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修·斯卡德系列(第7/15页)

“这些殉教者对我有一种奇特的魅力,他们竟然能找到如此多姿多彩的死亡方式。”这是斯卡德没事躺在他旅馆床上看《圣人传记》一书的感想。

E.M.福斯特说过:“人的生命是从一个他已经忘记的经验开始,并以一个他必须参与却不能了解的经验结束。”因此,我们都只能在这两个黑暗之间走动,而两个有助于我们开启生死之谜的东西——婴儿和尸体,并不能告诉我们什么,因为他们传达经验的器官与我们的接收器无法配合。

然而,碰触到死亡的小说无所不在,福斯特以为,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死亡可以简洁整齐地结束一本小说。

如果福斯特的说法可信,那写推理侦探小说达一百五十年的这些作家,显然是一群倒行逆施之人,他们的小说基本上从死亡开始,他们的收入和声名地位也无不从死亡开始。

怎么个开始呢?我个人曾在一篇谈论雷蒙德·钱德勒小说的短文中谈过,古典推理可以说是某种“死亡学”,它关心死亡直接透露的讯息(如伤口、指纹、死亡时间地点云云),死亡给我们暗示,给我们线索,死亡就是谜题;“美国革命”之后的犯罪小说则或可称之为“死亡生态学”,它转而关心死亡和现实社会各种或隐或彰的联系和牵动,通过死亡的筹划、执行、发生到追索,我们有机会外探社会黑暗,内查人心幽微,在这里,死亡接近一种征象,或甚至就是病征。

斯卡德比较接近后者,但略有不同,我以为,他真正关心的极可能是,死亡本身。

孔子说,生命都来不及弄懂了,哪还有心力去管死亡。福斯特说,死亡传达的讯息我们无以解读。这都是聪明豁达有见地的智者之语,该听;然而,死亡依然是死亡,它仍高悬所有人头顶,你很难不看到它不意识到它(比方说生病身体孱弱时,肚子饥饿时,或打开报纸电视又看到死亡排闼而来时)。总之,我们既和死亡如此日日相处,漫漫人生,你迟早,或说多少,得料理料理它。

因此,我个人以为,死亡在各类小说(不只推理)汗牛充栋的出现,可能不是福斯特半开玩笑所谓结束小说的技术性功能意义,而是因为小说(乃至于所有文学创作)不失为料理死亡的一种好用形式。当然,用宗教比什么都方便,是一劳永逸的“关门式”解决死亡方法,但对很多人而言,那太简单了不像是“真的”,不免叫人不甘心或者不放心。然而,通过科学你得证明,通过哲学你也多少得交代逻辑和推演过程,这都会碰到福斯特所说“接收困难”的永恒麻烦;小说不同,它一直有个特权,不必找证据,不必仰赖三段论,可通过情境的建造、想像的飞扬和同情的感受,直接“触摸”死亡。

一般而言,侦探该触摸的是和他办案直接相关、最多到间接相关的死亡,然而,斯卡德却一直忍不住去触摸不属于他的、和他八竿子也打不着的死亡,读过《八百万种死法》的人都已充分见识过这点,他总喃喃叨念着比方说到阳台晾衣服被轰掉脑袋的那名妇人,比方说垃圾堆捡电视机回家修理却被炸成一死一伤那一对老先生老太太,比方说为一只狗到别人家草坪乱撒尿而你射箭我开枪的一对老邻居,比方说没事到街头篮球场斗牛却因某人手枪从口袋掉地走火而莫名其妙死去的那个倒霉鬼……纽约有八百万人,有八百万个故事,也有八百万种死法。

关心这些死亡是收不到钱的,惟斯卡德不改其志。

国内小说作家之中,最对死亡一事时时勤拂拭的极可能是朱天心,对马修·斯卡德(或说创造他的劳伦斯·布洛克)这名“死亡同业”,朱天心说,她印象最深的所在之一是,斯卡德闻听凶案发生时,第一个反应往往是,“他死的时候,我正在做什么呢?”

朱天心特别强调,其实很少人这样。我想,我大概听得懂这话的意思。

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朱天心笔下,有这么一组人,散落在四处,他们时时有感于死亡,忍不住记忆窥探思索死亡,始终无法忘情于死亡,她称之为“老灵魂”——在《预知死亡纪事》中,她说,“同样一座城市,在老灵魂们看来,往往呈现完全不同的一幅图像。”“我也不知道为何在今日这种有规律、有计划的严密现代城市生活中,会给老灵魂一种置身旷野蛮荒之感。”

斯卡德(或说写他的布洛克)大概真是老灵魂一族吧。

的确,斯卡德的小说世界是兑现了朱天心的如此“预言”。想想,这样一个敏感于死亡的人,被抛掷到纽约这样一个死亡城市,又得靠追逐死亡来养活自己,并偶尔寄钱给离婚的妻子和别居的儿子,斯卡德所置身的纽约图像,果然极其蛮荒如行在旷野,而他既能几近令人作呕地凝视着每一桩凶恶残破的死亡,却又能如此异样温柔地看待死亡。

生也有涯死也无涯,让我们以斯卡德说的一段老灵魂式笑话来结束谈话吧——这是本书中他行走于纽约大街的感言,也的确深刻而苍凉:

 “对不起,先生,你能告诉我到帝国大厦怎么走吗?”

“去你的,你这怪胎。”

这就是现代都市的礼仪。

《八百万种死法》潘多拉的盒子

八百万种死人的方法?这什么意思?您在一部侦探小说中看过最多的死法有多少种?——我个人所知的纪录是And Then There Were None(台湾过去有一译本,名为《童谣谋杀案》),是克里斯蒂的作品,书中十人出场,无一幸免,连侦探带凶手全挂。

或者我们换个方式问: 为什么是八百万?答案是,八百万是整个纽约市的总人口数(当时),全纽约人都死光是什么意思?当然,小说没这么狠,这只是说一种可能性、一种合情合理的假设,真正的意思接近台湾名小说家朱天心所说过的: 免于随时随地皆可死去的自由。

在某些特殊的时空、特殊的情境下(如纽约或现在的台北市),人真的是很脆弱无助的,随时随地会莫名死去,其间不分种族、不分畛域、不分男女老幼、不分圣贤才智平庸愚劣,你可能只是去阳台晾个衣服,或在自家餐桌旁喝杯咖啡云云,因此,我们很容易察觉,一九四一年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在致美国国会咨文中所揭橥的“四大自由”,实在太不切实际也太天真了点,死亡,甚至可以往往在你来不及恐惧之前,就找上你并且完成——这是种更大的恐惧呢?或换个心情想,竟是一种幸福?

把诸如此类的想法藏在一本侦探小说的书名中,很显然,写作者是个有想法、有信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