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大众文化港台文化及其他(第6/12页)
好像是张和平讲的,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关于电视剧生产要求的明确尺度:二老满意——老百姓和老干部。
我对这个标准并无反感和抵触,同意在这个界限内工作。拉线索,写梗概,我们都是自觉按照通俗故事应有的一波三折、一唱三叹这个节奏布置的。当然那时经验不够,节奏还是慢了,一集戏现在至少要四十场,当时我们只搞到十五场,这且不去说它,这是技术问题,意识到了就能修正。真正的麻烦出在写作当中。我自己甚至都没意识到,思想上是通的,写的时候按理也不该有什么故意和强迫执拗。这个问题是王海鸰发现的,她发现我在剧本中写到人与人关系时强烈流露出了我的一贯观念:“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有意无意地在贬低地位在上者文化程度偏深者。我们为此激烈争论,她也不是个卫道士,只是反对在一部通俗电视剧中加进作者过多的个人倾向或曰趣味。她不能说服我,因为我们的争论往往从具体情节上升到艺术诡辩——我是指我。争着争着我们都忘了我们是在谈一部通俗的假定的要“二老”满意的电视剧,谈及对人的认识、社会的现状,我这种激进的观点便会不知不觉占了上风。激进的总是比务实的在话语上更具道义优势。这样,尽管王海鸰也坚持了她自己的观点,剧本中也处处留下了妥协的痕迹,但在最后还是更多地向我的价值观方向倾斜。后二十集的编剧乔瑜跟我也是臭味相投的人,他是那种有古风的才子作家,每动笔前必喝斤半白酒,半醉半醒间一挥万言,他笔下的人物除了目中无人话语连珠还增添了不少四川匪气。
这个戏写完起码我和乔瑜是有痛快感的,在行文当中发泄了自己的态度。播出时反映不很理想。关于这部戏的成败当时也有很多说法,我个人感到,最大的失败在于我们没有尊重电视剧的规律,最终受到了规律的惩罚。就拿女主角来说,通俗剧的女主角应该美丽,善良,面貌举止对观众具有亲和力,一般来说应该是偶像级的。我们选择了实力派的女演员,因为我们自认为这个戏人物性格开合大,心理复杂多变,非有深度的演员不能胜任。当女演员遭遇情感不幸和事业困境乃至失明这样毁灭性的人生打击,她应该庄重自强,临危不乱,始终保持仪表的干净和动人的微笑,用那个该死的词说:优雅。这才是大家要的样子。而我们放纵了她,要她愤怒,要她邋遢,要她变态,最要命也是最冒犯观众的是要她失去善良,对所有那些并不亏待她的人破口大骂。我们认为这是真实,一个突然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有这么个过程,必须强化这个下降的深度,最后当她恢复自尊和人性时才动人。我们真是糊涂,电视剧一天播一集,每集间隔二十四小时,在这二十四小时里观众上班、逛街、打情骂俏、柴米油盐,早就不在你的规定情景之中了,怎么能够和一场接一场往下演的剧中人感同身受?他们甚至会忘了你是为了什么动怒,即便记得也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解除了那一份感情冲击,白天在班上就已做过理性分析。中国人对苦难是很熟悉的,也大都具有极强的抗打击能力,对苦难也都有一套自己的应对方法,那大致是默默忍受。看到一个人不肯忍受,还以此自娇,要挟他人,心中一定不快的。中国人的同情心十分丰富,但并不慷慨,一般只施予跟自己境遇相像的人,由己度人是启动同情心的钥匙。一个女演员鼻涕一把眼泪一把,蓬头垢面,就失去了供人怜香惜玉的本钱,这张脸观众久望也会望而生厌。
这部戏我首先是觉得非常对不起宋丹丹,这实际上是在很大程度上伤了她的“腕儿”。事后反省,我的认识是,我们是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用错误的方式对错误的对象表达了一把没人需要的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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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爱你没商量》之后,我没再写过电视剧,我接受了这样一个观念或叫现实:大众文化中大众是至高无上的,他们的喜好就是衡量一部作品成败的唯一尺度,你不能说我在这部作品中有种种观念上的突破,手法上的创新而最终未被大多数人接受,那还叫失败。一本书可以反复阅读,常年销售,所谓“艺术生命力长久”其实还包含着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一直在卖。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到今天每年在全世界还有百万美元的版税收入,出版商除了眼前利益还能赌一把预期值。而电视剧,大都只能一次性播出,一次性回收,相形之下,投资人所冒的风险远大于出版图书。还有成本,写书的投入总是无形的,仅限于个人的脑力支付,电视剧的拍摄则是实打实的以日为计的金钱开销。脑力付出吃肉能补回来,金钱付出只能用金钱回报扯平。所以,这是商业。
过去人们批评那些晦涩的过分个人化的作品总爱说“浪费人民的钱”,实际上,1992年以来,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电影电视剧拍摄已经不是“人民的钱”——如果我们说的“人民的钱”严格是指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这个概念的话——都是各个独立法人公司甚至境外资金,也叫“个人的钱”了。这里有不少是玩票性质,特别是早期,一个买卖人,因为别的投机生意挣了钱,年轻的时候好过文艺,或者有个做演员的女朋友,自娱娱人,投把钱拍个片子,我们叫这“不是好来的钱”。但总的趋势,这些个人投资是拿这事当生意做的,要讲回报的。很多大的公司都意识到文化市场是一桩大买卖,回报率极高,即便在我们国家还处于发展初期,风险也同时极高,但也都乐意先伸只脚进来,蹚蹚这道浑水,试试深浅。
商人,心中是最装着人民的,在这里“一切为了人民”和“一切为了金钱”这两个口号是不打架的,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的同时也是利润最丰厚的。只有知识分子、艺术家在这个问题上才会有观念冲突,甚至觉得需要一个痛苦的转变认识过程,对商人而言,这从来就不是个问题。媚俗?对了,搞大众文化就是要媚俗,在商言商,俗是什么?是多数人的习惯和约定,我们不把话说得这么难听,我们叫“为人民服务”。学院派知识分子可以从各种角度批判大众文化,就是不要从“人民性”这个立场出发,因为那是大众文化本身的立场。
认识到大众文化的商业本来面目不是一件轻松的事,那几乎和我过去接受的全部“文化”的概念相悖,认同这个差不多等于放弃“文化”本身。如果我想在这方面有所作为,第一件事是忘掉自己的创作,学会用一个纯粹的商人眼光看待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