的真正精神。再坚持这样搞下去,我们便会发现真正的学问会从我们的大学里飞走,飞到一切具有探索精神的心灵能为它指明道路的地方去。

我之所以佩服牛津,是因为它还很少受到“成绩”计较的影响,很少追求看得见的可以证明的“效果”。牛津的整个制度是鼓励天才,放过平庸之辈。

对于迟钝的学生,牛津在他混完一定时间后给他一个学位。这个学位什么都不说明,只说明他曾经居住在牛津,呼吸过牛津的空气,没有坐牢。对于许多学生来说,社会所能要求的也就不过如此。然而对于天赋高的学生,牛津却提供了巨大的机会。这儿不存在让他踏步不前、泥鳅黄鳝拉成一般齐的问题。他用不着等待任何人,可以随自己的个性发展尽快往前走。如果他有任何非凡的能力,他的导师会对他的研究发生兴趣,会用烟去熏他,熏得他冒出一片烈火来。因为导师的灵魂并不为驱赶平庸的学生而烦恼,不需要坐在教室里,头上受到用一根细丝悬挂的“解聘”的威胁。美国教授没有时间对聪明的学生发生兴趣。他只有时间对自己的“举止”、书信、实干、组织能力和提升到肥皂厂的希望发生兴趣。这些就已经够他辛苦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