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柳青(第2/3页)
我并不想写一个残疾人的爱情遭遇,那些东西差不多已经被写滥了。我是要写,恰是人之残缺的背景,使爱情成为可能和必要。恰是性的残疾或沉沦,使爱情与单纯的性欲明显区分,使爱情大于性欲的部分得以昭彰。是人对残缺的意识,把性炼造成了爱的语言,把性爱演成心魂相互团聚的仪式。只有这样,当赤裸的自由不仅在于肉体而更在于心魂的时刻,残疾或沉沦了的性才复活了,才找到了激情的本源,才在上帝曾经赋予了它而后又禁闭了它的地方、以非技术而是艺术的方式,重归乐园。为此应该感恩于上帝,也感恩于魔鬼,亦即感恩于爱也感恩于残缺。当残疾降临之时,以至其后很多年,我绝没想到过有一天我会这样说。而当有一天我忽然想到了这一点时,我真是由衷地感动。
有人说,父母之爱比性爱更无私更纯洁,我实在不能同意。父母对儿女的爱固然伟大,但那并不触及爱的本质,因为其中缺少了他者。父母爱儿女,其实是爱着自己的一部分。唯在与他者的关系中,即自我的残缺中,爱的真意才显现。当有一天,父母对儿女说“我们是朋友”的时候,我想那是应该庆祝的,因为那时父母已视儿女为平等的他者了。但是多么有意思呵,如果在恋人之间忽然要特特地强调“我们是朋友”,这却值得悲哀,这说明一堵曾经拆除的墙又要垒起来了。语言真是魔术师。这墙的重新垒起,不仅指示爱情的消逝,同时意味着性关系的结束或变质。可见,于人而言,性从来不仅仅是性,那是上帝给人的一种语言,一种极端的表达方式。所以诗人L终有一天会明白,这方式是不能滥用的,滥用的语言将无以言说。是呵,一切存在都依靠言说。这让我想起大物理学家玻尔的话:物理学不告诉我们世界是什么,而是告诉我们关于世界我们能够谈论什么。
《务》最劳累读者的地方,大约就是您所说的“过于分散的物象”。人物都以字母标出,且人物或事件常常相互重叠、混淆,以至读者总要为“到底谁是谁”而费神。我试着解释一下我的意图。
首先──但不是首要的:姓名总难免有一种固定的意义或意向,给读者以成见。我很不喜欢所谓的人物性格,那总难免类型化,使内心的丰富受到限制。
其次──但这是最重要的:我前面已经说过了我不试图塑造完整的人物,倘若这小说中真有一个完整的人物,那只能是我,其他角色都可以看做是我的思绪的一部分。这就是第一章里那个悖论所指明的,“我是我的印象的一部分,而我的全部印象才是我”。就连“我”这个角色也只是我全部印象的一部分,自然,诸如C、Z、L、F、O、N、WR……就都是我之生命印象的一部分,他们的相互交织、重叠、混淆,才是我的全部,才是我的心魂之所在,才使此一心魂的存在成为可能。此一心魂,倘不经由诸多他者,便永远只是“空穴来风”。唯当我与他者发生关系——对他们的理解、诉说、揣测、希望、梦想……我的心路才由之形成。我经由他们,正如我经由城市、村庄、旷野、山河,物是我的生理的岁月,人是我心魂的年轮。就像此刻,我的心路正是经由向您的这一番解释而存在的。
如果这种解释(在小说里是叙述,在生活中是漫想,或“意识流”)又勾连起另外的人和事,这些人和事就会在我心里相互衔接(比如A爱上了B,或相反,A恨着B)。但这样的衔接并不见得就是那些人的实际情况(比如A和B实际从不相识),只是在我心里发生着,只不过是我的确凿的思绪。所以我说我不能塑造他人,而是他们塑造着我。——这简直可以套用玻尔的那句名言了:文学不告诉我们他人是什么,而是告诉我们关于他人我们能够谈论什么。而这谈论本身是什么呢?恰是我的思绪、我的心魂,我由此而真确的存在。那“空空的来风”,在诸多他人之间漫游、串联、采撷、酿制、理解乃至误解……像一个谣言的生成那样,构成变动不居的:我。说得过分一点,即:他人在我之中,我是诸多关系的一个交叉点,命运之网的一个结。《务》中的说法是:
