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世界很小而你刚好发光(第5/11页)
在这个世界上,有人给你冷寂蚀骨的想念,也有人予你童真般稀有的爱意与温柔,可是又有多少人情与故事,可动地惊天?
一腔孤勇地爱过,是无憾;
两情相悦地活着,是有福。
亲爱的小鱼,祝你新婚欢喜,福泽宽宏,恩慈绵长。
坐在窗边,我取了纸,一笔一笔地涂抹着一朵山茶,遥念小鱼。山茶开在纸上,红色的花瓣,黄色的蕊,喜气洋洋的,仿佛能照见她的童年:
“小时候,也是这样的冬天,有一次,我很羡慕同学手中的那枚糖果,放了学,就尾随其后,只为去捡人家丢弃的糖纸——就是舔一舔糖纸也是好的呀。可是后来,走了很久,也没有捡到糖纸,我就坐在路边哭。
“是邻家哥哥走过来,让我不要哭。我不听,他就背着我去了山里。那时,已经下雪了,针叶松的叶子落了满地,踩在上面,簌簌有声。山中有空蒙的雾气,轻纱一样笼罩在肩头,茶树上也落了雪。花瓣上,树叶上,像撒满了代销店的白砂糖。
“哥哥告诉我,花里面有蜜。他摘下一朵递给我,我舔了舔花蕊,真的很甜,他没有骗我,我一下就眉开眼笑了。
“后来,我们经常去山上摘茶花,有一次,他还被蜜蜂蜇了脸。我一直记得他的脸肿得像猪头的样子,很丑,也很搞笑,脸上还粘着明黄色的花粉。
“那些花粉,像珍贵的金屑。那个时候的世界,是伸出舌尖就能触碰到的甜。”
愿有岁月可回首
一个人,如果有回忆暖着,即便身处暗夜,也不至于怆然独行。
1
在我上小学时,父亲与人合伙,承包了生产队的果园。果园背山临水,腰间有一条小马路通往镇上。山坳里,不时有拖拉机突突地从头顶经过。我很喜欢去那里,因为不仅可以尽情撒野,还可以和丽丽一起玩。
丽丽家就在果园边上。她大我两岁,已经小学毕业了,没有去上初中。在家里,她什么活都干,挑水砍柴,洗衣做饭,放牛喂猪,样样做得麻利。
不用上学时,我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果园,遇着父亲守园的日子,我就被派去送水送饭。我拎着一只竹篮,里面还放着刚布置下来的作业。经常,我就趴在水库边的草地上,书本摊在面前,看着一只只大头蚂蚱从上面跳来跳去。
丽丽说,蚂蚱是可以烤来吃的,我一听,两眼放光,立马从父亲那里讨来火柴,又扒拉了一堆枯草和树叶,点起了火堆。丽丽很快逮了几只蚂蚱,用尖细的树枝刺穿蚂蚱的身体,然后把它们架在草火堆上。烤熟后的蚂蚱,大腿香脆,吃起来有一股青草的味道。我曾打开过它们的翅膀,那翅膀像小小的折扇,很美。
丽丽有做不完的事,不像我,写完了作业就可以游手好闲。她做事的时候,我就跟在她屁股后面,时不时地搭把手,只盼她快点得空。我对她很是崇拜,觉得她脑袋里装了好多我不知道的事情,比如怎么变美。
我们一起去梨树园里打猪草,那里的梨树长得参天高,从山下一直延伸到山腹,然后与山林融于一体。猪草不一会儿就装满了畚箕,我们就躺在山脚下说话。太阳晒得人犯晕,身边的商陆饱满得要涨出汁来。鸟很喜欢吃商陆,它们在梨树上蹲点,鸟粪拉在树干上,也是白里透红。我们将商陆称为洋红,因为它可以用来做冒牌的红墨水。
而丽丽说,洋红是用来染指甲的。丽丽摘下几串商陆,挤破一粒,把汁液细心地涂在指甲上。她的手有些粗糙,指甲里还有残留的草渍,但她将手指“跪”在掌心,小心翼翼的样子,就像在维护着女孩子天生的精致,让我也情不自禁地要去学她——将像树杈一样打开的手指收拢起来,不再吊儿郎当。看着指甲一个个地由普通的肉色变成透亮的紫红色,整个过程如同经历了一场美的启蒙。
有一次在丽丽家里,她拿出一件妈妈的胸罩——用白色的棉布做成的,没有海绵,腋下系带,罩杯的部分走了一圈圈的缝纫线。她将胸罩戴在身上,套上妈妈的裙子,又找了两双袜子垫在罩杯里。然后,她给我唱戏听。花鼓戏,她唱胡大姐,手持纸扇,眼波如丝,声线婉转。我在一旁听得痴迷,抄了一根扁担,也扮砍樵的刘海。
盛夏的黄昏,我们在井边洗头,用一支“青春”牌的洗发膏。空气中萦绕着好闻的香气,在井水的倒影中,夕阳慢慢收敛锋芒,天边也堆起了软糯的红云。我看着丽丽水盈盈的侧影,就问她:“你长大了想做什么?”丽丽捋着头发,顿了顿说:“我想唱戏。”
村里孩子多,少不了打架扯皮。在我印象中,丽丽总是伶牙俐齿,吵架从不会输。只有那一次,有个顽劣的男孩子说她:“你是捡来的!”接着,一大群孩子起哄:“捡来的,捡来的……”丽丽像中了撒手锏,瞬间就颓然了,垂着脑袋,斗志全无。
丽丽是收养的,她自己知道。从小,她在家中的待遇就和两个哥哥不同,她要做很多的活,得到的却是很少的关爱。但她不怨妈妈,“如果没有妈妈,我小时候可能就饿死在马路上了”。她总这么说。
所以丽丽希望自己快些长大。她说:“我在等十六岁,有了身份证,就可以去南方打工,可以赚钱寄给妈妈,让她高兴。如果钱有富余,我就去学唱戏。要是有一天能登台表演,让我吃再多的苦,我也愿意。”
我说:“我想当大学生,去大城市读书,工作,然后人五人六地回来,穿好看的衣衫,开屁股冒烟的大车。不要拖拉机,要开那种至少一次能捎十几个人的大车,把我爸妈接走,然后谁想去我那玩,都捎上,每次捎一大串。”
那时的我们,还不懂得什么叫梦想,只知道那样说着话的时候,天上的流云倒映在井水的波光里,格外圣洁、温情。心里也似有火焰在跳动,小小的,却茁壮有力,在我们之间彼此照耀,惺惺相惜。
2
我第一次见到小金姑娘的时候,她正在阁楼上煮稀饭。稀饭开了,咕嘟咕嘟地冒着泡,她蹲在旁边,用筷子画着圈搅动着,嘴里哼着一首流行的曲子。
那时我初中刚毕业,已经不打算继续上学了,就去了远房亲戚的手套厂打工。亲戚嫌我年纪太小,我妈说了很多好话,他才勉强答应让我先试试,然后把我领到宿舍。
宿舍是一幢有些年代的红砖房,四周种满了壮硕的泡桐树,枝叶敦厚浓郁,光线幽静,墙脚生长着旺盛的青苔和蕨类。房子被手套厂租下后,简单布置一番,就成了工人的住所。楼下住着生产车间的男工,二楼是阁楼,我和小金姑娘同住一间。