“我”能离开别人而还是“我”吗?“我”可以离开这土地、天空、日月星辰而还是“我”吗?“我”可能离开远古的消息和未来的呼唤而依然是“我”吗?“我”怎么可能离开造就“我”的一切而孤独的是“我”呢……
——《务》228节
如果这类衔接发生错位——这是非常可能的,比如把A的事迹连接到B的身上去了,甚至明知不是这样,但觉得唯其如此才可以填补我的某种情感或思想空白,于是在我心魂的真实里,一些人物(包括我与他人)之间便出现了重叠或混淆。这重叠或混淆,我以为是不应该忽略的,不应该以人物或故事线索的清晰为由来删除的,因为它是有意义的——这也就是小说之虚构的价值吧,它创造了另一种真实。比如若问:它何以是这样的混淆而非那样的混淆?回答是:我的思绪使然。于是这混淆画出了“我”的内心世界,“我”的某种愿望,甚至是隐秘。
(我有时想,一旦轻视了空间事物,而去重视心魂状态,很可能就像物理学从宏观转向微观一样,所有的确定都赖于观察了。这时,人就像原子,会呈现出“波粒二重性”,到底是波还是粒子唯取决于观察,而一个人,他到底是这样还是那样,唯取决于我的印象。孤立地看他,很像是粒子,但若感悟到他与人群之间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神秘关联,他就更像似波了吧。──这有点离题了。)
说到隐秘,什么隐秘呢?比如说,A的恶行我也可能会有(善行也一样),只不过因为某种机缘,A的恶行成为了现实,而我的这种潜在的可能性未经暴露——这通过我对A的理解而得印证。我相信,凡我们真正理解了的行为,都是我们也可能发生的行为,否则我们是怎么理解的呢?我们怎么知道他是如此这般,于是顺理成章地铸成了恶行的呢?如果我们没有这种潜在的可能,我们就会想不通,我们就会说“那真是我不能理解的”。人性恶,并不只是一些显形罪者的专利。(比如,某甲在“文革”中并未打人,但他是否就可以夸耀自己的清白?是不是说,未曾施暴的人就一定不会施暴呢?叛徒的逻辑亦如是,你不是叛徒,但你想过没有,你若处在他的位置上会怎样呢?如果我们都害怕自己就是葵花林里的那个叛徒,那就说明我们都清楚她进退维谷的可怕处境,就说明我们都可能是她。)不光在这类极端的例子中有这样的逻辑,在任何其他的思与行中都是如此。我可能是Z、L、O、N、WR……因此我这样地写了他们,这等于是写了我自己的种种可能性。我的心魂,我的欲望,要比我的实际行为大得多,那大出的部分存在于我的可能性中,并在他人的现实性中看到了它的开放——不管是恶之花,还是善之花。尽管这种种可能性甚至是互相矛盾的,但难道我们不是矛盾的么?我们的内心、欲望、行为不是常常地矛盾着么?善恶俱在,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才是此一心魂的真确。当然,他们做过的很多事并非就是我的实际经历,但那是我的心魂经历。如果我这样设想,这样理解、希望、梦想了……并由之与柳青、梅娘一起而感受到了美好与丑陋、快乐与恐惧、幸福与痛苦、爱恋或怨恨、有限与无限……为什么这不可以叫做我的经历?皮肉的老茧,比心魂的年轮更称得上是经历吗?(所以,顺便说一句:当有人说《务》中的角色可能是现实中的谁的时候,我想那可真是离题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